聽到這支歌,憋了整整一天的我,毫無預警……失聲痛哭……
2008年10月12日 星期日
2008年10月11日 星期六
陽具博物館- 陶傑
陶傑 2008-10-12 黃金冒險號
陽具博物館
冰島瀕臨破產,許多人不知道,在冰島一個叫胡沙維的漁村小鎮,有一座世界獨一無二的陽具博物館,收藏了近三百條雄性動物的性器官展覽。
大象、老虎、貓狗,最大的一條是鯨魚,重一百五十四磅,近兩米長,最小的藏品,是一隻小倉鼠的陽具標本,只有兩毫米長,要放大鏡才看得到。進場的觀眾,有六成是女人,許多還是獨身女遊客。
那麼多陽具,從哪裏來?都是漁夫和獵人捐出來的。冰島的陽具博物館是一個叫賈達遜的冰島人在一九九七年開設。十年來一直受到批評:這座博物館,虎鞭與牛鞭、熊B和馬X,世上什麼畜牲都齊全了,就是獨缺一根人類陽具的藏品,這算什麼博物館嘛?
賈達遜受盡嘲笑,終於把心一橫,今年五月,向全球徵求一條男人那活兒的展品,收到許多來信,自願捐獻。
當然不是現割即捐,而是死後送贈。有一個美國人把他的東西造了一具蠟模寄來,附來一張說明。他為自己的東西起了名字,叫Elmo。還有一個德國人、一個英國人,也簽下捐贈書,答應一死了,親屬就把他的東西切下寄來。
其中最感人的志願者,是冰島本國的一個九十三歲老人艾古里。艾古里年輕時曾經跟多少女人上過牀,自己也記不清。他決定死後把器官切下捐給博物館,讓牠保存永生,為後世留紀念。
然而最近,老頭寫來一封信,告訴館長:很遺憾,答應了的事,未必可以履行了,因為最近他發現自己的東西萎縮了許多。既然變得那麼小,就不適宜展覽了。賈達遜回信說:對於您的決定,我深感失望,但身為男人,對此表示理解,謝謝您的熱心支持。
但許多女觀眾不滿,投訴為什麼博物館只接受老男人的捐贈,乾巴巴的看見惡心,為什麼沒有二三十歲的志願者?館長答覆:很簡單,像占士甸和李小龍,還有許多飛車身亡的年輕男人,都是猝死的,即使願意,根本來不及寫遺囑。年少氣盛的時候,都不會想到身後事,有一天,夕陽無限江湖老,當你低下頭,撫慰着陪伴你戎馬一生的這根黑皺皺的小兄弟,你才懂得說:這輩子你給我惹來無盡的歡欣,我為你帶來太多的負擔,有許多地方,不太衞生,你明明不想鑽進去,我硬要你打了先鋒,真是委屈了。
這就是人生的終極智慧了。冰島陽具博物館叫The Ice landic Phallological Museum,你想捐贈嗎?上網報名吧。
---------- ----------
本來心情是很差的,看到最后兩段還是笑了出來~~~
希望可以買到陶傑的書,見到他的人,請他簽個字~~~
哎……我輕易是不會想要請人簽字的~~~
目前為止也不過是師太、馬未都、林奕華三個~~~
另外,千祈萬祈,您不要再談金融危機了~~~
陽具博物館
冰島瀕臨破產,許多人不知道,在冰島一個叫胡沙維的漁村小鎮,有一座世界獨一無二的陽具博物館,收藏了近三百條雄性動物的性器官展覽。
大象、老虎、貓狗,最大的一條是鯨魚,重一百五十四磅,近兩米長,最小的藏品,是一隻小倉鼠的陽具標本,只有兩毫米長,要放大鏡才看得到。進場的觀眾,有六成是女人,許多還是獨身女遊客。
那麼多陽具,從哪裏來?都是漁夫和獵人捐出來的。冰島的陽具博物館是一個叫賈達遜的冰島人在一九九七年開設。十年來一直受到批評:這座博物館,虎鞭與牛鞭、熊B和馬X,世上什麼畜牲都齊全了,就是獨缺一根人類陽具的藏品,這算什麼博物館嘛?
賈達遜受盡嘲笑,終於把心一橫,今年五月,向全球徵求一條男人那活兒的展品,收到許多來信,自願捐獻。
當然不是現割即捐,而是死後送贈。有一個美國人把他的東西造了一具蠟模寄來,附來一張說明。他為自己的東西起了名字,叫Elmo。還有一個德國人、一個英國人,也簽下捐贈書,答應一死了,親屬就把他的東西切下寄來。
其中最感人的志願者,是冰島本國的一個九十三歲老人艾古里。艾古里年輕時曾經跟多少女人上過牀,自己也記不清。他決定死後把器官切下捐給博物館,讓牠保存永生,為後世留紀念。
然而最近,老頭寫來一封信,告訴館長:很遺憾,答應了的事,未必可以履行了,因為最近他發現自己的東西萎縮了許多。既然變得那麼小,就不適宜展覽了。賈達遜回信說:對於您的決定,我深感失望,但身為男人,對此表示理解,謝謝您的熱心支持。
但許多女觀眾不滿,投訴為什麼博物館只接受老男人的捐贈,乾巴巴的看見惡心,為什麼沒有二三十歲的志願者?館長答覆:很簡單,像占士甸和李小龍,還有許多飛車身亡的年輕男人,都是猝死的,即使願意,根本來不及寫遺囑。年少氣盛的時候,都不會想到身後事,有一天,夕陽無限江湖老,當你低下頭,撫慰着陪伴你戎馬一生的這根黑皺皺的小兄弟,你才懂得說:這輩子你給我惹來無盡的歡欣,我為你帶來太多的負擔,有許多地方,不太衞生,你明明不想鑽進去,我硬要你打了先鋒,真是委屈了。
這就是人生的終極智慧了。冰島陽具博物館叫The Ice landic Phallological Museum,你想捐贈嗎?上網報名吧。
---------- ----------
本來心情是很差的,看到最后兩段還是笑了出來~~~
希望可以買到陶傑的書,見到他的人,請他簽個字~~~
哎……我輕易是不會想要請人簽字的~~~
目前為止也不過是師太、馬未都、林奕華三個~~~
另外,千祈萬祈,您不要再談金融危機了~~~
怎樣把你記住 - 畢明
畢明 2008-10-12 字作廣告電影
怎樣把你記住
品酒的玩法之中,有所謂「vertical tasting」,即相同的酒莊,但不同年份的酒,自近而遠由年青至成熟的一直喝下去,喝下跨越幾十年紅塵白浪的神之水滴,喝下一般時年、好時年、太好時年,奔流到胃不復回。經過歲月的淬鍊陳化,酒體和味道,果味、酸度、單寧、酒精四大元素各自修行,強弱長短濃淡輕重厚薄深淺不一,你會發現:平衡、結構、曲線、收結、餘韻各異各精彩。
人和事,其實一樣,也可以vertical tasting,年青時的他/她、走過怎樣的愛情事業家庭人生之後、富貴患難浮雲奧運毒奶海嘯之後,那條點滴在心頭的curve,是高低起伏是平平無奇是輾轉尋底是V形反彈還是反覆上揚後勁雄渾,總是路遙知馬力。對於演員和導演,一直喜歡「垂直細嘗」,如Chateau Paul Newman,1958年《The Long Hot Summer》無疑有點嫩,1986《金錢本色》成熟醇厚,個人最愛67年的《逃獄金剛》。
保羅紐曼走了,輕輕的。在速度壓倒深度的年代,彷彿誰走了,是壽終正寢、是老人、沒有血腥戲劇色情政治爭家產惹味、尤其是外國人的話,幾叱吒風雲過都好,世界不會好好把你記住,起碼香港不會,充其量是千篇一律的硬資料和沒有溫度的「曾經威過一阿伯」。想死得有份量,要死在高峰期。
世界會怎樣把你記住?Paul Newman自己的話是:「計數的,是你的行為,不是出發點」。「事」與「願」,違的話,事,就是結案陳詞,願,可受砸石凌遲。
紐曼是個人物,他的行為:早在1954年廿幾歲仔未紅時,拍了第一部電影《The Silver Chalice》,自覺演得太爛,奮身罪己,掏腰包特別在Variey雜誌登全版廣告向觀眾道歉,自己爆自己樽跪著玻璃敬請見諒,能自檢自責勇於公認自己是個public failure(後強勢而起的人),我斜帽致敬。
他著名的偷食論:「家中有牛排,怎會出街啃漢堡」,不少男人,就算家中有最靚的神戶A5或air dryed的安格斯,出街會見到自助餐、豬扒照吃;家有海鮮,街邊魚蛋是快餐,他的話,一讚靚妻二表忠貞,令人記住紐曼是好男人。
他不少銀幕角色都嗜酒。1958,演出Tennessee William舞台劇改編的《A Cat on a Hot Tin Roof》,1961《Hustler》、1963《Hud》、1982《Verdict》,不論是富家公子/老千浪子/牛仔/律師,一律酒精纏身。他不走完美好男人路線,從來是個有瘡孔的人,別樹打著英雄反英雄一幟。他連鎖經營的anti-hero招牌,反上流社會富貴家庭的虛偽、反美國價值強調勝利就是一切、反建制,一醉翻起千層浪,一口喝掉古今愁。一反格利哥利柏、洛克遜、加利格蘭那堆西裝友好男人的戲路,與馬龍白蘭度和占士甸等的白Tee汗衣牛仔褲幫形成另一潮男性魅力,個個故障貌美男生。但他沒有Brando咄咄逼人的狂和耐人尋味的邪氣,少了甸仔的野和電到你休克的反叛不羈,前者男性賀爾蒙氾濫,浸死有「被征服妄想症」一群,後者壞孩子氣質澎湃否定世界否定自己,適合有「Supideo Complex」(我作口既,即Oedipus戀母情結的反轉)戀子情結或救仔情切一族;Newman則中和了前者的邪和後者的野,販賣的是一種:接近優雅的不在乎,appeal to的受眾層更闊。
偉大的演員、慈愛的父親、好老公、賽車手、慈善家、反英雄的英雄……之外,有瘡孔的男人,不完美的風流人物,我會如此記住Paul Newman。在無常的人世,他幹過不尋常的事,不是常餐。
---------- ----------
我不是Newman的粉~~~
基本上,也不相信文字外會有這樣十全大補湯的“好男人”~~~
倒是被文中那句“曾經威過一阿伯”shock到~~~
怎樣把你記住
品酒的玩法之中,有所謂「vertical tasting」,即相同的酒莊,但不同年份的酒,自近而遠由年青至成熟的一直喝下去,喝下跨越幾十年紅塵白浪的神之水滴,喝下一般時年、好時年、太好時年,奔流到胃不復回。經過歲月的淬鍊陳化,酒體和味道,果味、酸度、單寧、酒精四大元素各自修行,強弱長短濃淡輕重厚薄深淺不一,你會發現:平衡、結構、曲線、收結、餘韻各異各精彩。
人和事,其實一樣,也可以vertical tasting,年青時的他/她、走過怎樣的愛情事業家庭人生之後、富貴患難浮雲奧運毒奶海嘯之後,那條點滴在心頭的curve,是高低起伏是平平無奇是輾轉尋底是V形反彈還是反覆上揚後勁雄渾,總是路遙知馬力。對於演員和導演,一直喜歡「垂直細嘗」,如Chateau Paul Newman,1958年《The Long Hot Summer》無疑有點嫩,1986《金錢本色》成熟醇厚,個人最愛67年的《逃獄金剛》。
保羅紐曼走了,輕輕的。在速度壓倒深度的年代,彷彿誰走了,是壽終正寢、是老人、沒有血腥戲劇色情政治爭家產惹味、尤其是外國人的話,幾叱吒風雲過都好,世界不會好好把你記住,起碼香港不會,充其量是千篇一律的硬資料和沒有溫度的「曾經威過一阿伯」。想死得有份量,要死在高峰期。
世界會怎樣把你記住?Paul Newman自己的話是:「計數的,是你的行為,不是出發點」。「事」與「願」,違的話,事,就是結案陳詞,願,可受砸石凌遲。
紐曼是個人物,他的行為:早在1954年廿幾歲仔未紅時,拍了第一部電影《The Silver Chalice》,自覺演得太爛,奮身罪己,掏腰包特別在Variey雜誌登全版廣告向觀眾道歉,自己爆自己樽跪著玻璃敬請見諒,能自檢自責勇於公認自己是個public failure(後強勢而起的人),我斜帽致敬。
他著名的偷食論:「家中有牛排,怎會出街啃漢堡」,不少男人,就算家中有最靚的神戶A5或air dryed的安格斯,出街會見到自助餐、豬扒照吃;家有海鮮,街邊魚蛋是快餐,他的話,一讚靚妻二表忠貞,令人記住紐曼是好男人。
他不少銀幕角色都嗜酒。1958,演出Tennessee William舞台劇改編的《A Cat on a Hot Tin Roof》,1961《Hustler》、1963《Hud》、1982《Verdict》,不論是富家公子/老千浪子/牛仔/律師,一律酒精纏身。他不走完美好男人路線,從來是個有瘡孔的人,別樹打著英雄反英雄一幟。他連鎖經營的anti-hero招牌,反上流社會富貴家庭的虛偽、反美國價值強調勝利就是一切、反建制,一醉翻起千層浪,一口喝掉古今愁。一反格利哥利柏、洛克遜、加利格蘭那堆西裝友好男人的戲路,與馬龍白蘭度和占士甸等的白Tee汗衣牛仔褲幫形成另一潮男性魅力,個個故障貌美男生。但他沒有Brando咄咄逼人的狂和耐人尋味的邪氣,少了甸仔的野和電到你休克的反叛不羈,前者男性賀爾蒙氾濫,浸死有「被征服妄想症」一群,後者壞孩子氣質澎湃否定世界否定自己,適合有「Supideo Complex」(我作口既,即Oedipus戀母情結的反轉)戀子情結或救仔情切一族;Newman則中和了前者的邪和後者的野,販賣的是一種:接近優雅的不在乎,appeal to的受眾層更闊。
偉大的演員、慈愛的父親、好老公、賽車手、慈善家、反英雄的英雄……之外,有瘡孔的男人,不完美的風流人物,我會如此記住Paul Newman。在無常的人世,他幹過不尋常的事,不是常餐。
---------- ----------
我不是Newman的粉~~~
基本上,也不相信文字外會有這樣十全大補湯的“好男人”~~~
倒是被文中那句“曾經威過一阿伯”shock到~~~
2008年10月8日 星期三
尤物 - 邁克
邁克 蘋果日報 2008-10-09 克社會
尤物
《名利場》慶祝二十五歲生日的夢露封面,照片本身其實十分普通,但那張臉就是有說不出的磁力,擺在雜誌架上閃閃生輝──近年娛樂版動不動便用「星味」恭維乳臭未亁的奀星暗星,記者可能從未見識過這種極品,不買一本回家好好觀摩,也應該站在它面前行五分鐘注目禮。引自Colette的眉批說得好:「當她抬起眼睛,就像脫掉了所有衣服。」(潮人請勿誤會,這個Colette不是巴黎那家你們熱中進貢的名店,而是二十世紀初以少女日記領風騷的法國作家,荷里活歌舞片《金粉世家》的原創者。)地鐵車廂裏如果有人抄襲她典型的蠢金髮美女表情,朱唇微啓媚眼惺忪,下一站是不是天后,都包管全體乘客爭先恐後落車,在印刷品打頭陣傲視群雌,則散發一股連基佬也有反應的誘惑,替「尤物」一詞豎立衡量的標準。
照片登上封面,裏頭不能沒有故事,幸好我們貨真價實的新聞皇上皇,過世四十五年仍然風風雨雨,拍於微時的肉照頻頻出土,隔一陣又有新的「自殺?他殺?」推測,不愁缺乏銷紙角度。這次揭露的,是兩個文件檔案櫃之謎,失蹤過程和收藏的內容都像曲折的偵探小說,在全面公開之前,有如脫衣舞曲的前奏。可惜盛傳的甘迺迪書信不翼而飛,八卦不能升到沸點,但梳爬出如日方中時曾經人工流產的疑似證據,也算交了差。
我讀過關於夢露的文章,最好的當然是卡普堤那篇──他們是相濡以沫的死黨,根據他原著改編的《珠光寶氣》,原本由她主演。夢露的角色怎麼可能派給柯德莉夏萍?看過小說你就明白,夏萍小姐把乾燒玉女雞去皮去殼,只留下一顆心。
---------- ----------
我的想象力極豐富的,單是看到“當她抬起眼睛,就像脫掉了所有衣服”這一句。
面前已然是一副星眸欲啟,朱唇從嘴角處輕輕挑了上來,漫不經心地笑一笑,眼神又懶懶地蕩開去……
活色生香,滿室氤氳……
不喜歡夢露這一型的女星~~~
可是我喜歡邁克寫她性感的筆法,讓人蠢蠢欲動~~~
有……想吃掉的欲望~~~
難耐呀……
尤物
《名利場》慶祝二十五歲生日的夢露封面,照片本身其實十分普通,但那張臉就是有說不出的磁力,擺在雜誌架上閃閃生輝──近年娛樂版動不動便用「星味」恭維乳臭未亁的奀星暗星,記者可能從未見識過這種極品,不買一本回家好好觀摩,也應該站在它面前行五分鐘注目禮。引自Colette的眉批說得好:「當她抬起眼睛,就像脫掉了所有衣服。」(潮人請勿誤會,這個Colette不是巴黎那家你們熱中進貢的名店,而是二十世紀初以少女日記領風騷的法國作家,荷里活歌舞片《金粉世家》的原創者。)地鐵車廂裏如果有人抄襲她典型的蠢金髮美女表情,朱唇微啓媚眼惺忪,下一站是不是天后,都包管全體乘客爭先恐後落車,在印刷品打頭陣傲視群雌,則散發一股連基佬也有反應的誘惑,替「尤物」一詞豎立衡量的標準。
照片登上封面,裏頭不能沒有故事,幸好我們貨真價實的新聞皇上皇,過世四十五年仍然風風雨雨,拍於微時的肉照頻頻出土,隔一陣又有新的「自殺?他殺?」推測,不愁缺乏銷紙角度。這次揭露的,是兩個文件檔案櫃之謎,失蹤過程和收藏的內容都像曲折的偵探小說,在全面公開之前,有如脫衣舞曲的前奏。可惜盛傳的甘迺迪書信不翼而飛,八卦不能升到沸點,但梳爬出如日方中時曾經人工流產的疑似證據,也算交了差。
我讀過關於夢露的文章,最好的當然是卡普堤那篇──他們是相濡以沫的死黨,根據他原著改編的《珠光寶氣》,原本由她主演。夢露的角色怎麼可能派給柯德莉夏萍?看過小說你就明白,夏萍小姐把乾燒玉女雞去皮去殼,只留下一顆心。
---------- ----------
我的想象力極豐富的,單是看到“當她抬起眼睛,就像脫掉了所有衣服”這一句。
面前已然是一副星眸欲啟,朱唇從嘴角處輕輕挑了上來,漫不經心地笑一笑,眼神又懶懶地蕩開去……
活色生香,滿室氤氳……
不喜歡夢露這一型的女星~~~
可是我喜歡邁克寫她性感的筆法,讓人蠢蠢欲動~~~
有……想吃掉的欲望~~~
難耐呀……
2008年10月4日 星期六
親民不是萬靈丹 - 陶傑
陶傑 2008-10-04 黃金冒險號
親民不是萬靈丹
領袖做親民騷,平易近人,以為無官威,沒架子,就會得到人民敬愛,這種包裝,是不是萬應萬靈?
當然不是。一八三○年,巴黎暴亂,迫使國王查理十世退位。本來,法國早已經革命了,建立了共和,但後來拿破崙自己稱帝,還有流亡的前王叔路易十八回國復辟,所以又有了國王。
但人民厭倦了皇室統治,這一年,又造反了。組成一個委員會,由這個小圈子「選」出了一個叫路易菲力的貴族當了國王。
路易菲力沒有拿破崙或其他什麼國王的直系血緣,他心裏明白,自己當了國王,多少是時勢的幸運,他沒有權威和公信。其次,他對當國王沒有什麼興趣,他的興趣是做生意,他有一大幫銀行家朋友,喜歡跟他們談股票講錢。
路易菲力想做一個不一樣的國王,他雖住在皇宮,但不穿華麗的衣袍,改穿便服,戴一頂灰帽子,平時手持一把雨傘,不要座駕車,像一個中產階級市民一樣走在街頭。
當初市民覺得這位國王很親切,叫他做「小資國王」(The Bourgeois King),但後來市民覺得他不像領袖,銀行界和富商也開始認為這位國王很小家,他成為上流社會背後非議的笑柄。
首先工人開始遊行示威,然後各階層都起來造反,要求真正的民主。路易菲力在壓力面前,順從民意,撤換了總理,以為這是對公眾「釋出善意」,危機可以告一段落。但公眾卻認為這是國王軟弱可欺的跡象,街頭示威爆發成革命,堆沙包,架鐵馬,包圍皇宮,路易菲力匆匆宣布退位,逃亡到英國。
路易菲力的倒台,不是他太獨裁,奇怪地是因為他太「親民」。他不是不知道十九世紀的歐洲面臨一場大變局,身為統治者,也要順應潮流。他最初提著一把雨傘在街上走,市民覺得很有趣,但後來覺得這身打扮不過是愚民的花招,貧富懸殊加劇,路易菲力除了「親民」,並無治國的真本領,人民看穿了這層薄薄的包裝,起來把他趕下台。
一個領袖,如果沒有價值觀的本質,也就是所謂substance,再「親民」也沒有用,清朝的道光皇帝很勤儉,衣服穿了洞,自己縫補,一時滿朝文武都學著老闆,上朝的官服都打滿補釘。英國的艦隊打來了,道光這位節儉的老好人沒有本事,一衝就垮了。
環顧今日,像台灣的馬英九,多少有一點路易菲力的影子。不止馬英九一個,閣下看一看,好笑嗎?這個世界哪有一條不變的公式?自以為聰明的人,一知半解地失敗了,這種悲劇還真不少。
親民不是萬靈丹
領袖做親民騷,平易近人,以為無官威,沒架子,就會得到人民敬愛,這種包裝,是不是萬應萬靈?
當然不是。一八三○年,巴黎暴亂,迫使國王查理十世退位。本來,法國早已經革命了,建立了共和,但後來拿破崙自己稱帝,還有流亡的前王叔路易十八回國復辟,所以又有了國王。
但人民厭倦了皇室統治,這一年,又造反了。組成一個委員會,由這個小圈子「選」出了一個叫路易菲力的貴族當了國王。
路易菲力沒有拿破崙或其他什麼國王的直系血緣,他心裏明白,自己當了國王,多少是時勢的幸運,他沒有權威和公信。其次,他對當國王沒有什麼興趣,他的興趣是做生意,他有一大幫銀行家朋友,喜歡跟他們談股票講錢。
路易菲力想做一個不一樣的國王,他雖住在皇宮,但不穿華麗的衣袍,改穿便服,戴一頂灰帽子,平時手持一把雨傘,不要座駕車,像一個中產階級市民一樣走在街頭。
當初市民覺得這位國王很親切,叫他做「小資國王」(The Bourgeois King),但後來市民覺得他不像領袖,銀行界和富商也開始認為這位國王很小家,他成為上流社會背後非議的笑柄。
首先工人開始遊行示威,然後各階層都起來造反,要求真正的民主。路易菲力在壓力面前,順從民意,撤換了總理,以為這是對公眾「釋出善意」,危機可以告一段落。但公眾卻認為這是國王軟弱可欺的跡象,街頭示威爆發成革命,堆沙包,架鐵馬,包圍皇宮,路易菲力匆匆宣布退位,逃亡到英國。
路易菲力的倒台,不是他太獨裁,奇怪地是因為他太「親民」。他不是不知道十九世紀的歐洲面臨一場大變局,身為統治者,也要順應潮流。他最初提著一把雨傘在街上走,市民覺得很有趣,但後來覺得這身打扮不過是愚民的花招,貧富懸殊加劇,路易菲力除了「親民」,並無治國的真本領,人民看穿了這層薄薄的包裝,起來把他趕下台。
一個領袖,如果沒有價值觀的本質,也就是所謂substance,再「親民」也沒有用,清朝的道光皇帝很勤儉,衣服穿了洞,自己縫補,一時滿朝文武都學著老闆,上朝的官服都打滿補釘。英國的艦隊打來了,道光這位節儉的老好人沒有本事,一衝就垮了。
環顧今日,像台灣的馬英九,多少有一點路易菲力的影子。不止馬英九一個,閣下看一看,好笑嗎?這個世界哪有一條不變的公式?自以為聰明的人,一知半解地失敗了,這種悲劇還真不少。
2008年10月2日 星期四
2008年10月1日 星期三
訂閱:
文章 (At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