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7月28日 星期六

§1德行第一(16-20)

  十六

  王戎云:與嵇康居二十年,未嘗見其喜慍之色。
  注釋:

  1. 康集敘曰:康字叔夜,譙國銍人;

  王隱晉書曰:嵇本姓溪,其先避怨徙上虞,移譙國銍縣。以出自會稽,取國一支,音同本奚焉;

  虞預晉書曰:銍有嵇山,家於其側,因氏焉;

  康別傳曰:康性含垢藏暇,愛惡不爭于懷,喜怒不寄於顏。所知王濬沖在襄城,面數百,未嘗見其疾聲朱顏。此亦方中之美範,人倫之勝業也;

  文章敘錄曰:康以魏長樂亭主壻,遷郎中,拜中散大夫。

  2. 定論:康家本姓奚,會稽人。先自會稽遷于譙之銍縣,改為嵇氏,取稽字之上,加山以為姓,蓋以志其本也。

  

  十七

  王戎、和嶠同時遭大喪,俱以孝稱。王雞骨支牀,和哭泣備禮。武帝謂劉仲雄曰:卿數省王、和不?聞和哀苦過禮,使人憂之。仲雄曰:和嶠雖備禮,
神氣不損;王戎雖不備禮,而哀毀骨立。臣以和嶠生孝,王戎死孝。陛下不應憂和嶠,而應憂戎。
(晉陽秋曰:世祖及時談以此貴戎也。)

  注釋:

  1. 晉諸公贊曰:戎字濬沖,瑯琊人,太保祥宗族也。文皇帝輔政,鐘會薦之曰:“裴楷清通,王戎簡要。”即俱辟為掾。晉踐祚,累遷荊州刺史。以平吳功,封安豐候;(清通者,中清而外通也平;簡要者,知禮法之本而所行者簡。二者皆老莊之道。)

  晉陽秋曰:戎為豫州刺史,遭母憂,性至孝,不拘禮制,飲酒食肉,或觀棋奕,而容貌毀悴,杖而後起。時汝南和嶠亦名士也,以禮法自持。處大憂,量米而食,然顦顇哀毀,不逮戎也。

  2. 王隱晉書曰:劉毅字仲雄,東萊掖人,漢城陽景王後也。亮直清方,見有不善,必評論之,王公大人望風憚之。僑居陽平,太守杜恕致為功曹,沙汰郡吏三百余人。三魏僉曰:“但聞劉功曹,不聞杜府君。”累遷尚書司隸校尉。

  

  十八

  梁王、趙王,國之近屬,貴重當時。裴令公歲請二國租錢數百萬,以恤中表之貧者。或譏之曰:“何以乞物行惠?”裴令公曰:“損有余,補不足,天之道也。”

  注釋:

  1. 朱鳳晉書曰:宣帝張夫人生梁孝王彤,字子徽,位至太宰;桓夫人生趙王倫,字子彝,位至相國;

  2. 晉諸公贊曰:裴楷字叔則,河東聞喜人,司空秀之從弟也。父徽,翼州刺史,有俊識。楷特精易義,累遷河南尹、中書令,卒。

  3. 名士傳曰:楷行已取與,任心而動,毀譽雖至,處之晏然,皆此類。

  

  十九

  王戎云:“太保居在正始中,不在能言之流;及與之言,理中清遠。將無以德掩其言。”

  注釋:

  1. 晉陽秋曰:祥少有美德。

  

  二十

  王安豐遭艱,至性過人。裴令王弔之,曰:“若使一慟果能傷人,濬沖必不免滅性之譏。”

  注釋:

  1. 曲禮曰:居喪之禮,毀瘠不形,視聽不衰。不勝喪,乃此於不慈不孝;

  孝經曰:毀不滅性,圣人之教也。


2007年7月14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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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德行第一(11-15)

  十一

  管寧、華歆共園中鋤菜,見地有片金,管揮鋤與瓦石不異,華捉而擲去之。又嘗同席讀書,有乘軒冕過門者,寧讀如故,歆廢書出看。寧割席分坐,曰:“子非吾友也!”

  注釋:

  1. 傅子曰:寧字幼安,北海朱虛人,齊相管仲之后也。

  2. 魏略曰:寧少恬靜,常笑邴原、華子魚有仕宦意。及歆位司徒,上書讓寧。寧聞之,笑曰“子魚本欲作老吏,故榮之耳!”

  

  十二

  王朗每以識度推華歆。歆蠟日嘗集子姪燕飲,王亦學之。友人向張華說此事,張曰:“王之學歆,皆是形骸之外,去之所以更遠。”

  注釋:

  1. 魏書曰:朗字景興,東海郯人,魏司徒。

  2. 禮記曰:天子大臘八。伊耆氏始為臘。蠟,索也。歲十二月,合聚萬物而索饗之。

  五經要義曰:三代名蠟,夏曰嘉平,殷曰清祀,周曰大蠟,總謂之蠟。

  晉博士張亮議曰:蠟者,合聚百物索饗之,歲終休老息民也。蠟者,祭宗廟五祀。“傳曰:蠟,按也,祭則新故交接也。”秦、漢已來,蠟之明日為祝歲,古之遺語也。

  3. 王隱晉書曰:張華字茂先,范陽人也。累遷司空,而為趙王倫所害。

  

  十三

  華歆、王朗俱乘船避難,有一人欲依附,歆輒難之。朗曰:“幸尚寬,何為不可?”后賊追至,王欲舍所攜人。歆曰:“本所以疑,正為此耳。既已納其自託,寧可以急相棄邪?”遂攜拯如初。世以此定華、王之優劣。

  注釋:

  1.
華嶠譜敘曰:歆為下邽令,漢室方亂,乃與同志士鄭太等六七人避世。自武關出,道遇一丈夫獨行,願得與俱,皆哀許之。歆獨曰:“不可。今在危險中,禍福患害,義猶一也。金無故受之,不知其義,若有進退,可中棄乎?”眾不忍,卒與俱行。此丈夫中道墮井,皆欲棄之。歆乃曰:“已與俱矣,棄之不義。”卒共還出之而後別。

  

  十四

  王祥事后母朱夫人甚謹。家有一李樹,結子殊好,母恒使守之。時風雨忽至,祥抱樹而泣。祥嘗在別牀眠,母自往闇斫之;值祥私起,空斫得被。既還,知母憾之不已,因跪前請死。母於是感悟,愛之如己子。

  注釋:

  1. 晉諸公贊曰:祥字休徵,瑯琊臨沂人。

  祥世家曰:祥父融,取高平薛氏,生祥;繼室以廬江朱氏,生覽。

  晉陽秋曰:后母數譖祥,屢以非理使祥,弟覽輒與祥俱。又虐使祥婦,覽妻亦趨而共之。母患,方盛寒冰凍,母欲生魚,祥解衣將剖冰求之,會有處冰小解,魚出。

  蕭廣濟孝子傳曰:祥后母忽欲黃雀炙,祥念難卒致。須臾,有數十黃雀飛入其幕。母之所須,必自奔走,無不得焉。其誠至如此。

  蕭廣濟孝子傳曰:祥后母庭中有李,始結子,使祥書視鳥雀,夜則迻鼠。一夜風雨大至,祥抱樹而泣至曉。母見之惻然。

  2. 虞預曰:祥以后母故,陵遲不仕。年向六十,刺史呂虔檄為別駕。時人歌曰:“海、沂之康,寔賴王祥,邦國不空,別駕之功。”累遷太保。天子大臘八。

  

  十五

  晉文王稱阮嗣宗至慎,每與之言,言皆玄遠,未嘗臧否人物。

  注釋:

  1. 魏書曰:文王諱昭,字子上,宣帝第二子也。(笑死了,一看就是晉人寫的魏書)

  2. 魏氏春秋曰:阮籍字嗣宗,陳留尉氏人,阮瑀子也。宏達不羈,不拘禮俗。兗州刺史王昶請與詳見,終日不得與言,昶愧嘆之,子以不能測也。口不論事,自然高邁。

  3. 李康家誡曰:昔嘗待坐於先帝,時有三長史俱見。臨辭出,上曰:“為官長,當清、當慎、當勤,修此三者,何患不治乎?”并受詔。

  上顧謂吾等曰:“必不得已而去,於斯三者何先?”

  或對曰:“清固為本。”

  復問吾,吾對曰:“清慎之道,相須而成,必不得已,慎乃最大。”

  上曰:“卿言之得矣。可舉近世能慎者誰乎?”

  吾乃舉故太尉荀景情、尚書董仲達、僕射王公仲。

  上曰:“此諸人者,溫恭朝夕,執事有格,亦各其慎也。然天下之至慎者,其唯阮嗣宗乎!每與之言,言及玄遠,而未嘗評論時事,臧否人物,可謂至慎乎!”


2007年7月1日 星期日

§1德行第一(06-10)

  六

  陳太丘詣荀朗陵,貧儉無僕役,乃使元方將車,季方持杖後從,長文尚小,載著車中。既至,荀使叔慈應門,慈明行酒,馀六龍下食,文若亦小,坐著膝前。于時太史奏:真人東行。
  注釋:

  1. 陳寔傳曰:寔字仲弓,潁川許昌人。為聞喜令、太丘長,風化宜流。

  2. 先賢行狀曰:陳紀字元方,寔長子也。至德絕俗,與寔高名並著,而弟諶又配之。每宰府辟召,羔鴈成群,世號三君,百城皆圖畫。(海內先賢傳曰:陳諶字季方,寔少子也。才識博達,司空掾公車徵,不就)

  3. 張璠漢紀曰:淑有八子:儉、鯤、靖、燾、汪、爽、肅、敷。淑居西豪里,縣令苑康曰:昔高陽氏有才子八人。遂署其里為高陽里。時人號曰“八龍”。

  4. 檀道鸞續晉陽秋曰:陳仲弓從諸子姪造荀父子,于時德星聚,太史奏曰:五百里賢人聚。

  

  七

  客有問陳季方:“足下家君太丘有何功德而荷天下重名?”季方曰:“吾家君譬如桂樹生泰山之阿,上有萬刃之高,下有不測之深;上為甘露所霑,下為淵泉所潤。當斯之時,桂樹焉知泰山之高,淵泉之深?不知有功德與無也。”

  

  八

  陳元方子長文,有英才,與季方子孝先各論其父功德,爭之不能決。咨於太丘,太丘曰:元方難為兄,季方難為弟。
  注釋:

  1. 魏書曰:陳羣字長文,祖寔,嘗謂宗人曰:“此兒必興吾宗。”及長,有識度,其所善皆父黨。

  2. 陳氏譜曰:諶子忠,字孝先。州辟不就。

  

  九

  荀巨伯遠看友人疾,值胡賊攻郡,友人語巨伯曰:“吾今死矣,子可去。”巨伯曰:“遠來相視,子令吾去,敗義以求生,豈荀巨伯所行邪!”賊既
至,謂巨伯曰:
“大軍至,一郡盡空,汝何男子,而敢獨止?”巨伯曰:“友人有疾,不忍委之,寧以我身代友人命。”賊相謂曰:“我輩無義之人,而入有義之國。”遂班師兒
還,一郡並獲全。

  注釋:

  1. 荀氏家傳曰:巨伯,漢恒帝時人也,亦出潁川,未詳其始末。

  

  十

  華歆遇子弟甚整,雖閒室之內,嚴若朝典。陳元方兄弟恣柔愛之道,而二門之里,兩不失雍熙之軌焉。
  注釋:

  1. 魏志曰:歆字子魚,平原高堂人。魏略曰:靈帝時,與北海邴原、管寧俱游學相善,時號三人為一龍,謂歆為龍頭,寧為龍腹,原為龍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