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7月14日 星期六

§1德行第一(11-15)

  十一

  管寧、華歆共園中鋤菜,見地有片金,管揮鋤與瓦石不異,華捉而擲去之。又嘗同席讀書,有乘軒冕過門者,寧讀如故,歆廢書出看。寧割席分坐,曰:“子非吾友也!”

  注釋:

  1. 傅子曰:寧字幼安,北海朱虛人,齊相管仲之后也。

  2. 魏略曰:寧少恬靜,常笑邴原、華子魚有仕宦意。及歆位司徒,上書讓寧。寧聞之,笑曰“子魚本欲作老吏,故榮之耳!”

  

  十二

  王朗每以識度推華歆。歆蠟日嘗集子姪燕飲,王亦學之。友人向張華說此事,張曰:“王之學歆,皆是形骸之外,去之所以更遠。”

  注釋:

  1. 魏書曰:朗字景興,東海郯人,魏司徒。

  2. 禮記曰:天子大臘八。伊耆氏始為臘。蠟,索也。歲十二月,合聚萬物而索饗之。

  五經要義曰:三代名蠟,夏曰嘉平,殷曰清祀,周曰大蠟,總謂之蠟。

  晉博士張亮議曰:蠟者,合聚百物索饗之,歲終休老息民也。蠟者,祭宗廟五祀。“傳曰:蠟,按也,祭則新故交接也。”秦、漢已來,蠟之明日為祝歲,古之遺語也。

  3. 王隱晉書曰:張華字茂先,范陽人也。累遷司空,而為趙王倫所害。

  

  十三

  華歆、王朗俱乘船避難,有一人欲依附,歆輒難之。朗曰:“幸尚寬,何為不可?”后賊追至,王欲舍所攜人。歆曰:“本所以疑,正為此耳。既已納其自託,寧可以急相棄邪?”遂攜拯如初。世以此定華、王之優劣。

  注釋:

  1.
華嶠譜敘曰:歆為下邽令,漢室方亂,乃與同志士鄭太等六七人避世。自武關出,道遇一丈夫獨行,願得與俱,皆哀許之。歆獨曰:“不可。今在危險中,禍福患害,義猶一也。金無故受之,不知其義,若有進退,可中棄乎?”眾不忍,卒與俱行。此丈夫中道墮井,皆欲棄之。歆乃曰:“已與俱矣,棄之不義。”卒共還出之而後別。

  

  十四

  王祥事后母朱夫人甚謹。家有一李樹,結子殊好,母恒使守之。時風雨忽至,祥抱樹而泣。祥嘗在別牀眠,母自往闇斫之;值祥私起,空斫得被。既還,知母憾之不已,因跪前請死。母於是感悟,愛之如己子。

  注釋:

  1. 晉諸公贊曰:祥字休徵,瑯琊臨沂人。

  祥世家曰:祥父融,取高平薛氏,生祥;繼室以廬江朱氏,生覽。

  晉陽秋曰:后母數譖祥,屢以非理使祥,弟覽輒與祥俱。又虐使祥婦,覽妻亦趨而共之。母患,方盛寒冰凍,母欲生魚,祥解衣將剖冰求之,會有處冰小解,魚出。

  蕭廣濟孝子傳曰:祥后母忽欲黃雀炙,祥念難卒致。須臾,有數十黃雀飛入其幕。母之所須,必自奔走,無不得焉。其誠至如此。

  蕭廣濟孝子傳曰:祥后母庭中有李,始結子,使祥書視鳥雀,夜則迻鼠。一夜風雨大至,祥抱樹而泣至曉。母見之惻然。

  2. 虞預曰:祥以后母故,陵遲不仕。年向六十,刺史呂虔檄為別駕。時人歌曰:“海、沂之康,寔賴王祥,邦國不空,別駕之功。”累遷太保。天子大臘八。

  

  十五

  晉文王稱阮嗣宗至慎,每與之言,言皆玄遠,未嘗臧否人物。

  注釋:

  1. 魏書曰:文王諱昭,字子上,宣帝第二子也。(笑死了,一看就是晉人寫的魏書)

  2. 魏氏春秋曰:阮籍字嗣宗,陳留尉氏人,阮瑀子也。宏達不羈,不拘禮俗。兗州刺史王昶請與詳見,終日不得與言,昶愧嘆之,子以不能測也。口不論事,自然高邁。

  3. 李康家誡曰:昔嘗待坐於先帝,時有三長史俱見。臨辭出,上曰:“為官長,當清、當慎、當勤,修此三者,何患不治乎?”并受詔。

  上顧謂吾等曰:“必不得已而去,於斯三者何先?”

  或對曰:“清固為本。”

  復問吾,吾對曰:“清慎之道,相須而成,必不得已,慎乃最大。”

  上曰:“卿言之得矣。可舉近世能慎者誰乎?”

  吾乃舉故太尉荀景情、尚書董仲達、僕射王公仲。

  上曰:“此諸人者,溫恭朝夕,執事有格,亦各其慎也。然天下之至慎者,其唯阮嗣宗乎!每與之言,言及玄遠,而未嘗評論時事,臧否人物,可謂至慎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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