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3月29日 星期二

结束了

到今天为止《谁来和我干杯》已经结束连载,连载古龙先生的这本书是我的一厢情愿,本以为没有什么人会看,但这个过程中仍然有朋友告诉我,他们在看这些文字,这是种分享的喜悦罢。

听朋友说在书店看到了这本书,所以我要说一下,这本说我在连载的过程中,只在“台北的小吃”那几个章节中改变了一下顺序,其他的除了个别错字,均未作一丝改动。
酸杏我可是很认真负责的呢

《谁来和我干杯》——身不由己

身不由己

  ——《枪手-手枪》代序


  一

  有很多署名“古龙”的小说,都不是古龙写的,这是大家都知道的事。

  人在江湖,身不由己。这一类的事我相信大家也都知道,我当然也知道。

  这个世界上本来就有很多事都是这样子的,为了朋友、为了环境、为了钱、为了各式各样不同的理由,有谁能完全拒绝去做一些他不想去做的事呢?


  二

  从另一方面去看,我常说:——

  一个人就因为常常会去做些他不想做的事,他的生命才有价值。

  可是也有些书明明是我写的,大家却否认。

  我从十几岁开始写稿,先写新诗、再写文艺、再写武侠,其中的悲酸欢苦,也只能比作如鱼饮水了。

  在我这三十年写作生涯中,可以分作好几个时期,《剑毒梅香》、《苍穹神剑》,并不是第一个时期。


  更早,我还写很文艺的《从北国到南国》(注:可惜原书已失)和这本“手枪”——那时候我过得很充满“生命”,所以我敢说,这本书也是很“生命”的。

  虽然我写的事距离现在很远的一个时代,又很远、又不很远,比“武侠的时代”更难捉摸的时代,比起现代的暴力又温和优雅刺激,但是我相信,这个故事还是会让你在读过之后觉得很开心,这个世界上,还有什么比开心更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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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枪手-手枪》的另一个名字,应该叫做《誓不低头》,这是为之落泪的第二本武侠小说。先生写了一个不寻常的女子,在我的印象里,他很少写这样一个令人难忘的女子。


这是一个让人难忘的故事,读完如果还有谁能开心,就可以飞升极乐了。

 
2007年12月6日,補記:

古龍先生的真誠坦蕩,真乃一代大俠。


2005年3月28日 星期一

七七八八


《心跳呼吸正常》是谁唱的?日子快到了,大家也应该会知道的。从4月1日开始,每周一会播放一首他的歌曲……
歌词里有一个“须根”,这是个让我百思不得其解的名词,开始以为是歌片上打错了;上网搜索后,仍然是这个词;后来以为可能是广东话里的专有名词,说普通话的人是不会明白的。过了很多年,就是在昨天,我忽然明白这是指男人的胡须的根部,简称“须根”!
本来以为是自己缺心眼,现在想想,我不是男人,怎么会明白这些东西呢!


msn上的名字改成了“酸杏”,一直想取个比较乡土的名字,听人说“阿花”还是有城市的味道,所以我就改成了“酸杏”!如果宝贝们习惯叫我花花了,现在可以改叫我“杏花”,是不是也不错?
这阵子先用这个,没准我什么时候又变卦了……


网友问我,打的什么麻将,我说是“明星三缺一”,对方露出不屑的语气!
事实上就是玩这种游戏才能证明我的无聊,网友呀,你为什么不能从我这种无聊的状态中发现一种心情上的无常呢?在这种情况下完全可以拔高到人性的角度上!
给你这么好的一个题材你都不能发挥,真让人失望!
这方面你就应该向我学习,虽然点心宝贝的贝壳是在饭店后面拾到的,但我就说是从“天涯海角”弄来的,不是显得咱浪漫嘛!


今年是酸杏的本命年,没有红腰带,但我却买了件暗红色的夹克!夹克一直是喜欢的款式,现在已经有六件夹克了,颜色分别是:米、棕、蓝、绿、卡其、暗红。
今年如果我挣钱了,我就一定要多买几件夹克,希望可以买到紫、黑;
大胆预测一下今年的流行趋势,我想今年会流行过膝百褶长裙,这也是喜欢的服装款式,所以请各位美女注意一下。我觉得靴子或白球鞋配长裙很漂亮!
前两天逛街,发现一条很漂亮的绿色长裙和红色长裙,都和我意,怎奈囊中分外羞涩,只能看看解馋了!


说件巧到没法再巧的事情。
酸杏告诉点心宝贝我的小名,没想到竟然和她拥有了十几年的玩具熊猫一个名字!
而我曾经的外号就是“熊猫”!
我还和点心的妈妈一个姓!
点心又和我的妈妈一个姓!(是个极其偏门的姓哦!)
这到底是什么世界呀,怎么会有这么巧的事情呢!缘分天注定!想不认识都难!
十年同船渡,千年共枕眠。神呀,我这颗色情的小脑袋又想歪了!
看来酸杏注定要当点心美女的陪衬人了!


心态很奇怪,呈波浪状起伏。前两天跌到谷底,这两天又被吹到了浪尖……

2005年3月28日(农历二〇〇五年二月十九)星期一


网友

一直以为网友是极不靠谱的人种。所以我上网从不聊天,既没有qq也没有msn。
但是阴错阳差我还是用上了msn,之后又写了博客,公开了自己的msn后,认识了一票可爱的网友!因为我觉得这种方式比较安全。
后来简直就是天南海北无所不聊,尤其是女性网友,不只互通名姓,而且相约到彼此的城市互作导游!
不过我的网友面还是比较窄,仅限于天津、西安、上海、广州,所以我打算努力发挥自己博客的潜力,广结三山五岳、五湖四海、四面八方的朋友,至少要混到,走到中国的哪里都有人接待的地步!哈哈哈哈哈……
当然了,那要等我有钱再说了!
所以我会努力找工作地!

“酸
杏”的自我保护意识还是很强地,听说有很多坏人都盯上网友,不过我仍然跟网友见过面,还是个不认为自己是名人但仍然是名人的名人!——注意是名人哦!网络
就是神奇,原来名人就在你的身边哦,但是觉得名人也不容易,属于会被人拿有色眼镜看的那种,我觉得他们的生活很复杂,小孩子如我,看了是会晕倒地。第一次
网友见面就已经比较高端了,我就想什么时候会会锦涛爷爷呢?可能他现在忙两会,没时间上网罢。

今天阳光很好,心情也极佳。
水纹宝贝,我会努力磨磨卖书的阿姨,尽量能拿到七折的折扣!
点心宝贝,1981年11月16日的生日,记忆方法是:1+1+1=3×2=6。怎么样?我厉害罢!

2005年3月28日(农历二〇〇五年二月十九)星期一

2007年12月6日,補記:
最近反而不拘網友,什么人都會亂見~~~
有名人,有非名人,甚至徹夜長談~~~
過去的想法太過偏激,
現在看來,能夠聽到那些好玩的故事,知道那些與眾不同的人生,其實是一種收獲,
當然,要注意安全

《谁来和我干杯》——风铃-马蹄-刀

风铃-马蹄-刀


  ——写在《风铃中的刀声》之前  




  一


  作为一个作家,总是会觉得自己像一条茧中的蛹,总是想要求一种突破,可是这种突破是需要煎熬的,有时候经过很长久很长久的煎熬之后,还是不能化为蝴蝶,化作茧,更不会希望吐成丝了。


  所以有许多作家困死在茧中,所以他们常常酗酒,吸毒,逃避,自暴自弃,甚至会把一根“雷明顿”的散弹猎枪含在喉咙里,用一根本来握笔的手指扳开枪擎口,扣下扳机,把他自己和他的绝望同时毁灭。


  可是一个作家只要活着就一定要创作,否则他就会消失。


  无声无息的消失就不如轰轰烈烈的毁灭了。


  所以每一个作家都希望自己能够有一种新的突破,新的创作。


  对他们来说,这种意境简直已经接近“禅”和“道”。


  在这段过程中,他们所受到的挫折辱骂与讪笑,甚至不会比唐三藏在求经的路途中所受的挫折和苦难少。


  宗教、艺术、文学,在某一方面来讲是殊途同归的。


  在他们求新求变的过程中,总是免不了会有一些痛苦和煎熬。




  二


  作为一个已经写了二十五年武侠小说,已经写了两千余万字,而且已经被改编为两百多部武侠电影的作者来说,想求新求变,想创作突破,这种欲望也许已经比一个沉水的溺者,突然看到一根浮木的希望更强烈。


  只可惜这种希望往往是空的。


  所以溺者死,作者亡,也是一件很平常的事,他们不死不亡的几率通常都不超过千分之一。


  《风铃中的刀声》绝不是一条及时赶来的救援船,更不会是一块陆地。


  我最多只不过希望它是一根浮木而已,最多只不过希望它能带给我一点点生命上的绿意。




  三


  有一夜,在酒后,和朋友闲聊之中我忽然想起来这个名字。


  聊起来,故事也就来了,那时候谁也不知道这个故事是个什么样子的故事,只不过有点故事的影子而已。


  有一天,酒后醉,醉后醒。


  这个故事的影子居然成了一点形。


  然后再创伤,在浴中,在车里,在樽边,在我很可以思想的时候这个故事就好像一只蛹忽然化成了蝴蝶。


  蝴蝶也有很多种,有的美,有的丑,有的平凡,有的珍贵。


  这只蝴蝶会是一只什么样的蝴蝶。


  谁知道。




  四


  有一夜,有很多朋友在我家里喝酒,其中有编者,有作家,有导演,有明星,有名士,有美人,甚至还有江湖豪客,武术名家。


  我建议玩一种游戏,一种很不好玩的游戏。


  我建议由一个人说一个名词,然后每个人都要在很短的时间里说出他们认为和那个名词有关的两外三个名词。


  譬如说:一个人说出来的名词是“花生”。


  另外一个人联想到的三个名词就是发“吉米-卡特”、“青春痘”、“红标米酒”。


  那一天我提出来的是:“风铃”。


  大家立即联想到的有:


  秋天、风、小孩的手、装饰、钉子、等待、音乐匣、悠闲、屋檐下、离别、幻想、焖、问题、伴侣、寂寞、思情、警惕、忧郁、回忆、怀念……


  在这些回答中,有很多是很容易就会和风铃联想到一起的。


  有一些答案却会使别人觉得很奇突,譬如说“钉子”。“你怎么会把钉子和风铃联想到一起?”我问那个提出这个回答的人。


  这一次他的回答更绝:“没有钉子,风铃怎么能挂得住?”


  “小孩的手呢?小孩的手又和风铃有什么关系?”


  回答的人说:“你有没有看见过一个小孩在看到风铃时不用手去玩一玩的?”


  “你呢?”他们问我,“你对于风铃的联想是什么?”


  “我和你们有点不同。”我说,“大概因为我是一个写小说的,而小说写的总是人,所以我队每一件事情每一样东西联想到的都是人。”


  “这次你联想到的是一些什么人?”


  “浪子、远人、过客、离夫。”我忽然又说,“这次我甚至会联想到马蹄声。”


  “马蹄声?风铃怎么会让你联想到马蹄声?”


  我给他们的事三行在新诗中流传极广的名句:


  那答答的马蹄,


  是个美丽的错误,


  我不是归人,是个过客。




  五


  一个寂寞的少妇独坐在风铃下,等待着她所思念的远人归来,她的心情多么凄凉多么寂寞。


  在这种情况下,每一种声音都会带给她无穷的幻想和希望,让她觉得远人已归。


  等到她的希望和幻想破灭时,虽然会觉得哀伤痛苦,但是那是一阵短短的希望毕竟还是美丽的。


  所以诗人才会说:“是个美丽的错误。”


  如果等到希望都没有的时候,那才是真正的悲哀。


  在这一篇《风铃中的刀声》中,一开始我写的就是这么样的一个故事。


  这个故事里当然也有刀。




  六


  一刀挥出,刀锋破空,震动了风铃。凄厉的刀声衬得风铃声更优雅美丽,这种声音最容易撩起人们的相思。


  相思中的人果然回来了,可是他的归来却又让所有的希望全部破灭。这是个多么残酷的故事,不幸的是真实有时比故事残酷。


  于是思念就变成了仇恨,感怀就变成了怨毒。


  于是血就要开始流了。


  “为什么武侠小说里总是少不了要有流血的故事?”有人问我。


  “不是武侠小说里少不了要有流血,而是人世间永远都避免不了这样的事发生。”


  “这种事难道就永远不能停止?”


  “当然可以阻止。”我说,“只不过要付出很大的代价而已。”


  我又补充:“这种代价虽然每个人都可以付出,但却很少有人愿意付出。”


  “为什么?”


  “因为要付出这种代价就要牺牲。”


  “牺牲什么?”


  “牺牲自己。”我说,“抑制自己的愤怒,容忍别人的过失,忘记别人对自己的伤害,培养自己对别人的爱心。在某些方面来说,都可以算是一种自我牺牲。”


  “我明白了。”问我的朋友说,“这个世界上的血腥和暴力一直很难被阻止,就因为大多数人不愿去管这种事。”


  他的神情严肃而沉痛:“因为要牺牲任何事都很容易,要牺牲自己却是非常困难。”


  “是的。”


  我也用一种同样严肃而沉痛的表情看着我的朋友,用一种仿佛风铃的声音对他说:


  “可是如果你认为这个世界上已经没有愿意牺牲自己的人,那你就完全错了。”


  我的朋友笑了,大笑!


  我也笑。


  


  七


  我笑,是因为我开心,我开心是因为我的朋友都知道,武侠小说里写的并不是血腥和暴力,而是容忍、爱心与牺牲。


  我也相信这一类故事也同样可以激动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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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自己对别人的爱心”绝对是一种重大的自我牺牲。


从“花花”能联想到的名词,我觉得有:“可爱”“阳光”“过敏”


 

2007年12月6日,補記:


今天,很難過,


做了一生中最為重大的決定,


是不是我的心太狠了呢?


其實,更多的時候我像是活在古代,


 

為什么要如此決絕?


其實,明明知道這是個兩敗的局面,


可是,為什么一錯再錯,不能回頭?


也許就這樣,將孤獨終老吧~~~


性格如此,行事亦如此~~~


那么就沒有抱怨,


我們無怨無悔.


2005年3月27日 星期日

《心跳呼吸正常》

有心  仍未到关心关注近况
放心  仍承受得起虽已受创
其实  我即使孤单依旧甚忙
其实  你不必担心我无事干

有心  然而无谓探望
放心  无穷尽空虚总会面对
放心  无涯岸漆黑总会渐退
无论你当天撕得我心多破碎
我已太懒太累分错或对

放心
还未唏嘘
心跳呼吸正常
不要担心冷场
不要关注未找到新欢亮相
偶或须根过长
不过请你别问详
为我操心兼紧张

心跳呼吸正常
工作休息照常
一切安好正常
天气交通正常
所有的往事来年无痕及痒
不需你来安抚骚
我独唱
不需你来关心猜测
我动向

::URL::
http://218.25.10.36/v56-/0119/10.Wma


《名侦探柯南》

《名侦探柯南》从1996年在“小学馆”上开始连载到现在已经有九个年头。
那年我应该是个高中生,头一次听到好友介绍这部动画,我以为这只是给小孩子看的玩意儿,还笑朋友越活越抽抽。

过了许多年,在电视上完整地看到了《名侦探柯南》的动画,竟一下子被吸引到今天。我不太擅长复述一个完整的故事,所以不介绍它的内容了。

这部动画主线故事引人入胜,支线案情也有很多的新意,差不多有300多个故事,毛利小五郎和工藤新一两位“死神”所到之处,必有人死于非命,9年下来也有1000个人了。

动画里,新一离开兰的日子应该怎么计算呢?对于这种超人气漫画,一票粉丝们已经不在乎新一何时能过恢复真正的身体,与黑暗组织的对决也遥遥无期,恐怕很多人有生之年是看不到它的结局了。

青山冈则先生要画到什么时候?难道像画《尼罗河女儿》的细川织荣子,直到画死了,接力棒也要穿个自己的妹妹和女儿?连载30多年,无论如何都算是无人能敌的纪录了。但愿我还能知道《名侦探柯南》最后的结局。

看着动画中那些可爱人物维持近十年不老的容颜,我却已经从一个少不更事的少年,变成了一个朋友口中的“女人”。那么如果动画一直进行下去,那些配音演员的声音是否也会永远青嫩?如果再有个十年,我还能听到那些声音吗?

当然还是能看到作者画风的细微变化,主角自然是越来越美型,每一年都可以看到当季的流行趋势,有时候翻回去看96年的动画,还会于当年的时尚与今天的不同。

新的剧场版4月份又会上映,虽然每次我都能猜出罪犯是谁,但在绝地大反攻时,我仍然会紧张得要死,甚至为柯南捏一把汗,正义战胜邪恶,恐怕是千百年来,人们永远喜欢的话题罢。

前两天乍看到2004年末的新年特别版,提到《名侦探柯南》连载到2005年末,就有10个年头了,忽然吓了一大跳。我真的已经呆了,看着电脑屏幕怔住许久。
也不知道为什么就想到了一大堆东西,乱七八糟,也没有什么头绪,只知道再怎么装嫩,时间是骗不了人的,我并不是漫画人物,可以永远是高中生呀



《谁来和我干杯》——一个作家的成长与转变

一个作家的成长与转变

  ——我为何改写“铁血大旗”


  一

  人都是会变的,随着环境和年龄而改变,不但情绪、思想、情感会变,甚至连容貌、形态、身材都会变。

  作家也是人,作家也会变,作家写出来的作品当然更会变。

  每一位作家在他漫长艰苦的写作过程中,都会在几段时期中有显著的改变。

  在这段过程中,早期的作品通常都比较富于幻想和冲劲,等到他思虑渐渐缜密成熟,下笔渐渐小心慎重时,他早期那股幻想和冲动也许已渐渐消失了。

  这一点大概也可以算是作家们共有的悲哀之一。


  二

  如果有胸怀大量的君子肯把“写武侠小说的”人也笔为作家,那么我大概也可以算为一个作家了。

  我第一次“正式”拿稿费的小说是一篇“文艺中篇”,名字叫做《从北国到南国》,是在吴恺玄先生主编的“晨光”上分两期刊载的,那时候大概是民国四十五年左右,那时候吴先生两鬓犹未白,我还未及弱冠。

  如今吴先生已乘鹤而去,后生小子如我,发顶也己渐见童山,只可惜童心却已不复在了。

  吴先生一生尽瘁于文,我能得到他亲炙的机会并不多。可是写到这里,心里却忽然觉得有种说不出的惆怅和怀念。

  除了还有勇气写一点新诗散文短篇之外,写武侠小说,我也写了二十年,在这段既不太漫长也不太艰苦的过程中,也可以分为三段时期。

  早期我写的是《苍穹神剑》、《剑毒梅香》、《孤星传》、《湘妃剑》、《飘香剑雨》、《失魂引》、《游侠录》、《剑客行》、《月异星邪》、《残金缺玉》等等。

  中期写的是《武林外史》、《大旗英雄传》(铁血大旗)、《情人箭》(怒剑)、《浣花洗剑录》(洗花洗剑)、《绝代双骄》,有最早一两篇写楚留香这个人的《铁血传奇》。

  然后我才写《多情剑客无情剑》,再写《楚留香》,写《陆小凤》,写《流星-蝴蝶-剑》,写《七种武器》,写《欢乐英雄》。

  而一部在我这一生中使我觉得最痛苦,受到的挫折最大的便是《天涯明月刀》。

  因为那时候我一直想“求新”、“求变”、“求突破”,我自己也不知是想突破别人还是想突破自己,可是我知道我的确突破了一样东西——我的口袋。我自己的口袋。

  在那段时候唯一被我突“破”了的东西,就是我本来还有一点“银子”可以放进去的口袋


  三

  口袋虽然破了,口袋仍在,人也在。

  我毫无怨尤。

  因为我现在已经发现那段时候确实是我创作力最旺盛、想象力最丰富、胆子也最大的时候。

  那时候我什么都能写,也什么都敢写。尤其是在写“大旗”、“情人”、“洗花”、“绝代”的时候。

  那些小说虽然没有十分完整的故事,也缺乏缜密的逻辑与思想,虽然荒诞,却多少有一点味。

  那时候写武侠小说本来就是这样子的,写到哪里算哪里,为了故作惊人之笔,为了造成一种自己以为别人想不到的悬疑,往往会故意扭曲故事中人物的性格,使得故事本身也脱离了它的范围。

  在那时候的写作环境中,也根本没有可以让我润饰修改、删减枝芜的机会。

  因为一个破口袋里通常是连一文钱都不会留下来的,为了要吃饭、喝酒、坐车、交女友、看电影、住房子,只要能写出一点东西来,就要马不停蹄的拿去换钱;要预支稿费,谈也不要谈。

  这种写作态度当然是不值得夸耀也不值得提起的,但是我一定要提起,因为那是真的。

  为了等钱吃饭而写稿,虽然不是作家们共有的悲哀,但却是我的悲哀。

  我相信有这种悲哀的人大概还不止我一个。

  忽然间,我口袋里那个破洞居然被缝起来了,大概是用我思想中某几条线缝起来的。

  因为我同时也发现了我思想中已经缺少几条线,有些我本来一直自认为很离奇玄妙的故事,现在我已经不敢写了。

  可是以前那些连我自己都认为有些荒诞离谱的故事,至今我还是觉得多少总有一点可以让人觉得紧张、刺激、兴奋、愉快的趣味。

  我能不能把那些故事换一种写法,换几个人名和一个书名再写出来?能不能把旧酒装在新瓶子里?

  不能。

  重复写雷同的故事,非但反而会让人更觉烦厌,自己也会觉得不是滋味。

  所以我才想到要把那些故事改写,把一些枝芜、荒乱、不必要的情节和文字删掉,把其中的趣味保留,用我现在稍稍比较精确一点的文字和思想再改写一遍。

  这种工作已经有人做过了。

  在香港,有一位我一直非常仰慕推崇的名家已经把他自己的作品修饰整理过一遍,然后再重新发表。

  我的至友和结义兄长倪匡,也曾将另一位名家曾经轰动一时的名作删节润饰,至今犹在海外各大报刊杂志连载中。

  他们工作的环境与条件,他们的慎思与明断,都不是我能比得上的。

  我写的那些敝帚自珍的东西,更不能和那些名作相提并论。

  我这么做,既没有一点“想将之藏诸名山”的想法,也没有一点想要和“唐宋剑侠与水游相比较”的意思,这一点是我特别要向曾经在中国时报痛责过“武说”的一位君子,请求谅解与原谅的。

  我这么做,只不过要向读者诸君多提供一点消遣和乐趣而已,如果能够让诸君在消遣之余还有一点振奋鼓舞之意,那就更好了。


  四

  我写的大多数小说,都已由只能在租书店流传的小薄本改为勉强可以登堂的大厚本了;其中只有极少数例外,因为我知道小薄本的读者总是比较少一点;能看到的人也不会太多。

  所以我一直想把这几部书保留,作为我改写的尝试。这几部书之中当然也有一些值得保留的价值。

  这一部《铁血大旗》就是其中之一。

六八、三、二十九、夜深


2005年3月26日 星期六

生日

我相当健忘,即使很努力仍然记不住别人的名字和生日。所以第一次见到陌生人,互通姓名后,我都要加上一句:我健忘,如果忘记了您的名字,您可千万别见怪!

连名字都记不住,更何况别人的生日。但我的初中数学老师却教了我们一个好办法。例如马克思的生辰年份和去世年份,记起来有这样一个诀窍:鸡毛掸子上有很多毛,一拔一拔再一拔就拔散了,所以他就是1818年出生,1883年过世。

这种方法,不仅有趣,而且也不易忘记。从此我就喜欢利用数字上的关系来记忆别人的生日。

例如:
我家老爷子是1951年11月2日的生日,我是81年生人,所以爸爸大我30年;月份11拆开是两个1;1+1=2,2正好是日期。
朋友房房是1978年11月28日的生日,月份11拆开来是11=4+7;日期则是4×7=28。
朋友刘颸是1981年9月7日的生日,1997年香港回归祖国。
花花自己是1981年3月27日的生日,3的4次方是81,也就是我的出生年份;3的立方27就是日期;而我的阴历生日,正好是2月22日,虽然看起来比较2,但222正好也是3的倍数。

其实只要有心,不用任何规律都能记住生日。
我的手机可以记录别人的生日,并且在当天能够及时提醒我。但我忽然觉得这样的情谊特别的虚幻。
相交笃深的朋友,记不记得生日,也不会影响彼此的友谊;而需要靠生日时发送祝福来维持的友谊,也许并不见得是真正的友谊。
更何况,在高科技的今天,机器如手机、电脑已经代替你的大脑,“生日快乐”甚至都已在芯片上储存好,不用特别记忆、无须什么心思,你只用活动一下自己的大拇指,就一切搞定了。
明白这些后,我把手机上的所有生日记录都删除了。只靠自己的记忆。

生日不见得快乐,人的出生,反而给自己带来了无穷尽的烦恼,无论凡人、伟人这种烦恼只能至死方休。这是人与人之间很少比较平等的事情之一罢。

还要谢谢点心宝贝送来的别致的礼物,因为有人记得我的生日,仍然是让我感觉温暖的事情。


一二片断


关于骑车,还有件好玩的事情,从北语到地大的路上,我忽然看见对面有个骑车的人头上蒙了个黑色的高筒袜,就是电视上经常看到的劫匪的打扮。
我想这人也忒大胆,为什么要来这么个造型?他不怕警察给他抓起来吗?
等骑近一看,才发现,原来是个黑人兄弟!


看了部韩国电影,男人对着碗里的汤大呼美味,不停地砸么嘴……
你道他喝的什么?
白水煮绿豆芽……


朋友发来短信,问:“在看什么书?”
我的回答是:“人生的大书,哈哈哈!我厉害罢(狂笑而过)”
这两天很烦,真的没看什么书,《三国》也放了好几天。闲下来就打麻将,总是感叹“十三幺”太难胡了!
但是对家,一上来不仅是天胡而且门清自摸,外加十三幺!
这人生有时候也跟打牌一样,想胡四、七筒,但我却一连扔出去三个九索!
台面上已经有两个三万,对家又吃了个三万,看来胡三万是万没有希望了,刚扔出去四万,三万却姗姗来迟!气急之余,扔了三万,又给别人点了炮!
这就是玉皇大帝在跟我开玩笑!
耶和华在跟我作对!
安拉在跟我捣乱!
人生的天书有时真的可以写成部麻将经。


《谁来和我干杯》——说说武侠小说

说说武侠小说

  ——《欢乐英雄》代序


  《欢乐英雄》

  又是个新的尝试,因为武侠小说是在已经到了应该变的时候。

  在很多人心目中,武侠小说非但不是文学,不是文艺,甚至也不能算是小说。正如蚯蚓,虽然也会动,却很少有人将它当作动物。

  造成这种看法的,固然是因为某些人的偏见,但我们自己也不能完全推卸责任。

  武侠小说有时的确写得太荒唐无稽,太鲜血淋漓,却忘了只有“人性”才是每本小说中都不能缺少的。

  人性并不仅是愤怒、仇恨、悲哀、恐惧,其中也包括了爱与友情、慷慨与侠义、幽默与同情的,我们为什么特别强调其中丑恶的一面呢?

  还有,我们这一代的武侠小说约莫由平江不肖生的《江湖奇侠传》开始,至王度庐的《铁骑银瓶》和朱贞木的《七杀碑》为一变,至金庸的《射雕英雄传》又一变,到现在已又有十几年了。

  这十几年中,出版的武侠小说已算不出有几千几百种,有的故事简直已成为老套,成为公式,老资格的读者只要一看开头,就可以猜到结局。

  所以武侠小说作者若想提高自己的地位,就得变;若想提高读者的兴趣,也得变。


  有人说,应该从“武”,变到“侠”,若将这句话说得更明白些,也就是说武侠小说应该多写些光明,少写些黑暗;多写些人性,少写些血。

  也有人说,这么样一变,武侠小说就根本变了质,就不是“正宗”的武侠小说了,有的读者根本就不愿接受,不能接受。

  这两种说法也许都不错,所以我们只有尝试,不断地尝试。


  我们虽然不敢奢望别人将我们的武侠小说看成文学,至少总希望别人能将它看成“小说”,也和别的小说有同样的地位,同样能振奋人心,同样能激起人心的共鸣。

  《欢乐英雄》每一小节几乎都是个独立的故事,即使分开来看,也不会减少它的趣味——如果它还有一点趣味,这尝试就不能算失败了。


点心宝贝我爱你!

今天,公元二零零五年三月二十六日,花花收到了你的礼物。

不知道为什么我特别激动,手一直在抖!
八个贝壳全都保存完整!
盒子也是我喜欢的紫色!

我激动是因为,明天是我的生日,我没有想到一个不知情的“陌生人”会送上这样的大礼!


从不喜欢别人郑重其事地送什么昂贵的礼物给我,但我却喜爱千里送来的鹅毛!
贝壳是你在天涯海角亲手采集,又放到了那么漂亮的盒子里。
这是我生日里收到的最贵重的礼物。
你真是个有心的女孩子,而且那么地漂亮!我是男孩或者是同性恋不追死呢!

还有你的字也很漂亮哦!对了,你怎么知道我生日的?

2005年3月25日 星期五

想要下载《侯宝林相声精选》的朋友注意

经一个科技型才子提醒,我才发现那个相声下载链接,应配合的下载工具是emule(好像叫“电驴”)。

因为我的下载工具集合了bt和emule,所以没有注意文件的格式。
如有哪个朋友不能下载,请下载emule安装文件,再点击链接页面的“下载文件”,就应该没问题了。
小生这厢赔礼了

骑车

忽然发现今天阳光灿烂,和阴冷的屋子比起来,外面暖洋洋的,好不舒服!已经下午14点了,仍然打电话给唯一能在周五这种工作日闲着的房房,让她跟我转转。
我出去的理由很简单,就为晒晒太阳,所以让房房想个可以逛的地方,可说来说去只有王府井和西单,我是没有购买力不想逛,她是有购买力但没购买欲;那就去公园罢,但我是个穷人,所以去公园的附加条件是要去免费开放的公园。据我所知免费的,只有崇文门以北的东单公园,听说那里流氓比较多……(跑题一下:北京除了天坛、北海、植物园,就没什么我喜欢的公园了)俩人讨论了半天,又回到了王府井……想想诺大的北京城,我俩竟然想不到一个有点新意的好地方,真应该回周口店去。房房因为上午已经跑了很远的路,所以建议改天,可难得我想活动活动筋骨,改天就没这个心情了!为了说服她,我使出了人情杀手锏:“那你就不能为了想看看我出来一趟吗?”结果还是被这个狠心的女人
,无情地回绝了
……

一个人……骑上自行车,调到比较慢的速度,我晃晃悠悠地出来了。以前我骑车的速度超快,从三环到四环贯穿南北,只用55分钟。因为车速太快,我遇到过很多有意思的事情:
一次,早晨上学,被一个露阴癖男跟踪。可没过几天,放学后,我又感觉到有人在跟踪我而且好像还在叫我。天快黑了,我紧张得要死,越骑越快……,但后面的风声更大了,忽然一个男人拍了我的左肩膀,我“啊……”的一声大叫了起来,仔细一看原来是班长!
“你叫什么!喊你也不理,你还越骑越快!”班长气呼呼的。
“我以为你是流氓呢……”

一次,路过中南海和北海之间的那座桥,猛听到一个男孩大叫:“那女的骑车太快了,追呀……”回头一看是伙刚刚被我超过的小流氓!我的心一下子就凉了半截……立刻放慢了速度,跑到中南海那边武警旁看风景,直看着他们消失了很久才重新上车。

一次,路过“北语”东门,忽然斜刺里杀出来个黑老外,气喘吁吁地操着半生不熟的中文跟我说:“你怎么骑得这么快呀?我追了半天才赶上……”这人我有印象,他不是有个朋友嘛,回头望去,他的朋友还在后面慢条斯理地骑着。
我仍然维持的原来的速度对他说:“还成吧。”
“你车可够破的……”他不解地问。
我清楚自己的车已经到了全身乱响的地步,但它还是辆自行车,能骑就成,所以说:“磨合得好……你们学校到了,找你朋友玩去吧。”
接着我加快速度,把他甩了。

别人追我,自然不是看上了我这张平凡的小脸,大多是想跟我比比到底谁快。这几个例子已经很有说服力了。不过我仍比不上我的高中同学——我亲爱的亲爱的亲爱
的……,她的速度用班里男生的话就是:“唿!一阵风过去了!”原来两个男生在上学的路上正聊着,忽然感觉有阵风从旁边闪过,定睛一看竟是我亲爱的亲爱的亲爱的……,不等叫名字,她的人已经消失在滚滚的车潮中……平常我俩在路上都是聊天,所以速度很慢,我不相信她能有多快。直到有一天早上,我看到她呼哧带喘地进班,拿出作业跟我对题,她就站在我的旁边,全身散发着热气所带出的她那种独特的味道……我专心对题时,竟然发现她的哈喇子掉到了我的作业本上!我大叫:“啊!你口水掉我作业本上了!”

她马上解释:“那不是口水,那是汗水!”
“谁家的汗那么大一滴呀……”亲爱的完全是在狡辩!

接着我才注意到,此时的她可以用挥汗如雨形容,短头发湿透了,汗水不停地流下来!看到这样的人,已经可以想象她骑车的速度了。神人!我服了!


扯了这么多,我想说,现在的我骑车会很慢很慢,不知道这算享受生活还是浪费时间。

骑车是我第三爱的运动,第一羽毛球,第二走路。(跑题一下:一直以为运动要和生活有关,不能刻意地去专门锻炼身体,这样就成了种负担,没有了“玩儿”和“游戏”趣味了,我以为运动就是“玩儿游戏”,这是我能亲身参加的,运动时不是为了运动、锻炼身体,而是为了生活,为了玩儿,这些不属于观赏型体育运动。但例如我最爱“看”的体育运动是:斯诺克台球、棒(垒)球、跳水三样,我没一个会的,这就属于观赏性的。)
小时候,骑车过绿灯时,我喜欢冲着距我最近的汽车招手,因为很有首长的感觉
。我虽然不是首长,但在“检阅”的时候,谁也不敢有意见不是吗。这也是过干瘾的好办法


不多说了,我要睡觉了
……


你是我的猪头

朋友爱称自己的老公为“猪头”,这是个可爱的名字,但是人身上果真顶个活生生的猪头就不可爱了。当然“红猪”和猪八戒例外!

女孩子们为什么喜欢叫自己的男友、老公为“猪头”呢?最先是谁这么叫了起来,而且成了传播率极高的爱称?这可能无从考证了。但可以理解,也许是因为猪能
吃能睡,“傻傻笨笨”,容易满足,所以特别招女孩子喜欢吧。如果是今天,八戒在高老庄也不会弄得情场失意收场,怪只怪他错生了时代呀……

但为什么是“猪”,而不是其他动物的头?而且叫多了重名率极高,两个有“猪头”的女孩聊天如果不提到“我家的”,很容易弄得跟第三者插足似的,所以应该换个“头”用用。

性格独立、自主的猫咪,一直是中国人喜欢的宠物。但“你是我的猫头”,是不是缺个“鹰”呢?怪吓人的……

忠诚、乖巧的小狗,更是世界人民的宠儿。但“你是我的狗头”,让我想到那句话:“拿下你的狗头!”,感觉一个野蛮女友手里拎着个血淋林的狗头,可以沾馒头吃了……

宠物中的另类,冷血动物——蛇也被很多人饲养。但“你是我的蛇头”,怎么听都象是黑暗组织人口贩子,弄不好被警察听到,会被抓起来拷问哦……

长寿的乌龟,一直是福气的象征。但“你是我的龟头”……



2005年3月23日 星期三

《谁来和我干杯》——不唱悲歌

不唱悲歌

  ——代《离别钩》序

  

  一

  “少年十五二十时”——即“多少往事”

  这个世界上有很多人,有的人喜欢追忆往事,有的人喜欢憧憬未来,但也有些人认为,老时光并不一定就是好时光,未来的事也不是任何人都能预测的,只有现在最真实,所以一定要好好把握。

  这种人并不是没有事值得回忆,只不过通常都不太愿意去想它而已。

  往事如烟,旧梦难寻,失去的已经失去了,做错的已经做错了,一个人已经应该从其中得到教训,又何必再去想?再想又有什么用?

  可是每当良朋快聚,在盈樽的美酒渐渐从瓶子里消失,少年的豪情渐渐从肚子里升起来的时候,他们也难免会提起一些往事,一些快乐的往事,一些只要一想起就会让人觉得心里快乐得发疯的往事,每件事都值得他们浮三大白。

  让人伤心失望痛苦的事,他们是绝不会去想的。

  他们总是希望自己能为自己创造一点欢愉,也希望别人同样快乐。

  我的运气比较好,现在我还是可以时常见到很多很老很老的朋友。

  远在我还没有学会喝酒的时候,就已经认得他们。

  所以我写稿多年,什么都写,就是不写别人的私事。

  不写别人,当然更不写自己。

  我一向认为每个人都有保留他自己隐私的权利。

  可是每个人一生中多少总是有些有趣的事是希望别人共享的。

  如果一个人在总是能让别人来分享他的快乐,这个世界岂非也会快乐得多。

  所以我现在写这篇稿子,写我的思念和快乐,其中当然也有些事,在当时看来微不足道,后来却影响了我的一生,甚至改变了我的一生。


  二

  [淡水之夜]——即“浪子情怀总是酒”

  喝酒无疑是件很愉快的事,可是喝醉酒就完全是另一件事了。

  你大醉之后,第二天,通常都不在杨柳岸,也没有晓风残月。

  你大醉之后醒来时,通常都只会觉得你的脑袋比平常大了五、六倍,而且痛得要命,尤其是在第一次喝醉的时候更要命。

  我有过这种经验。

  那时候我在念淡江,在淡水,几个同学忽然提议要喝酒,于是大家就想法子去找了几瓶酒回来。

  大概有五、六个人,找来了七、八瓶酒,中国酒、外国酒、红露酒、乌梅酒、老米酒,杂七杂八的一大堆酒,买了一点鸭头、鸡脚、花生米、豆腐干,先制造一点欢愉,也希望别人同样快乐。

  在一个住在淡水的同学用一百二十块钱一个月租来的一间小破屋子里喝,喝到差不多了,阵地就转移到淡水海边的防波堤上去。

  不是杨柳岸,是防波堤。

  那天也没有月,只有星——繁星。

  大家提着酒瓶,躺在凉冰冰的水泥堤上,在亮晶晶的星光下,听海风吹动波浪,听海涛轻拍堤岸,你把酒瓶传给他,他喝一口,他把酒瓶递给我,我喝一口,又喝了一轮之后,大家就开始比赛放屁,谁放不出就要罚一大口。

  随时都能把屁放出来绝不是件容易的事,身怀这种绝技的只有一个人,他说放就放,绝对没有一点拖泥带水的情况发生。

  所以他拼命放屁,我们只有拼命喝酒。

  那天大家真是喝得痛快得要命,所以第二天就难受得要命。

  可是现在想起来,难受的感觉已经连一点都没有了,那种欢乐和友情,那一夜的海浪和繁星,却好像已经被小李的飞刀刻在心里,刻得好深好深。


  不如意事常有八九,人生中的苦难已经够多了,为什么还要自寻烦恼?我很了解这种人的想法和心情,因为我就是这种人。

  现在我要说的这些事,每当我一想起,就会觉得好像是在一个零下八度的寒冬之夜,冒着风雪回到了家,脱下了冷冰冰湿淋淋的衣服,钻进了一个热烘烘的热被窝。

  朋友和酒都是老的好。

  我也很了解这句话,我喜欢朋友,喜欢喝酒,陪一个二十多年的老朋友,喝一杯八十年陈年的白兰地,那种感觉有谁能形容得出?

  可惜在现代这种社会里,这种机会已经越来越小了。

  社会越进步,交通越发达,天涯如咫尺,今夜还在你家里跟你举杯话旧的朋友,明日很可能已经远在天涯。


  三

  [太保与白痴]——即“人生如戏”

  我当然不是那位在《流星-蝴蝶-剑》上映之后,忽然由金童改名为古龙的名演员。

  可是我居然也演过戏。

  我演的当然不是电影而是话剧,演过三次,在学生时代剧团里演的那种话剧,当然没有什么了不起。

  可是那三次话剧的三位导演,却真是了不起,每一位导演都非常了不起——李行、丁衣、白景瑞,你说他们是不是很了不起?

  所以我常常喜欢吹牛,这三位大导演第一次导演的戏里面就有我。

  在这种情况下,这种牛皮我怎能不吹?

  我想不吹都不行。


  第一次演戏是在附中,那时候我是师范学院附属中学初中部第三十六班的学生,李行先生是我们的训育组长,还在和他现在的夫人谈恋爱,爱得水深火热,我们早就知道他们是会白首偕老、永结连理的。

  那一次我演的角色叫金娃,是个白痴,演过之后,大家都认为我确实很像是个白痴。

  直到现在他们还有这种感觉。

  我自己也有。


  第二次演戏,我演的那个角色也不比第一次好多少,那次我演的是个小太保,一个被父母宠坏了的小太保。

  那时候我在念成功,到复兴岗去受训,第一次由青年救国团主办的暑假战斗文化训练。我们的指挥老师就是丁布先生。

  现在我还是时常见到丁布先生。他脸上有两样东西是我永远都忘不了的。

  ——一副深度近视眼镜和一脸温和的笑。

  我也忘不了复兴岗。


  四

  [复兴岗的黄昏]——即“黄昏时的小夜曲”

  多么美丽的复兴岗,多么美丽的黄昏。

  复兴岗当然绝不是只有在黄昏时才美丽。

  早上、晚上、上午、中午、下午,每天每一时候都一样美。

  早上起来,把军毯折成一块整整齐齐的豆腐干,吃两个减肥节食的人连碰都不能碰得白面大馒头,就开始升旗、早操、上课。

  中午吃饭,吃得比平时在家里最少多两倍。

  下午排戏,每个人都很认真,每一天每一个时候都过得认真而愉快。


  可是我最忘不了的还是黄昏,复兴岗的黄昏。

  “黄昏时,你言辞优美,化作歌曲。

  有一个年纪比我大一点的女孩子,有一对小小的眼睛,一个小小的鼻子,一张小小的嘴,在黄昏的时候,总是喜欢唱这支歌。

  她唱,我听。

  刚下了课,刚洗完澡,刚把一身臭汗洗掉,暑日的酷热刚刚过去,绚丽的晚霞刚刚升起,清凉的风刚刚从远山吹过来,风中还带着木叶的芬芳。

  我陪她走上复兴岗的小路上,我听她唱,轻轻地唱。

  她唱的不是一支歌,她唱的是一个使人永远忘不了的事。

  现在想起来,那好像已经是七、八十个世纪以前的事却又好像是昨天的事。

  直到现在,我还不知道那时候我对她究竟是一种什么样的感情,我只知道那时候我们都很快乐,我们在一起既没有目的,也没有要求,我们什么事都没有做,有时甚至连话都不说。

  可是我们彼此都知道对方心里很快乐。


  话剧演了三天,最后一天落幕后,台下的人都散了,台上的人也要散了。

  我们来自不同的学校,不同的地方,在一起共同生活了五个星期,现在戏已散了,我们一排躺在舞台上,面对着台下一排排空座位。

  就在片刻前,这里还是个多么热闹的地方,可是忽然间就已曲终人散,我们大家也要各分东西。

  ——那天晚上跟我一起躺在舞台上的朋友们,那时你们心里是什么感觉?

  那时候连我们自己也许都不知道在心里是什么感觉,可是自从那天晚上离别后,每个人都好像忽然长大了许多。


  第三次演戏是在成功,我们的训育组长是赵刚先生,演戏的导演却是从校外请来的,就是现在的“齐公子”小白。

  白景瑞先生不但导过我的戏,还教过我图画,画的是一个小花瓶和一只大苹果,花瓶最后的下落不明,唯一可以确定的是,苹果绝没有被人吃进肚子,因为那是蜡作的,吃不得。

  直到现在,我还是称白先生为老师,可见我们之间并没有代沟。

  我写第一本武侠小说的时候,他在自立晚报作记者,住在李敬洪先生家里,时常因为迟归而归不得,那时我住在他后面一栋危楼的一间斗室里,我第一本武侠小说刚写了两、三万字时,他忽然深夜来访,于是就顺理成章的作了我第一位读者。

  前两年他忽然又看起我的书来,前后距离达十八年之久,对一个写武侠小说的人来说,这样的读者只要有一个就已经应该觉得很愉快了。


  五

  [从图画到今夜]——即“开始武侠”

  没有写武侠小说之前,我也像倪匡和其他一些武侠作者一样,也是个武侠小说迷,而且也是从小人书看起的。

  小人书就是连环图画,大小约和我现在的卡式录音带相同,一本大约有百余页,一套大约有二、三十本,内容包罗万象,应有尽有,其中有几位名家如赵宏本、赵三岛、陈三镒、钱笑佛,直到现在我想起来印象还是很鲜明。

  陈光镒喜欢画滑稽故事,从一只飞出笼子的鸡开始,画到鸡飞、蛋打、狗叫、人跳、碗破、汤泼,看得我们这些小孩几乎笑破肚子。

  钱笑佛专画警世说部,说因果报应,劝人向善。赵宏本和赵三岛画的就是正宗武侠了,《三侠五义》中的展昭和欧阳春,郑证因创作的鹰爪王和飞刀谈五,到了他们笔下,好像就变成活生生的人。

  那时候的小学生书包里,如果没有几本这样的小人书,简直是件不可思议的事。


  可是不知不觉小学生都已经长大了,小人书已经不能再满足我们,我们崇拜的偶像就从赵宏本转移到郑证因、朱贞木、白羽、王度庐和还珠楼主,在当时的武侠小说作者中,最受一般人喜爱的大概就是这五位。

  然后就是金庸。

  金庸小说结构精密,文字简练,从《红楼梦》的文字和西洋文字汇总融化蜕变成另外一种新的形式、新的风格。如果我手边有十八本金庸的小说,只看了十七本半我是绝对睡不着的。


  于是我也开始写了。

  引起我写武侠小说最原始的动机并没有什么冠冕堂皇的理由,而是为了赚钱吃饭。

  那时我才十八、九岁,写得第一本小说叫《苍穹神剑》,那是本破书,内容支离破碎,写得残缺不全,因为那时候我并没有把这件事当作一件正事。

  如果连写作的人自己都不重视自己的作品,还有谁会重视它?

  写了十年之后,我才渐渐开始对武侠小说有了一些新的观念、新的认识,因为直到那时候,我才能解除到它内涵的精神。

  一种“有所必为”的男子汉精神,一种永不屈服的意志和斗志,一种百折不回的决心。

  一种“虽千万人吾往矣”的战斗精神。

  这些精神只有让人振作向上,让人奋发图强,绝不会让人颓废消沉,让人看了之后想去自杀。

  于是我也开始变了,开始正视我写的这一类小说的形态,也希望别人对它有正确的看法。

  武侠小说也是小说的一种,它能够存在至今,当然有它存在的价值。

  最近几年来,海外的学者已经渐渐开始承认它的存在,渐渐开始对它的文字结构思想和其中那种人性的冲突,有了一种比较公正客观的批评。

  近两年来,台湾的读者对它的看法也渐渐改变了,这当然是武侠小说作者们共同努力的结果。

  可是武侠小说之遭人非议,也不是完全没有原因的,其中有些太荒谬的情节,太陈旧老套的故事,太神化的人物,太散漫的结构,太轻率的文笔,都是我们应该改进之处。

  要让武侠小说得到它应有的地位,还需要我们大家共同努力。

  从《苍穹神剑》到《离别钩》,已经经过了一个漫长而艰苦的过程,一个十八、九岁的少年,已经从多次痛苦的经验中得到宝贵的教训。

  可是现在想起来这些都是值得的,无论付出多大的代价都是值得的。

  因为我们已经在苦难中成长。

  一个人只要能活着,就是件愉快的事,何况还在继续不断的成长。

  所以我们得到的每一次教训,都同样值得我们珍惜。都可以使人奋发振作,自强不息。

  一个人如果能时常这样去想,他的心里怎么会有让他伤心失望、痛苦悔恨的回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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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ani那年的后記
  

  一

  题目是个反义词。

  作者写得是自己的心路历程,我全没经历,但是明白,我用自己的眼睛看——虽然是仅限于自己的理解,但是我明白。

  如果没有人知道我在说什么,其实也可以理解,一百个人心中有一百个“李寻欢”。道理是一样的。

  他无意中说中了我的心事。

  

  喜欢古龙小说很久以后,才知道,他在我很小的时候就已经过世;

  喜欢罗蜜-施奈德很久以后,才知道,她在我很小的时候就已经过世;

  看完罗兰-巴特的《……》(名字我忘了)后,才知道,他在我很小的时候就已经过世。

  

  总以为自己的偶像永远活在人世,直到某一天你才知道,其实他们在很早很早以前,甚至是我没有出生时便早早离开人世,都会觉得很可怕。这时再次接触到那些影像或文字,仿如隔世。一切是那么的不可思议,唯一庆幸的是还有那些影像和文字。


  二

  今天准备熬夜,沏了浓浓的咖啡,不打算睡了,要熬到明天晚上再睡,自己的作息已经乱套。

  这也是令自己高兴的方式,总以为如果能调整好生物钟,就拥有了崭新的明天,又能重新开始了。

  黎明睡觉的习惯,让我很少看到太阳,以前我喜欢被暖洋洋的太阳包围,尤其是喝完牛奶、咖啡后,走在大街上,精力是那么的充沛,我有使不完的力气。现在我睡眼迷朦,全身乏力,即使喝了咖啡,感觉全身燥热,没有一丝清爽,恐怕是心情使然。


  三

  厌倦,

  厌倦qq

  厌倦msn

  厌倦博客

  厌倦……

  坚持到现在的理由就是我不能放弃,总要坚持点什么罢,毕竟这是我还能自主选择的不多的几样东西,不是吗?


  四

  系统地听了候宝林先生的相声,发现了以前从未注意的一些规律,就有些乏了;觉得相声界的个中翘楚,还要推马三立、刘宝瑞二位先生,前者能发现
生活中的点滴小事,扩大成包袱,并且难能可贵地总有创新;后者将传统的段子,发挥得淋漓尽致。次之,才能算是侯宝林先生,他的段子中有很多规律,或许他是
同代相声艺术家中较为优秀的,但他不能跳出自己的窠臼,总是在一个圈子里打转,这意思就是他的思路和包袱只有几个类型:例如让一个人说出以他的身份完全不
可能说的话,做他完全不可能做的事,从中发现笑料,大家可以听听《戏迷》、《卖包子》、《北京话》。

  现在的相声不好听了,老段子没人说,即使有人说,也没有那个味儿;新相声也懒得听,因为失望得太多,不想浪费时间。

  这样翻来覆去地,总是那些听过无数遍的老段子……象很多消失了的事物一样,相声总有一天会没落罢,即使不愿看到这样的事情发生,但力挽狂澜者,至少也要有那个时代去配合不是吗?所谓大势已去,即使有了造势的英雄,也不过昙花一现,流星即逝……

  对了,相声中我极讨厌的是灌口活。


  五

  今年流年不利,从未摔碎过东西的我,从年初到现在,已经摔了两个碗、一个暖瓶……

  台灯忽然坏了,晚上除了看电脑,就是看电视。

  又过敏了,眼睛痒痒,鼻子痒痒,总是打喷嚏,可能是春天的花粉作怪罢。


2005年3月21日 星期一

听相声

终于在网上把侯宝林先生的mp3给bt下来了!一直就想要老先生的相声集了,这算是比较高兴的事情,如果是rmvb版本就更爽歪了。要是能找到在线播放的版本,以后我的博客就改播相声了。下面是目录:

01. 北京话、
02. 猜谜语、
03. 串调、
04. 打百分、
05. 改行、
06. 关公战秦琼、
07. 规矩套子、
08. 婚姻与迷信、
09. 讲帝号、
10. 空城计、

11. 离婚前奏曲、
12. 买佛龛、
13. 卖包子、
14. 卖布头、
15. 妙手成患、
16. 三棒鼓、
17. 抬扛、
18. 跳舞迷、
19. 歪批三国、
20. 文昭关、

21. 武松打虎、
22. 戏剧与方言、
23. 戏剧杂谈、
24. 戏迷、
25. 相面、
26. 橡皮膏、
27. 笑的研究、
28. 学大鼓、
29. 学越剧、
30. 阳平关、

31. 夜行记、
32. 阴阳五行、
33. 贼说话、
34. 捉放曹、
35. 醉酒

这是下载地址,喜欢的朋友可以点开“下载文件”下面的链接,如果是使用bt的朋友就可以直接下载了,没有bt工具的朋友,可以去下载bt软件——不具体介绍了,搜索一下就可以了。
下载地址:请点这里


我家电脑

一、桌面

谁打开我家电脑都会头疼,桌面上除了一幅画,只有回收箱。

要使用ie、我的电脑、或者其他软件只能到“开始”菜单去找。

弟弟用电脑时,就经常找不到“我的电脑”,总是用一个窗口切换,相当麻烦。

我甚至把任务栏都给隐藏掉了。

因为讨厌,乱糟糟的一片,晕!

曾有这样的意见,把快捷方式都放在桌面上,找东西不是很方面吗?

但要是把桌面都填满了,恐怕也是在大海里捞针。所以,什么都不留,干干净净。

这样的行为应该可以反映一个人的个性,极简主义。想到有人还曾说过我有“洁癖”,这是不是也是某个侧面的反映?

不说这是我的桌面,单看图片,如果没注意“回收箱”的图标,谁都会以为这只是个图片罢:



二、键盘

电脑早已成了生活的一部分,每天不打几个字,就觉得缺少点什么。所以键盘使用频率最高。

键盘是磨砂质手感,看上去是黑色亚光的效果。可前不久我发现,有些按键已经有些明亮,但是并没有使用油滴在上面。昨天观察了一下,才明白原来是我经常使用把那层磨砂材质给磨光了。

被磨光的按键有:

第二行:E、Y、U、I、O;
第三行:F、G、H、J、K、L、Enter;
第四行:Z、N;
第五行:Ctrl、空格键

这恐怕也反映了,我打字的一些规律罢。最好玩的要数“空格键”,它只有左半边光亮,右边则没有丝毫的磨损。我这才意识到自己平常敲击空格键都是使用左手大拇指。昨天我就特意用右手的大拇指来敲打空格键,但是左手大拇指总是想要按下去,而右手根本就不知道应该怎么下手。


种习惯让我想到了人类训练动物的方法,我在不知不觉中养成了一种条件反射。这种无意识形成的习惯才真的恐怖,这就好像侦探小说和武侠小说中,你的致命敌人
往往就是靠发掘你的这种小毛病来寻找杀害你的方法。可能是这两天看《名侦探柯南》太多了。所以没注意就想到这里了。大家不要见怪哦^^

三、显示器

不喜欢太耀眼的屏幕,觉得晃眼、不舒服。所以我把显示器的明亮度调成0;对比度一般在80左右。初用我电脑的人,总会觉得黑压压一片。


前我也没有注意这个问题,后来玩了个RPG游戏(名字我忘了),要在规定的时间内从一个没有灯的山洞跑出去,同时还要应付血点很高的敌人。我一下子就傻
了,根本什么都看不见!这游戏肯定有bug!成心不让人过去,敌人倒是打死了,但我却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冲出洞口,结果全军覆没!经过这个惨痛的教训,我
才想到调高显示器的亮度和对比度。第二次重玩,果然有拨开云雾见日头的感觉,没费几下功夫就成功地冲了出去。

但我还是喜欢把显示器调得灰暗一点,这样是不是有利于保护视力呢?


《谁来和我干杯》——杂文与武侠

杂文与武侠


对一个写武侠小说的人来说,杂文虽然是另外一个世界,可是两者之间,至少也有一点相同的地方。
在大多数人心目中,都把小说分为很多种,推理侦探,可以增进思虑;青春爱情,充满飞跃的活力;悲欢离合,当然是文艺;写一个好小子或者好女孩从黑暗中冲向光明,就是写实;把这些故事的背景都写到乡下去,就是乡土了。
至于武侠小说呢,哈哈,这种小说怎么能算做一种小说?就算你能过把这些素材全都写进去,也没有人会承认你写的是一种小说。
写杂文的情况,差不多也是这个样子的。
散文的意境深远,文字优美,总是能深入人心,专栏的见解精辟,总是有独到之处,方块当然更权威,定期定时,文化尖兵,你想要它不权威都不行,连它自己想要它不权威都不行。
至于杂文呢?最多也只不过是消遣解愁而已,就算有一点散文的意境,专栏的独到和方块的见解,也只不过是碰巧而已。


幸好写杂文和写武侠还是有一点愉快的地方,不但能让看的人愉快,也能让写的人愉快。
因为它们通常都是有趣的。
写武侠,可以什么都写,推理侦探悲欢离合青春爱情和那些从暴力和泥土中挣脱向上的好小子好女孩,都可以写进去。
不管你承不承认,小说并不分种类,最多只能分为两种。
——一种好的,一种坏的,一种有人看,一种没有。
杂文的情况差不多也是这样的。


写杂文的时候,你可以什么都写,既不必考虑到它是不是有意境,也不必想到它是不是能影响到别人的思想,更不必谈什么大道理。
你们所要想到的,只问它是不是有趣,是不是能让你动手写,是不是有人看。
在这种心情下写的杂文,就比较愉快了。


2005年3月20日 星期日

换个曲子 (無窮動)

无穷动

::URL::
http://www.panda123.cn/Panda123/classical/c-1-4.ram



《谁来和我干杯》——另外一个世界

另外一个世界

  ——还是有关武侠


  一

  我有很多好朋友都跟我一样,都是靠一支笔活了许多年的人,所以他们都觉得这种生涯实在痛苦极了,只要一提起笔,就会觉得头大如斗。

  只有我是例外,我的感觉不一样。

  提笔有时候也高兴得很。

  酒酣耳热,好女在座,忽然有巨额帐单送来,人人俱将失色,某提笔一划,就已了事,众家朋友呼啸而去,付账至少已在今夜后,岂能不高兴乎?

  至于签字赚钱,签合约收据,一签之下,支票就来,不需吹灰之力,在这种情况下,就算你想不高兴,都难得很。

  可是若见到稿子摊开在你面前时,就算你想高兴也高兴不起来了。

  稿子当前,你只有写。尤其是写长篇连载,少写一天都不行,就算别人不说你,你自己心里也好像犯了罪一样,时时刻刻都恨不得一头撞死。有一次潘垒告诉我,有一次报馆催稿,他写不出,这位纵横港台影艺文坛的名作家名导演,居然忍不住嚎啕大哭起来。

  ——这是多么可爱的态度,这个人有一颗多么可爱的赤子之心。

  有一阵子我写稿如乌龟,每天急着满地爬都没用,倪匡问我:

  “你最近为什么写不出稿?”

  “因为我心情不好。”我说

  “你为什么心情不好?”

  “因为我写不出稿。”

  这个笑话绝不是笑话,只有以写作为生写了三十年的人,才明白其中的痛苦。


  二

  可是写杂文就不同了。

  对我来说,写杂文就像另外一个世界,一个文雅而悠闲的世界,充满丰富的人生体验和趣味。

  其实我根本没资格写杂文的,前几天,有幸跟唐鲁孙与夏元瑜两先生同席,见到他们那种平和温雅的长者风采,听到了他们那种充满了机智幽默而又多闻强记的谈吐,我更了解杂文的不易为。

  如果没有那种丰富的学识和经历,如果没有那种广阔的胸襟和精辟的见解,如果没有那种悲天悯人的幽默感,就要去写杂文,就是婢学夫人,自讨没趣了。

  不幸的是,我又偏偏喜欢写。

  写杂文至少不像写长篇连载,时时刻刻都感觉到好像有根鞭子在后面抽着你。

  幸好我还有一点点自知之明,所以我写的大多都是我比较了解的事。

  我敢写友情,因为少小离家,无亲无故,已经能多少了解到一点友情的可贵。

  我敢写“人在江湖,身不由己”,因为我深深了解到一个江湖人的辛酸和那种无可奈何的痛苦。

  我敢写吃,因为我好吃。

  我敢写喝酒,因为我虽然还没有到达“醉乡路稳宜频至,他处不堪行”的那种意境,却已经常常有“五花马,千金裘,呼儿将出换美酒,与尔同销万古愁”那种豪气了。

  有时候,我当然也会写一点有关武侠小说这一方面的事,写了这么多年的武侠小说,心里多多少少总难免会有一点感触。

  这种感觉,在我最先写这一类杂文的两篇小稿里,感触最深。

  那已经是多年前写的了。

  那时候武侠小说根本还没被承认是一种小说,那时候的武侠小说还只不过是薄薄的一小本,印刷粗劣,纸质粗糙,编校粗忽,内容也被大多数人认为是
“极为粗俗”。那已经是十余年以前的事了,那时候我还是个少不更事的、还很有余勇可鼓的青年敢死队,胸中还不时有血气上涌,随时都敢去冲锋。

  现在,我就把那篇不成气候也不成器的短文,再写一遍出来,让大家比较比较,现在武侠小说的地位,是不是已经比当时有了一种比较公平的评价。


  三

  十六年前,《萧十一郎》第一次拍成电影时(有徐增宏导演,邢慧等主演),我曾有如下感想:

  写剧本和写小说,在基本的原则上市相同的,但在技巧上却不一样,小说可以用文字来表达思想,剧本的表达却只能限于言语、动作和画面,一定会受到很多限制。

  一个有相当水准的剧本,也应当具有相当的“可读性”,所以萧伯纳、易卜生、莎士比亚等,这些名家的剧本,不但是名剧,也是名著。

  但在通常的情况下,都是先有“小说”,然后再有“剧本”,由小说改编成的电影很多,由《飘》而有《乱世佳人》,是个成功的例子;除此之外,还有《简爱》、《呼啸山庄》、《基督山伯爵》、《傲慢与偏见》、《愚人船》、以及《云泥》、《铁手无情》、《窗外》等。

  《萧十一郎》却是一个很特殊的例子,《萧十一郎》是先有剧本,在电影开拍之后,才有小说的,但《萧十一郎》却又明明是由“小说”改编成剧本,因为这故事在我心里已酝酿了很久,我要写的本来是“小说”,不是“剧本”。小说和剧本并不完全相同,但意念却是相同的。

  写武侠小说最大的通病就是:废话太多、枝节太多、人物太多、情节也太多。在这种情况下,将武侠小说改编成电影剧本,就变成是一件吃力不讨好的事,谁都无法将《绝代双骄》改成“一部”电影,谁也无法将《独臂刀王》写成“一部”很成功的小说。

  就因为先有了剧本,所以在写《萧十一郎》这部小说的时候,多多少少总难免要受些影响,所以这本小说我相信并不会有太多的枝节,太多的废话,但因此是否会减少“武侠小说”的趣味呢?我不敢否定,也不敢预测。

  我只愿作一个尝试。

  我不敢盼望这尝试能成功,但无论如何,“成功”总是因“尝试”而产生的。


  四

  有一天我在台湾电视公司看排戏,排戏的大都是我的朋友,我的朋友们大多都是很优秀的演员。

  其中有一个不但是个优秀的演员,也是个优秀的剧作者、优秀的导演,曾经执导过一部出色而不落俗套的影片,在很多影展中获得喝彩声。

  这么样一个人,当然很有智慧,很有文学修养,他忽然对我说:“我从没看过武侠小说,几时送一套你认为最得意的给我,让我看看武侠小说里写的究竟是些什么?”


  我笑笑。

  我只能笑笑,因为我懂他的意思。

  他认为武侠小说并不值得看,现在所以要看,只不过因为我是他的朋友,而有一点好奇。

  他认为武侠小说的读者绝不会是他那一阶层的人,绝不会是思想新颖的高级知识分子。

  他嘴里说要看看,其实心里却早已否定了武侠小说的价值。

  而他根本就没有看过武侠小说,根本就不知道武侠小说写的究竟是什么。

  我不怪他,并非因为他是我的朋友,所以才不怪他,而是因为武侠小说的确给予别人一种根深蒂固的观念,使人认为就算不看也知道它的内容。

  有这种观念的人并不止他一个人,有很多人都对我说过同样的话。说话时的态度和心理也几乎相同。


  因为武侠小说的确已落入了固定的形式。

  武侠小说的形式大致可分为几种:

  一个有志气而“天赋异禀”的少年,如何去辛苦学武,学成后如何去扬眉吐气,出人头地。

  这段历程中当然包括了无数次神话般的巧合与奇遇,当然,也包括了一段仇恨,一段爱情,最后是报仇雪恨,有情人终成眷属。

  一个正直的侠客,如何运用他的智慧和武功,破了江湖中一个为非作歹、规模庞大的恶势力,这位侠客不但“少年英俊,文武双全”,而且运气特别好,有时他甚至能以“易容术”化妆成各式各样的人,连这些人的至亲好友、父母妻子都辨不出真伪。

  所以这种故事不一定离奇曲折,紧张刺激,而且还很香艳。

  这种形式并不坏,只可惜写得太多了些,已成了俗套,成了公式,假如有人将故事写得更奇诡些,就会被认为是“新”,故事的变化多些,就会被认为是“变”,其实却根本没突破这种形式。

  “新”与“变”并不是这意思。


  《红与黑》写的是一个少年如何引诱别人妻子的心理过程。《国际机场》写的是一个人如何在极度危险中重新认清自我。《小妇人》写的是青春与欢乐。《老人与海》写的是勇气和价值,以及生命的可贵。《人鼠之间》写的是人性的骄傲和卑贱……

  这些伟大的作家们,因为他们敏锐的观察力和丰富的想象力,有力地刻画出人性,表达了他们的主题,使读者在为他们书中的人物悲欢感动之余,还能对这世上的人与事,看得更深些、更远些。

  他们表现的方式往往叫人拍案叫绝。

  这么样的故事,这么样的写法,武侠小说也一样可以用,为什么偏偏没有人写过?

  谁规定武侠小说一定要怎么样写,才能算正宗的武侠小说?

  武侠小说也和别的小说一样,只要你能吸引读者,使读者被你的人物故事感动,你就算成功。


  有一天我遇见一个我很喜欢的女孩子,她读的书并不多,但却不笨。

  当她知道我是个“作家”时,她眼里立刻发出了光,立刻问我:“你写的是什么小说?”

  我说谎,却从不在我喜欢的人面前说谎,因为世上绝没有一个人的记忆力能好得始终记得住自己的谎言,我若喜欢她,就难免要时常和她相处,若时常相处,谎言就一定会被拆穿。

  所以我说:“我写的是武侠小说。”

  她听了之后,眼睛里那种兴奋而关注的光辉立刻消失。

  我甚至不敢去看她,因为我早已猜出了她会有什么样的表情。

  过了很久,她才带着几分歉意告诉我:“我从不看武侠小说。”

  知道和她很熟之后,我才敢问她:“为什么不看?”

  她的回答使我很意外。

  她说:“我看不懂。”

  武侠小说本来是通俗的,我什么会使人看不懂?

  我想了很久,才想通。

  她看不懂的是武侠小说中那种“自成一格”的对话,那种繁复艰涩的招式名称,也看不懂那种四个字一句,很有“古风”的描写字句。

  她很奇怪,武侠小说为什么不能将文字写得简单明了些?为什么不将对话写得比较生活化些,比较有人情味。

  我只能解释:“因为我们写的是古时的事,古代的人物。”

  她立刻追问:“你怎么知道古时的人说话时什么样子的?你听过他们说话吗?”

  我怔住,我不能回答!

  她又说:“你们难道以为像评剧和古代小说中那种对话,就是古代人说话的方式?那算真的是,你们也不必那样写呀,因为你们写小说的最大目的,就是要人看,别人若看不懂,就不看,别人不看,你们写什么?”

  她说话的技巧并不高明,却很直接。

  她说的道理也许并不完全对,但至少有点道理。

  写小说,当然是些给别人看的,看的人越多越好。

  武侠小说当然有人看,但武侠小说的读者,几乎和武侠小说本身一样,范围太窄,不看武侠小说的人,比看得人多得多。

  我们若要争取更多的读者,就要想法子要不看武侠小说的人也来看武侠小说,想法子要他们对武侠小说的观念改变。


  所以我们就要新、就要变!

  要新,要变,就要尝试,就要吸收。

  有很多人都认为当今小说最蓬勃兴旺的地方,不在欧美,而在日本。

  因为日本的小说不但能保持它自己的悠久传统,还能吸收。

  它吸收了中国的古典文学,也吸收了很多西方思想。

  日本作者先能将外来文学作品的精华融汇贯通,创造出一种新的民族风格文学,武侠小说的作者为什么不能。

  有人说:“从太史公的《游侠列传》开始,中国就有了武侠小说。”

  武侠小说既然也有自己悠久的传统,若能再尽量吸收其他文学作品的精华,总有一天,我们也能将武侠小说创造出一种新的风格,独立的风格,让武侠小说也能在文学的领域中占一席之地,让别人不能否认它的价值。

  让不看武侠小说的人也来看武侠小说。

  这就是我们最大的愿望。

  现在我们的力量虽然还不够,但我们至少应该向这条路上去走,挣脱一切束缚往这条路上去走。

  现在我们才起步,虽然迟了点,却还不太迟。


  五

  现在我的希望还是和以前一样,我只希望大家都能认同,小说只有两种——一种好的,一种坏的,好的小说好看,坏的小说看不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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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是《谁来和我干杯》中最长的一篇文字,打得我手都快碎了!


2005年3月19日 星期六

三四片断

1. 压了两下腰,劈了几秒腿。便觉未老先衰,曾几何时,可以轻松搞定的动作,今天却都难倒了我。

2. 一直不喜欢亦舒,但仍然看了很多她的书,其实我可算她的忠实读者了。也许是言情小说大有凋敝之势,新不如旧罢。看了《一把青云》,又发现一本喜欢的书,刨去那年的政治成分,我喜欢里面的顾晓敏。喜欢是没有什么理由的,所以不多说了。
座次可重新排过:《人淡如菊》、《一把青云》、《圆舞》、《她比烟花寂寞》

3. 
打开电视看到某台正在播放《三国演义》,正是我之前看过的诸葛先生“舌战群儒”那幕。惊喜于这样的巧合后,发现名著改编大多是不讨好的,例如:《乱世佳
人》、《洛丽塔》、《简爱》、《基督山伯爵》……还能举出很多例子。多好的著作只要经过改编之手,简直就是亵渎经典,香港、大陆的电视剧糟蹋最多的首推金
庸、古龙二人。我当然不能想象杨过这样、李寻欢那样……生气之余不忘拿出原书,好洗掉被破坏的人物形象。
但是《红楼梦》、《西游记》(第一部)和英国bbc版的《傲慢与偏见》是我心中的经典,百看不厌。除此之外好像也没有什么了。

4. 糟糕的日子呀……

一句话好像什么都没说,却已道尽生活的混乱。千头万绪,未知哪个是因哪个是果。一团乱麻,挥剑斩去,果然清静,但宝剑何在?要知绝顶高手,无须利刃,摘花片叶即可夺人性命,更何况乱麻。

我有几分倔强,本不惯在人前抱怨,宁愿拿自己开开玩笑,把些不平当成笑话。但落拓如此,骄傲也是没有用处的,惟有一抒胸中块垒,仿佛会得到些微释放。可知积劳成疾,虽不见得久病成医,却已入了膏肓。

“行至水穷处,坐看云起时”这要有怎样的怀抱呢?
“归去,也无风雨也无晴”古之先贤,高山仰止……

5. 前两天的博客,我在《看了几回《三国演义》,有几个问题(四):》中,写了这么一段:
“39. ……终于知道原来先生(诸葛亮)三十九岁时方出茅庐,将近不惑之年后才辅佐刘备夺得三分天下。真的英雄要耐得住寂寞呀,可有的人呢,这样的年纪却已经“死”掉了……感叹ing……(317-319)”

才子提出了质疑:“记得是27岁出茅庐(难道记错了?)”

我查了原书:“……先生尔时年三九……”

经人提醒我才恍然大悟,古人说“二八佳人”其实是“16”岁;所以“三九”如果不是胃药,就只能表示为先生当时“27”岁了。如果要表示“39”岁,应该说“三十有九”。
犯了一个常识性错误
,惭愧已极
,多谢才子指点

不过既然卧龙先生那么年轻,我就可以这么说了


年少奇才,不到而立之年便辅佐刘备,后更助其争得三分天下,有志不在年高,赞!放眼望去,今天恐怕只有比尔-盖茨才能与之相比罢。

2005年3月19日(农历二〇〇五年二月初十)星期六


《谁来和我干杯》——看《小李飞刀》第一集

看《小李飞刀》第一集


  一.电视、朋友、酒

  在两年以前,我就已经是个单身汉了,可是重新过单身汉的生活之后,我家里的朋友反而更多了。

  尤其是在十二月十一日这一天。

  因为这一天的晚上,是《小李飞刀》第一次在华视频道出现的日子。

  ——这么多宣传,这么多剧照,再加上“对抗”,对抗的又是港剧,又是女将,真好玩。

  我只不过是个写“武侠小说”的,可是我朋友的职业、学历、身份、地位都比我受人尊敬得多。

  他们都很好玩。

  ——“好玩”的意思,有时候就是有趣。

  所以他们也喜欢有趣的人,有趣的事,有趣的电视节目,他们也不愿意错过。

  所以他们才会在十二月十一日这个晚上,到我家来看《小李飞刀》,而且事先声明,绝不喝酒。

  喝了酒,不但会影响判断力,也会影响到欣赏力,所以大家声明:

  “十一点之前,大家都不喝酒,谁喝,谁是乌龟。”

  到了十点零三分的时候,每个人都变成了乌龟。

  ——严格来说,到了九点五十分左右,都已经在开怀畅饮。

  电视机呢?哇,好象已经远在天边,《小李飞刀》呢?谁还记得谁才是乌龟。

  ——你说这种情况好不好玩?

  当然不好玩。

  在我家里,坐我的椅子,吃我的饭,喝我的酒,居然不看《小李飞刀》,哎呀,真气死我也。

  到了后来,我实在忍不住了,终于找到一个脾气比较好的“总”字头朋友,一把揪住他,凶狠无比地问:“你为什么要关掉电视机,为什么不看《小李飞刀》?”

  我的朋友吓了一跳,用一种非常吃惊,而且非常抱歉的眼光看着我:

  “你在说什么?”他的声音好像刚被狗咬了一口,“难道你敢说刚才我们看的那档子戏是《小李飞刀》?”

  我没有回答他的话,就算他是十八个大学的博士,我也不管了。

  因为我已经被他气死。


  二.小李与飞刀

  赵钱孙李

  张王李赵

  百家姓据说是宋朝人写的,宋朝的皇帝姓赵。赵字当先,理所应当。

  张王李赵四姓,走遍全国,到处碰到。

  不管老新兵,姓“李”的人大概总要比姓氏的多一点,甚至多很多。

  可是“小李”只有一个。

  ——我的意思当然是说:“小李飞刀,例不虚发”的那个小李。

  刀有很多种,大刀小刀长刀短刀宽刀窄刀单刀双刀虎头刀鬼头刀雁翎刀砍山刀砍馬刀,以及戒刀腰刀解腰刀鸳鸯刀鱼鳞刀紫金刀青龙偃月刀五凤朝阳刀,甚至连菜刀屠刀剃头刀都叫刀,都是刀。

  每种刀都是刀,每种刀被投出去之后,都是致命的武器。

  如果你用一柄剃头刀用力投出,刀飞、刀割,割断一个人的咽喉,不管是碰巧也好,只有一点不争的事实——

  这把刀总是从一个人的手里飞出去,杀死了另一个人。

  不管这把刀是一种什么样的刀都一样。

  可是“飞刀”只有一种。

  ——我的意思当然是说:“小李飞刀,例不虚发”的那种飞刀。


  三、一点感觉,还未写出

  小李人人都可以演,人人都可以把一柄飞刀投出去伤人。

  可是这个“小李飞刀”却是不一样的,尤其对我来说,更不一样。

  所以我总难免对这个“小李飞刀”有一点感想,甚至还有一点偏爱。

  有了偏爱,就难免会有偏见,就难免会有得罪别人的地方。

  可是即使如此,我还是要把这一点感觉写出来,因为一个像我这样的人,有感觉的时候已经不多了。


2005年3月18日 星期五

这两天看的电影(上)

1. 《东方列车谋杀案》:
比较感概的是,年华真的是个可怕的东西。英格丽-褒曼老
得那个样子,真让我难受,不敢去回忆《北非谍影》和《爱德华医生》。我并不美丽,所以不太担心容颜的衰老,但最怕见到的仍是美人年华的凋零。一个旁观者都
会为他们叹息,更何况当事人本身。喜欢那种对容貌安之若素的女人,不因逝去的青春枉自嗟叹。因为岁月会赐给她们另一种风韵与味道。其实褒曼敢于在大银幕上
袒露自己的衰老,真的很有勇气,佩服。

这部电影的结局太让人意想不到了,我按照习惯以为杀人者只可能有一两个人,没想到竟然是十二个人串谋。太绝了,这打破了推理小说的传统,很有新意。但最不合理的地方是,怎么那么巧十二个人都聚在一趟火车上呢。


较喜欢阿加莎-克里斯蒂的侦探推理小说。她的著作被改编成电视剧和电影的比较多。我看过的电影波洛系列有:《尼罗河惨案》、《阳光下的罪恶》、《东方快车
谋杀案》。前两部是那个黄头发胖胖的老先生主演,喜欢以前上译厂的配音;后者是一个黑发油头晃眼、身体僵硬的男人,可能这个造型更忠实原著。但我还是喜欢
前面那个可爱的老先生。

她的大案,给人感觉扑朔迷离,看一遍都不敢说明白了,不过推理过程却是环环相扣,每个细节都会告
诉读者,可我仍然猜不出罪犯是谁。但一些小案子,我大多能猜出罪犯和犯罪过程,虽然读后都会有点失望。后来也想明白了:小说的年代久远,而我已经看了那么
多的侦探小说,犯罪手法自然都很清楚,所以不能怪阿加莎-克里斯蒂没有创意,也许我看的后代作者的小说,其思路就是借鉴于她,只不过更加精进而已。

2. 《美人依旧》、《情人结》:
这是弟弟拷给我的,令我相当失望。《美人依旧》我是边收拾屋子,边看的。很难想象王志文是个打拳的。里面周迅的心路历程让我不能理解。感觉导演在故弄玄虚,明明很没什么意义的事情竟然被他折腾成了电影,浪费胶片。看到一半我就放弃了。

《情人结》中赵薇穿得比较时髦,她和陆毅演高中生,是不是都太早熟了捏,导演请不起演员可以找我演高中生嘛!我收费很合理的。赵薇在电影里说话极不正常,是不是当惯明星,不会用普通人的语气说话了?这又是部浪费胶片的电影,看了两眼我就给删了。

我发现如今中国大陆的导演都想拍出点不朽的电影,雄心很高,但都跌得极惨。你们现在连个完整的、吸引人的故事还讲不好呢,就想不朽了,是不是也太不谦虚了。

3. 《功夫》:
好看!虽然故事情节有点弱,女主角象个花瓶,但是里面的功夫,才是我想象中的真功夫,那是实打实地对战,真刀真枪,打起来风生水起,精彩,说它引人入胜绝不为过。

但是里面的细节都很有古龙先生的味道:

a. 绝世高手大隐隐于市,越是名不见经传、越是卑微的角色反而是隐遁多年的高手。开始的三个人、以及房东夫妇,都是经常出现在古龙小说中的人物。

b. 两个瞎子杀手,也符合古龙对杀手的刻画。杀手和妓女都是最古老的两个行当,前者绝不能出众。平凡、普通的相貌及言行才不会引起别人的怀疑。他们挣的是钱,名气不过身外物,杀手中的高手反而最不为人知。

c. 
那个最后的boss二指夹住子弹的一幕,我忽然想到了古龙笔下陆小凤的“灵犀一指”,没有什么是他夹不住地,武器如是,暗器如子弹者,陆小凤恐怕也可以轻
松搞定。所以后来我才会想到假设什么都射得中的李寻欢和陆小凤打起来会出现什么情况,那岂非就是“矛”与“盾”的问题了。亏了这是“关公战秦琼”,否则古
龙先生也会头疼吧。

d. Boss的暗器是不是很象古龙先生《白玉老虎》里蜀中唐门研制的那个暗器呢?

4. 《韩城攻略》:
还有什么好说的呢,故事紧张刺激,笑料也不错。不过那个女人是大魔头被我猜到了。但任贤齐的卧底身份我没有想到。

唯一遗憾的是人家最爱的舒淇的戏份太少了!!

5. 《布莱德先生》
它由我最痛恨的花瓶阿兰-德隆主演,也是上译厂的老片子。

毛病是,电影中二战时法国的户籍管理制度太落后了。一个非犹太人,竟然被人当成了犹太人,这样的情节是不是有点牵强呢?但是围绕“布莱德先生”到底是谁这个疑问,男主角展开搜寻,却挺抓人的。

忘不了最后车厢中,犹太人深陷的双眼下没有表情的注视。还是努力做好人吧!虽然不是人人做得到扶危济困,但也不要趁火打劫。否则黑暗中的某双手会惩罚你的。


这两天看的电影(下)

6. 《罗马不设防的城市》:
不明白这样的电影为什么会成为经典,估计是意识形态下的产物。没什么可说的,建议大家不要看,浪费时间。

7. 《捉贼记》:
本片导演希区柯克,加利-格兰特男主角,格雷斯-凯丽女主角。挺没意思的,人都出齐了我也猜出小偷到底是谁了。

很奢华的电影,觉得最后的盛装舞会没必要搞得那么复古。我猜可能当时的好莱坞不知道该怎么砸银子了,故意弄出点噱头出来罢。

加利-格兰特,在我看来是一个奇迹,我不明白长成这样为什么就成了那个时代的帅哥呢?我喜欢的好莱坞老派明星是格利高格-派克、亨弗莱-鲍嘉这两个。

8. 《我唾弃你的坟墓》、《杀人部分左右》:
这两部电影在“全球十大禁片”中分列第十、第七位。

《我唾弃你的坟墓》,最大的警示是单身女人不要独自出游!女人杀死三人的手法,第一个以计谋取胜;第二个以怀柔取胜;第三个以残忍取胜。
再想想这么深谋远虑的女人,怎么之前就没考虑过单身一人的危险呢。所以导演哗众取宠,就是为了刺激大众的感官,才拍了这么部电影。

《杀人不分左右》,让人扼腕痛惜的事,都到了家门口了,却没法求救。比较难以忍受的是劫匪女拉出女孩肠子那幕,我没敢看下去。

看介绍说两部电影都是七十年代的产物。但如果说道恐怖与残忍,我觉得还是心理惊悚片,比较能达到效果。以恶心来吓唬人就是下品了。

9. 《沉默的人》
男主角的话的确很少,电影的主旨似乎是通过一个人的被囚、逃亡等一系列遭遇控诉前苏联克格勃的凶残、杀人如麻。

观看此片是冲着上译厂的配音去的,电影貌似惊险,却引不起我的兴趣。

10. 《第三十九节台阶》:
“第三十九节台阶”这个悬念的谜底有点无聊。那个小册子的发现是侦探小说常用的手法。男女主角相爱的方式叫做一见钟情,我觉得很不现实。

电影中唯一值得称道的地方是追逐场面和最后的钟楼对决,至少让我这个看惯了大场面的观众觉得挺惊险。

也是冲着上译厂的配音而看,但看了很多我最爱的还是《办公室的故事》、《莫斯科不相信眼泪》、《两个人的车站》,这才是百看不厌的经典。

11. 《红楼春上春》
哥哥第一部电影,也是部三级片。哥哥青嫩、可爱,陈志鹏确实和这时的哥哥有几分神似。

可能年代久远,当年的三级片放到今天看来,觉得没有必要放到午夜场播放。女主角除了露了两点以外,没有什么特别的地方了。比之舒淇的《玉女心经》收敛了不知有多少。

我觉得本片更应该叫做喜剧片,相当搞笑。尤其最后贾宝玉敲鼓的情节,已经可以冠上幽默二字了。

林黛玉的扮演者不知道是谁。真漂亮,尤其是她的嘴,可得樱桃小嘴的真味,让人有一亲芳泽的欲望!导演很有眼光,就是让这个女人到大陆演绎经典电视剧《红楼梦》恐怕也会不错的。只是当时看完就删除,未知佳人芳名!

12. 《喜玛拉雅星》:
垃圾,不值一提。看了两眼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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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少给旁人介绍剧情,因为我看电影的习惯是,自己按着电影的速度了解剧情,如果有人事先告诉我具体的细节和结果,就失去了探索的欲望,所以我一般会即时阻止他们张嘴。这样我也不习惯告诉别人情节。如果看到我说的这些,有兴趣的话,可以自己去看,我可不想不识相地破坏别人的观影心情。

2005年3月18日(农历二〇〇五年二月初九)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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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1月19日,補注:
寫得太差了~~~


二三事

1. 昨天我照常到blogcn主页登陆,输入id和密码,打开通行证后,便直接点击了“留言”。进去一看我就笑了,一夜的功夫怎么增加了那么多的留言!平常留言每天能有一条就算是多的了,昨天竟然一页都满了!可再仔细一看,没一条和我的博客内容有关。


于是回到登陆页面,发现这根本就不是我的博客!我莫名其妙地跑到了人家的地盘!
等我关闭所有窗口,重新登陆,这次登陆页虽然显示的是我的id,但留言页以及打开的主页仍然是那个人的!


直到我换了 “firefox”打开万维网,才看到了自己的留言页。

Blogcn太神奇了!给我创造了多好的机会,怎奈人家是个乖宝宝,只是关掉了别人的页面。其实当时我应该趁乱在那个人的博客上发两个帖子,或者回几条无厘头留言……
所以,为了我是个善良的好人热烈鼓掌


2. 好不容易下决心买了根筷子,可是今早发现它又不见了
。平常很少出门,屋子也不大,结果我找了一整天,差点没把床掀开,仍然没找到,它就像以前的四根筷子一样,从这个屋子里消失了!
我简直是“无语问青山,青山响杜鹃”,马上就要“泪满春衫袖”了


等我打开电脑,调整键盘角度时,发现筷子和一根消失很久的笔竟都乖乖地躺在键盘下!这是不是可以叫做“大隐隐于键盘下”呢?

《谁来和我干杯》——牛哥的三奇

牛哥的三奇

  ——“台北奇侠传”,“通天教主”李费蒙


  说起李费蒙这名字,也许还有人不知道,如果说起“牛哥”,那就是谁人不知,那个不晓了。

  牛哥,牛哥的哥哥李凌翰,最近和“制片王”王龙合作的制片人张仁道,是我认得的朋友中,除了马芳之外,最助颜有术、天赋异禀的三个人。

  牛哥的漫画是一绝,签名式也是一绝,他的人更是一绝。

  他当年画的“老油条”、“牛伯伯”、“四眼田鸡”、“牛小妹”,滑稽突梯,讽刺入骨,现在他的漫画锋芒虽已稍减,可是线条之美,仍不作第二人想。

  他打算那个年写的小说《赌国仇城》、《职业杀手》、《情报贩子》全都风行一时。

  他编过剧,做过导演,而且还亲自上屏幕当过小生,和吴惊鸿演过对手戏。

  他喝酒喝了三十多年,到现在还是酒到杯干,喝上个两三瓶绍兴,依然面不改色。

  他交的朋友,上至达官贵人、明星名导,下至贩夫走卒、流氓太保,不认得他的人实在不多,他认得的人实在不少。

  今年他虽然已经过了“知天命”的年纪,可是如果你在台北的“知名之地”,看见一个锐眼如鹰,谈笑风生,而且時常语惊四座的人,如果你好奇,悄悄地去问:“那个人是谁?”

  你得到的回答通常都会是:“他就是牛哥”

  可是牛哥的奇,并不在这些方面。


  牛哥的三奇

  牛哥不但奇,而且有三奇。

  只要认得牛哥的人,都知道他最喜欢的一件事,既不是喝酒,也不是吃肉,他甚至不能算好色。

  他最喜欢“臭人”——是“臭人”,不是骂人。

  被他“臭”的人,通常都是他的朋友,而且通常都不会生他的气,我从童子军时代就被他“臭”“臭”了十七八年,也没有生过气。

  他不但喜欢“臭人”,而且很会“臭人”,一件明明是“无中生有”的事,只要被他沾到一点边,经过他加油添酱之后,好像就变成“确有其事”了,不但别人相信,连“当事人”都几乎有点非相信不可的样子。

  可是他“臭人”有点好处。

  他只“臭人”,从不伤人,而且他“臭”起人来,绝对一视同仁,六亲不认;只要他高兴,什么人他都“臭”,连他的老婆都不能幸免,别人又怎么能生气?

  这是一奇。


  在别人心目中,他一直是个“大”人,大块吃肉,大碗喝酒,大来大往,大模大样,甚至还有人认为他是个冤大头。

  其实她一点都不大,做什么事他都很小心,他从来不欠别人一个小钱,别人没注意的小地方,他都照顾得很周到。

  在外面玩,有时候他虽然也会大而化之,可是一回到家里,他照样抱孩子,下厨房;切一点绿的葱,黄的姜,红的辣椒,摆在一条鱼上,做成一道漫画一样的清蒸鱼,端给正在打麻将的老婆大人吃。


  他的第三奇,就是他有个奇妻。

  大家都知道张作霖是东北王,都以为他天不怕、地不怕,其实他也有害怕的时候。

  至少他有点怕他的兄弟冯麟阁。

  他抢先一步,抢到了奉天督军的宝座,冯麟阁就在他的督军府对面,也照样造了座督军府,而且还在院子里摆上十来架大炮,炮口正对着他的督军府,张大帅也只有低声下气的去求和。

  大家都知道张学良是东北的四公子之一,却不知道东北气派最大的一位公子并不是张少帅,而是“冯庸大学”的创办人冯庸。

  冯庸就是冯麟阁的大少爷,也就是冯娜妮的父亲,牛哥的岳父。
  将门虎女,这位牛大嫂实在可以算是条“虎”——虽然不是那种人人见了都要退避三舍、头大如斗的母老虎,可是多少总有点虎威。


  她心直口快,只要看见一个人又一点不顺眼的事,她就会指着那个人的鼻子,骂得“那小子”抬不起头来。

  她常常喜欢自称“老娘”,喝起酒来也不饶人,据说有很多“知名人士”都被她灌得跪地求饶——这虽然是她自己说的,可是无风不起浪,被她灌得跪下来的人多少总有一两个。

  如果你认为她真是个“老娘”,你又大错而特错了。

  我跟她是中学同学,大学同学,她一直是我们的校花,现在虽然已经过“二十、三十”了,可是扎起小辫子,穿起牛仔裤来,依然还是个“牛小妹”,走到马路上,照样还是有人吹口哨。


  她跟牛哥,不但是经过患难、见过真情的夫妻,而且是在是天生的一对。

  他们夫唱妇随,妇唱夫随,夫妻俩个人一吹一唱、一搭一档,公不离婆,称不离砣,别人“双拳难敌四手”,所以,他们“臭人”的时候,别人只有乖乖的听着,傻傻的作苦笑状,然后还得敬他们一杯酒。

  郑证因的《边城侠侣》、金庸的《神雕侠侣》,都是我看过很多遍的武侠小说,我佩服这两位作家,更羡慕两对侠侣。

  牛哥牛嫂这一对无疑也是一对侠侣,我希望他们也像杨过和小龙女一样,能够永远青春不老、笑傲江湖。


2005年3月17日 星期四

《三国演义》,隨筆記(十)

  46. 孔明先生舌战群儒时,虞翻质问:“军败于当阳,计穷于夏口,区区求救于人,而尤言‘不惧’,此真大言欺人也!”孔明先生的回答相当精彩:
  “刘豫州以数千仁义之师,安能敌百万残暴之众?退守夏口,所以待时也。今江东兵精粮足,且有长江之险,犹欲使其主屈膝降贼,不顾天下耻笑。——由此论之,刘豫州真不惧操贼者矣!”
  这段话说得实在,不因为曾经的失败或自己的弱小而自卑、怯懦,举陈事实,没有夸夸其谈,赞!不卑不亢的态度,对比的巧妙运用,言语的犀利,不愧是卧龙先生!(357)

才子:呵呵
凌云雕龙:兵少失败也就算了,兵粮粮足还想投降,这就是志气问题。    

  47. 孔明先生舌战群儒时,回答薛综的质问:“薛敬文安得出此无父无君之言乎!夫人生天地间,以忠孝为立身之本。公既为汉臣,则见有不臣之人,当誓共戮之:臣之道也。今曹操祖宗叨食汉禄,不思报效,反怀篡逆之心,天下之所共愤;公乃以天数归之,真无父无君之人也!”
  之所以抄了这么一大段,是我终于明白了刘备为什么有那么高的人望。刘备以皇叔身份代表汉朝皇帝的正统而战,“汉朝苗裔”的名头够正;反观曹操是贼,名不正言不顺。所以助了刘备算是匡扶汉室,弄好了恐怕还会有光武中兴的希望;归了曹操就成了乱臣贼子,无君无父了。
  但是只因一个相同的姓氏“刘”就能代表所谓的正义,真真荒谬已极。天下应视能者而居之,汉献帝姓刘,不是也奈何不了大势嘛。
  可见“忠孝”二字当真是当时文人悬在头上的利剑。“无君无父”就是忘本、就是反逆。“一臣不事二主”是当时的主流思想、道德准则。所以在《三国演义》的语境下,刘备较之曹操算是正统。而刘备则是刘姓皇族中比较有前途的人选,这就不难理解,作者为什么如此推崇刘皇叔了。
  我开始的不明白,是因为如今的环境已经和当时不同,我以今人的眼光看去,自然觉得曹操比较可爱,刘备被人喜欢得有点莫名其妙。但是同一本书,放在被“君君臣臣、父父子子”思想所控制下的古人眼中,就和我们今天的观点大相径庭了,这样的视线下刘备俨然英雄,虽然他很爱哭;曹操竟成了白脸的乱世奸雄。
  又想到了昨天写在黄仁宇先生的《万历十五年》后的话,历史这个东西呀,真的很难说得清楚。“真实”是个相对的概念,在不同的时代,历史的真实有不同的理解,即便是当事人也会有不同的评说角度。而过去发生的是“历史”,今天发生的叫做“新闻”,“新闻真实”岂非也是个老话题了。(358)

才子:封建制度
凌云雕龙:古代以身分代表地位,所以曹操既身为汉臣,就该尽臣道,刘备为皇室,本应效忠献帝刘协,万一刘协有什么不测,刘备就有资格称帝,所以不独刘备可称帝,幽州刘虞、荆州刘表及益州刘焉,刘家汉室皆有此念。这也是为何曹操终不篡汉、周瑜在赤壁战前要为汉家除残去秽,实在是汉人的观念深植人心。
孟起:记得这段应该是薛琮先以曹操兵多势大为由,主张灭刘降曹,典型的投降派论调嘛.孔明遂以忠孝这根大棒,把小薛以天下大势为幌子,其实趋炎附势、鼠目寸光的投降论敲打得没脾气了。针尖对麦茫而已,未必刘姓出身就是刘备得人心的决定因素了。诸葛亮在汉室宗亲刘表的地盘上隐居了十来年不出仕,可见所谓宗亲正统的优势,并没有大家想象地那么大实际效用,关键还是政治集团的领导者要有政治手段和魅力,即所谓的能得人心。后面怀橘陆郎又以刘备出身贫寒,不如曹操所谓相国之后(其实也是水货)来得光鲜,以出身高低论来贬刘褒曹。也是一样的鼠目寸光,孔明也以忠孝正统出身来反驳,却又说“高祖起身亭长,而终有天下;织席贩屦,又何足为辱乎”,其实辩论而已,当时哪条论据好用就用哪条,未必就当真了。
  
  48. 诸葛孔明智激周瑜时,如此形容二乔的美貌:“操本好色,久闻江东乔公有二女,长曰大乔,次曰小乔,有沉鱼落雁之容,闭月羞花之貌。……”
  先生真乃神人也!身居汉末就知道几百年后的唐朝有个杨玉环mm,服了!(365)

才子:罗贯中写的
凌云雕龙:周瑜也太好骗,孔明智激而来,竟向孔明求证,摆明会被蒙骗。
孟起:照这么要求的话,怕是明代小说都是不合格的了,很多成语都不能用哦  
  
  49. 诸葛瑾前来劝服弟弟诸葛亮辅佐孙权,开口以伯夷、叔齐二人之事问之。孔明先生的回答真的太妙了。没等哥哥说出相请之事,便反客为主地请他念在兄弟之情以助刘备。真的太聪明了,把大包袱丢给自己的兄弟,让哥哥先说出伤感情的拒绝。隐含不宣的意思就是:既然你不能为了骨肉之情离开孙权,自然也不能这么要求我离开刘备了。佩服。(370)

才子:呵呵,诸葛亮是什么人——打棒子给枣儿的人
凌云雕龙:用人要主动培养,而不是临阵方恨人少。

注:本文引文及战事情节请详见原书。我所选择的版本是“人民文学出版社”1973年12月北京第三版,2000年8月北京第6次印刷的《三国演义》,后注数字为页码。


《三国演义》,隨筆記(九)

  42. 第四十一回,长坂坡赵子龙单骑救主那段,写得真是精彩。当时的紧张程度比关羽的过五关斩六将时还要惊心动魄万分,更厉害的是赵子龙“杀死曹营名将五十馀员”。
  《三国演义》中我唯一喜欢的大将只赵子龙一人。(344-347)
  最后赵云保得小主公安全见到刘备,出现了那场著名的掷子事件。我觉得刘备够虚伪,真有愧心,就要认真地掷,掷都没掷死,可见没有诚意,所谓掷子显然只是笼络臣子的烟雾弹而已。不过最后也出了点问题,刘禅为什么是扶不起的阿斗呢?恐怕就是那时候摔傻的罢。(348)

才子:呵呵,大耳贼是坐着的而且手长
凌云雕龙:刘禅并非真傻,有孔明这个能臣在,何必独揽大权,正如有人考据三国水利,曹魏有堤坝水库,为何蜀汉未新建?其实因益州有杰作都江堰在前,没有必要好大喜功,毁旧堰而造新堰,因此放手让孔明掌管大权也不错。至于刘禅乐不思蜀也没错,若不日日玩乐,难道还天天演习,这才会找死。
神弓射雕:常山赵子龙,一个完美的英雄
孟起:刘备摔孩子,曹操割头——发,彼此彼此。不然怎么说了:天下英雄,唯使君与操也。大实话。
  
  43. 刘备的夫人们最麻烦,已经不知道有多少回了,扯后腿的永远是她俩,后来长坂坡死了个糜夫人又多了个阿斗,相当麻烦。

才子:没有二位夫人和阿斗,怎显得兄弟重情武将忠义
凌云雕龙:若非情况危急,谁会抛妻弃子。
  
  44. 曹操领百万大军来袭江东,时劝孙权归附,共伐刘备。鲁肃是主战派,当时他是这么说的:“如肃等降操,当以肃回乡党,累官故不失州郡也;将军降操,欲安所归乎?位不过封侯,车不过一乘,骑不过一匹,从不过数人,岂得南面称孤哉!”
  此话可证:即使汉献帝灭了曹操,重掌大统。但人心已散,队伍就不好带了。有实力的都想称“孤”,谁还稀罕什么爵位,有了天下自己就有了封别人爵位的权利。英雄也好、枭雄也罢,早就不拿皇帝当回事了。(355)

才子:有理
凌云雕龙:领导若靠人心支持,这些人散心就是分手之时,不若善加管理,让更多的人来依靠。汉献帝管不住曹操,就算灭了曹操,也管不住其它权臣;相反的,刘备广招人才,英雄乐业,魏吴都有叛乱民变,就蜀特别少,为曹操立功为司马家,篡曹家也是司马家,可见成也司马,败也司马。  

  45. 孔明先生舌战群儒时,主降派头号分子张昭说:“昭乃江东微末之士,久闻先生高卧隆中,自比管乐。……”也就是说诸葛亮当时是很有名气的一个人,而他的哥哥诸葛瑾很早以前就在孙权的帐下,可孙权为什么就不知道有这么一个可得万世基业的人才呢?(355)
  直等到诸葛亮以二乔激周瑜后,周瑜才知道此人厉害,方派了诸葛瑾去做说客。家门口的人才居然被放过了,敢问他们的眼睛都长在哪里了?这是不是应该叫做兔子不食窝边草捏?(370)

才子:亲兄弟明算账
凌云雕龙:孙权确实派人找过孔明,但孔明不肯,答曰:「(孙权)观其度,能贤亮而不能尽亮,吾是以不留。」刘备亲自来访,孙权透过人来找,态度不同。陆逊就是被孙权派人骂死(骂到死),周瑜的儿子皆因不明原因死亡也不知其中有何猫腻,在江东为臣如伴虎口。  

注:本文引文及战事情节请详见原书。我所选择的版本是“人民文学出版社”1973年12月北京第三版,2000年8月北京第6次印刷的《三国演义》,后注数字为页码。


《三国演义》,隨筆記(八)

  37. 孔明先生可爱的童子。关于他有两处比较好玩的描写。
  一、“玄德来到庄前,下马亲叩柴门,一童出问。玄德曰:‘汉左将军、宜城亭侯、领豫州牧、皇叔刘备,特来拜见先生。’童子曰:‘我记不得许多名字。’玄德说:‘你只说刘备来访。’”
  童子有性格!
  不过刘备也确实恶心,真有本事,不念这么多头衔,旁人照样认识。这让我想起郭芙经常介绍自己的方式:我的外公是谁谁、父亲是谁谁、母亲是谁谁……众人听了半天也不知道她本人到底是谁;还有一例:如今很有名气的洪晃在美国看心理医生时,医生问她是谁,她这么介绍自己:我外公是谁谁、我妈是谁谁、我继父是谁谁、我丈夫是谁谁。外加许多定语以显示上述人物的地位。
  三个例子放在一起不是很有意思吗?也许我的想法有些偏,但我觉得这些人都没什么自信。(310)
  二、刘备三访茅庐时,终于学乖了:“有劳仙童转报:刘备特来拜见先生。”。注意“仙童”,他可真会拍马屁。(316)

才子:呵呵呵呵呵呵呵
凌云雕龙:摆架子通常容易碰壁,刘备三次访人不到,也该学乖了,何必浪费时间。
  
  38. 刘备二访茅庐,见到他的弟弟诸葛均说:“……今特冒风雪而来……”
  我特别厌恶这种口吻,这好像很多新闻体的说法:某某领导(记者、警察……)冒着风雪、严寒、酷暑、危险到哪里哪里视察、慰问、关怀云云。我想这都是这帮人的工作,你既然拿了那份钱就该做好它。工作要求你就应该考虑到会遇到种种情况,按照工作的要求做到了,算是尽了本分,没什么好特别强调的。特别强调环境的艰苦,是为了不露痕迹地说出自己是多么的不辞辛苦、爱岗敬业、身先士卒……,相当虚伪。他们都应该像《鼠疫》里的医生学习。(313)

才子:由此看出——态度逐渐谦虚仁逊
凌云雕龙:特冒风雪,所以还是遇不到,其实早就猜想前二次都是因为刘备态度不好,所以孔明故意刁难。第一次不在,第二次外出,第三次正在睡觉,也许三次本来都在家也说不定。
神弓射雕:人的脸,树的皮,无谓为这事指责刘备吧

  39. 第三十八回,诸葛孔明先生可出来了!刚拿到书时我就在翻目录,没想到这么关键的人物竟耗到全书的三分之一时出场!终于知道原来先生三十九岁时方出茅庐,将近不惑之年后才辅佐刘备夺得三分天下。真的英雄要耐得住寂寞呀,可有的人呢,这样的年纪却已经“死”掉了……感叹ing……(317-319)

才子:记得是27岁出茅庐(难道记错了?)
凌云雕龙:孔明以二十七岁设想《隆中对》。
  
  40. 孔明先生宁愿在家呆着也不愿入世。刘备又哭了:“先生不出,如苍生何!”最受不了这种代天下人表态的口气,刘备有什么资格代表苍生。再说,苍生没了谁也不是活不下去地。这马屁拍得忒没水平了。
  或者换句话说:我刘皇叔是人民的大救星,我可以代表苍生,你要是不出来,“如刘备何!”。就是和我过不去,俨然有要挟的成分。(319)
  不久刘备被曹操逼往江陵的途中,路过景山后,看到从者零落无几,又哭了:“十数万生灵,皆因恋我,遭此大难……”简直就是太不要脸了。(344)

才子:呵呵,大耳贼
凌云雕龙:不一定没有刘备就不能救苍生,对照起前面的曹操不可杀一样,其实苍生并非无谁就必生必死之类,人创历史,非历史左右人。
  
  41. 曹操大军压境,刘备弃了新野和樊城后,面对十余万百姓时,又哭了:“为吾一人而使百姓遭此大难,吾何生哉!” 百姓逃难在战争中是很正常的事情,说这话真的很不要脸,刘备以为自己是谁,这人也太自恋了。
  后来,甚至要“投江而死,左右急救止”。虚伪!恐怕他就是知道旁人会救他才敢跳河,这就是做戏给百姓看。真有诚意自杀的,都是偷偷摸摸找个没人的清静地方了断。一般故意表现得要死要活得,都不会真死,肯定有什么图谋。(340)

才子:呵呵,大耳贼
凌云雕龙:刘备高举仁义,情绪激动很正常,很多刽子手从来没想过难民的生死。因此刘备伤心未必为假,有人考试不及格就自杀,也多所闻知,失恋而死,更是屡屡多有,也许刘备真的故意作做,有点伪善,不过,伪善毕竟为善,小奸就是真奸。比方有人捐钱赈灾,或许实为博名,但是灾民因此得而温饱,这种伪善固然非真心,但是真物对灾民有益,就是真善。小强盗抢东西,也许心诚大方,表里一致,但是终究坏蛋。刘备一生不标榜屠城,不滥杀功臣,也许很假,但是比起被屠、被杀,心真有何用,狠心还不如伪善。
神弓射雕:古人常有“视天下苍生为己任”的思想,这应该是值得尊敬和赞扬的。

注:本文引文及战事情节请详见原书。我所选择的版本是“人民文学出版社”1973年12月北京第三版,2000年8月北京第6次印刷的《三国演义》,后注数字为页码。


《三国演义》,隨筆記(七)

  32. 最大的疑问,白门楼后,吕布也死了,那么貂蝉mm到哪里去了?

才子:据说是老曹给收留了,然后用来贿赂关二爷,关羽要了赤兔;也有说貂蝉和赵云也有一段缘分;又有说‘飞将军’没挂,且和貂蝉西北牧马放羊去了
凌云雕龙:很多人一直问吕布小妾貂蝉的下落,奇怪,为何没人问正妻严氏呢?还有刘备的妻子曾被吕布掳走,就是没人问下落,其实没有记载的话,谁也不知道。
孟起:记得是曹操运回许昌备用去了。可能我看的是嘉靖本,不是清朝的毛改本;查了一下,毛本也有这么一句:将吕布妻女载回许都。大犒三军,拔寨班师。
  
  33. 袁绍不听话,许攸一气之下投靠了曹操,为其献计,不只胜了官渡之战,并且一举夺了翼州。
  接着许攸两次放出狂言:
  一、“却说曹操统领众将入翼州城,将入城门,许攸纵马近前,以鞭指城门而呼曹曰:‘阿瞒,汝不得我,安得如此门?’操大笑。众将闻言,俱怀不平。”(278)
  二、“一日,徐褚走马入东门,正迎许攸。攸唤褚曰:‘汝等无我,安能入此门乎?’褚怒曰:‘吾等千声万死,身冒血战,夺得城池,汝安敢夸口!’攸骂曰:‘汝等皆匹夫,何足道哉’!”(279)
  许攸不是傻冒,怎么两次说出这么狂妄的话?难道因为袁绍不采纳他的意见,他急于通过后面的功绩来证明自己的能力?但也不必表露得那么明显。最后被徐褚所杀,真的是有点咎由自取。

才子:先前谁让老曹没穿鞋就跑出来了
凌云雕龙:有的人就是大嘴巴,狂妄而惨遭不测,司空见惯,前面的祢衡不就是个例子,何独许攸!
神弓射雕: 许攸,小人也
孟起:这段我印象最深的倒是“操大笑”那三个字,笑得我毛骨悚然啊。与祢衡那段事后大笑“舌剑反自诛矣”,一笑在事后,一笑在事前,真是高瞻远瞩,修为见长啊。
  
  34. 蔡瑁设计杀刘备,定于襄阳大会众官。请刘备主持时,张飞说了这么句话:“筵无好筵,会无好会。”很有远见嘛,那么早就给官僚作风敲了一记响钟。
  我又仔细看了一下,原来这句是在双引号中套了个单引号,即张飞引了别人的话,不知最早这句话是谁说的?(291)

才子:可能出自——鸿门宴
凌云雕龙:「筵无好筵,会无好会。」《说岳》就有,大概是一句谚语。
神弓射雕: 似乎只能是“鸿门宴”
  
  35. 刘备依徐庶之计夺了樊城后,认了县令刘泌的外甥刘封(原名寇封,后随备姓)为义子。“关羽曰:‘兄长既有子,何必用螟蛉?后必生乱。’玄德曰:‘吾待之如子,彼必事吾入父,何乱有之!’云长不悦。”
  我的疑问是关羽为什么因为这么一点小事就不高兴了呢?难道后面还有什么文章?(303)

才子:日后关羽也可说是栽在这事上,看到失荆州就知道了
凌云雕龙:有亲子不用,却用义子,春秋就是太多废嫡立庶,关羽熟读左氏传,耳濡目染而不悦。
神弓射雕: 关羽向来孤傲,对刘备也是如此,其实并不是只有这一次和刘备斗气的,呵呵
  
  36. 电视剧《三国演义》我没看几集,最难忘的要数徐庶走马荐诸葛那段,如今看来他在刘备帐下呆了那么久早不说、晚不说,偏等被逼离开才说出卧龙的下落。唉……再聪明的人也是有私心的,这人的占有欲还是挺强地。(307)

才子:鸡头凤尾,孰轻孰重?
凌云雕龙:演义中徐庶以单福助刘备没有久,正值忙碌,后来其母被曹操所赚,方寸已乱,当然无暇道及。事实上在正史中,刘备屯新野时,徐庶就已劝刘备寻卧龙,后来在当阳一役,刘备、孔明与徐庶并行,结果被曹操追破,俘虏徐母,徐庶只好改诣曹操。

注:本文引文及战事情节请详见原书。我所选择的版本是“人民文学出版社”1973年12月北京第三版,2000年8月北京第6次印刷的《三国演义》,后注数字为页码。


《谁来和我干杯》——却让幽兰枯萎

却让幽兰枯萎


  一

  直到现在,我才发现一件可怕的事,又可怕、又可悲、又可怜。

  直到现在,我才发现我这一生中竟然从来没有循规蹈矩地依照正统方式去交过一个女朋友。

  这绝不是因为害怕——怕责任、怕结婚、怕失去自由、怕被人抛弃、怕受到伤害。

  老实说,那时候我还不太懂得“害怕”这两个字是什么意思。

  直到最近,还有读者来信,说我老是在书里把女性写成“那个样子”,一定是因为我曾经被女孩抛弃,受到过伤害,甚至连心理都有点不正常了。

  我敢保证,那也不是我没有交女朋友的理由,那时候我找寻过不知道“受到伤害”是怎么回事,更不知道一个大男人为什么要为女人伤心。

  我之所以没有交过正常的女朋友,大概只因为我过的生活一直都不太正常,别人还正常(背着书包上学去)的时候,我已经“落拓江湖载酒行”了。

  风尘中的女孩,在红灯酒绿的互相映衬下,总是显得特别美的,脾气当然也不会像大小姐那么大,对男人总比较温顺些,明明是少女们不可以随便答应男人的事,有时候她们也不得不答应。

  从某种角度看,这也是一种无可奈何的悲剧。

  所以风尘中的女孩心里往往会有一种不可对人诉说的悲怆,行动间也往往会流露出一种对生命的轻蔑,变得对什么事都不太在乎,做事的时候,往往就会带着种浪子般的侠气!

  对于一个本身血液中就流着浪子血液的男孩来说,这种情怀,正是他们所追求的,所以一跌入十里洋场,就很难爬出来了。


  二

  有时候我也会想,在我那一阵终日忙着去灌溉野生的蔷薇时,是不是也曾有幽兰为我枯萎。

  想到这一点,一个男人心里总难免会有些自我陶醉,有时候说不定还会觉得有点安慰。

  这种心情,说来是不是又可怜、又可悲?!


2005年3月16日 星期三

这两天看的书

现在我最多的就是时间,为了不浪费他们,所以我拿出来全用来看书、看电影、看动画。

书籍:

1. 黄仁宇先生——《万历十五年》
没看前我想这可能是历史教科书方面的读物。但看完以后就有点傻了,没想到自己像读小说似的,很快就把它看完了,这本书相当好看。老先生可真棒把厚重的历史浓缩到1587年,纵横上下,至少我觉得作者比较中立,不偏不倚。看问题有历史的角度、也有人性的角度。尤其是对万历的评价上,用现代人的观点把他放在了一个人的角度上去衡量。而非传统的儒家思想下的评判标准。

那段历史我不太熟悉,之前只看过高阳的《正德外记》,觉得这个皇帝太乱来了,任性、昏庸、淫乱。黄仁宇先生只是几笔带过这个人物,但明显和高阳评价的观点不同。在他的笔下,正德是一个思想活跃、心灵不受拘束的热情少年。

所以,对于历史这个东西,我觉得怎么看历史真的是见仁见智的问题。有一种感觉历史是拿来被人利用的,每个时代的历史观都不同,在不同的历史背景下对同一段历史的阐释也会大相径庭。这样看来我也只能相信那些自己相信的东西,否则就真的要糊涂了。

之所以对历史,乃至现实问题存疑,主要是很多年前读过钱穆先生的书,他笔下的中国古代社会简直就是太完美了。而资本主义社会遇到的种种现代问题,用孔孟思想就能有效解决——大意如此。这样对历史的看法,同我以前学过的初高中课本是完全不同的,我忽然明白对历史的解释不只有一个版本,所以在某种叙事方式下,有很多东西都被蒙蔽了。但是在另一种解读下,可能会完全和之前的版本相左。故历史问题,即使有史实为依据也要怀疑一下作史者的立场,更何况诸家的评论。所以我就一直怀疑到了现在,养成的好习惯就是不偏听偏信。

2. 古龙先生——《铁血大旗》、《欢乐英》
连着一个月一直在打古龙先生的文字,里面反复提到了“铁中棠”这个人物,可我却一点印象也没有,于是找到电子书看了起来。怎么看怎么眼熟,但就是想不起来具体的情节。直到最后我终于明白这部书我确实是看过的,当时是奔着古龙先生的那篇序言去的(《谁来和我干杯》马上就要连载到那篇序言了),他认为这是可以留得下来的一部书,所以进行了改写。但是看后我却相当失望,尤其是结尾过于仓促,铁血门悲壮历史的原因也很牵强,至少在我看来这是一个故事不太成功的小说。在他的中期作品中比之《绝代双骄》和《武林外史》要差很多。不过我也有够健忘的,竟然把内容全都忘记了,真是晕呀……

《欢乐英雄》就属于经典重温型的,如果心情不好,看完它如果不能成为“欢乐英雄”,至少也是个“欢乐凡人”

3. 王小波——《黄金时代》、《红拂夜奔》、《杂文集》
从称呼上就可以看出我不是很喜欢这个人,但是仍然喜欢他的思路、看待问题的角度、丰富的想象力、幽默的语言。

中央十套播放了王小波的纪录片,我才想到返回去重看他的书。现在觉得他受历史的伤太重了,有一种很浓的批判精神,但有时候是不是过于左了呢?但是我没有经历过那动荡的十年也就没有什么发言权了。

4. 亦舒——《忽而今夏》
我总觉得这个女人有些冷冰冰,好像历尽沧桑般地不停给人泼冷水。她似乎过分看重个人是否成熟,成熟的人就会怎样而不会怎样。她阅人的眼光未免世故,但这也许就是生活的历炼所致,所谓练达的人生罢。我恐怕一辈子也倒不了这个境界。

但是也有一些很喜欢的书:《人淡如菊》、《她比烟花寂寞》。

5. 柯南道尔——福尔摩斯的侦探故事
我看过很多侦探故事,以日本居多,例如:《名侦探柯南》系列、“沟横正史”系列、西村京太郎系列等等,觉得已经很让我意想不到了,尤其是不在现场的证明,更是花样百出,让人匪夷所思。

抱着希望看了久负盛名的福尔摩斯的几个侦探故事,却让我相当失望,不光没有推理的过程,有的案件我就能给解决掉,最讨厌的是很多案件的突破性关键都是某种不为读者所知的巧合所致。我喜欢的侦探推理小说,至少要把案件所有的情况都摆出来,让读者和神探在公平的情况下对决,这才好玩。所以柯南道尔的小说我看到最后,只是为了验证一下自己的猜想是否正确,觉得很没什么意思。

推荐一下“江户川乱步系列”的《心理测验》,这个故事对心理问题的的分析很值得琢磨琢磨,尤其是那个“否定之否定”的心理推测。但是结尾却有点突然,有个小细节,作者没有告诉读者,但案件的突破口就是这个细节。

6. 《三国演义》
每天我都看几回,会把自己的问题都发在博客上。总之这部书,让我感觉特别地现实、可怕。但愿自己不要变成一只蝉。

7. 拉拉杂杂还看了些短篇的,就不细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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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1月17日,補注:
娘地,居然很多態度都改變了~~~


今天凌晨 (80's)

和网友谈起80年代的孩子们,我俩都是今年的第二个本命年,而且是80年代第一年出生的可爱宝宝。

感觉60、70年代的人,看我们总是有一种异样的眼光,在这样的眼光下,他们称我们为 “80年代”。但是有一个疑问,80年代的孩子到底应该是什么样子呢?

感觉身为80年代的娃娃在60、70年代的眼中,似乎是一种极不光彩的活物,好像他们总是站在一种高高在上的位置審視甚至指责我们。

那位仁兄说:“咱们身上还有70年代沉重的影子,所以我觉得还没那么放浪。”依他的意思就是80年代的娃娃大多数都是放浪的。但是,我俩正好赶在了70年代的尾巴上,所以可以和80年代划分开。

有些糊涂,那么要从80年代后顺延多少年才算和70年代正式告别呢。这恐怕没有说清楚,举个例子:60分是及格线,59分的总是很失望,希望及格线能定在59分那就完美了;那么58分的又该向谁哭诉这荒谬的分数线呢?如果标准一降再降,那么0分起评,考试也就形同虚设了。

所以标准要有,但不能太低,否则就不称其为标准。

我虽然没有那么放浪,但我的确是迎着80年代初春的阳光出生的一个可爱宝宝,说我是80年代绝没问题。但誰敢说在某十年中出生的一批孩子性格、行为、举止……,就果真能划在某个时间段里。

所以,这种以年代划分的评判标准很有问题。也许可以用60、70、80、90来确定一个时代的性格,例如:法国60年代的新浪潮、中国十年文革等等,但是不同的人的特质却是迥然不同的。笼统地说我出生在80年代虽然没错,但要拿它来形容我的性格,我就真的觉得有点莫名其妙了。

不明白为什么很多人都固执于一个有点荒谬的分类方法。这也无妨,但最令人不解的是80年代俨然已经成为了一个符号,这个符号有很多词可以去形容,比如我刚刚知道的“放浪”,还有其他什么的我虽然不知道,但是仍然能感觉到生活中人们的偏见。他们不是首先了解这个具体的人是什么样子的,而是在知道了你的出生年代后,马上就给你定性了。这种打标签的第一印象,让人很不舒服。

我虽然不能狂放地说什么:我80年代故我在。誓要踏碎各种有色眼镜。而我只能以沉默对答,因为我确实是这个年代的宝宝,别人已经有了先入为主的看法,我恐怕也无力更改。那就这样吧。

也许是我不太善于归纳总结,因为到现在我也不明白80年代到底应该是个什么样子。


《谁来和我干杯》——红灯绿酒

红灯绿酒


  一

  开始写武侠,就开始赚钱了,一个人如果能只赚钱而不花钱,当然是令人想不佩服都不行的,不幸的是,这种人并不多,所以这个世界上大多数人还能活得很快乐。

  那时候武侠小说还是薄薄的一本,笔快的人,三四天就可以写一本,每一本的稿费从五百元到三千元不等,我爬到三千元的时候,还是一九六零年的夏天,赚钱真是赚得愉快极了。

  赚得愉快,花得当然也要愉快。

  那时候台北市灯红酒绿的地方虽然远不及现在普及,但却已足够将一个初入花花世界的年轻人痛痛快快地把钱花得精光了。


  二

  一九六一年左右,台北市的酒家虽然已有不少,年轻人去的却不多。

  上酒家一定要呼朋唤友,成群结党,喝得才痛快,上舞厅就方便多了。

  最早的时候,台北的舞厅就只有一家“华侨俱乐部”,北投的“众乐园”,基隆的“国际联谊社”虽然都流行过一阵子,路途毕竟太遥远,所以每天晚上“华侨”门口的私家三轮车都排成长龙,等着恩客带小姐出去兜风之后再去吃宵夜。

  其实那些三轮车大多数都不是“私家”的,只不过装潢得漂亮一点,充当一些死要面子的“大亨”们故作有车状而已。就算“大亨”做不成,做做“大头”也有趣得很。

  要出去玩,本来就是要时常当当大头的。

  那時候我居然也俨然大头,登堂入室了。


2005年3月15日 星期二

《三国演义》,隨筆記(六)

  27. 关羽被曹操大军围于土山,张辽作说客劝其投降丞相时说:“……刘玄德待云长不过恩厚耳……”
  我就觉得刘备对这两位兄弟的情谊值得推敲。
  但是从关羽的角度看,也许当年他逃亡穷困之际,正是刘备“吾意独怜才”,与他八拜结交,视其为兄弟,所以才引得一个男人这样的忠心不二。所谓滴水之恩以涌泉报之。恐怕这就是热血男儿的情义罢。(213)
  不过关羽对曹操可真是够狠的,曹操送他赤兔马,他竟“喜而再拜”道:“吾知此马日行千里,今幸得之,若知兄长下落,可一日而见面矣。”这话是不是太伤人了捏!(215)

才子:关羽当年可是有命案在身,后来黄巾起义,也就了了了,其实老曹也是,他要是和关羽结拜呢?估计当大哥的就是曹操,二哥就是刘备……
凌云雕龙:有人勾心斗角,有人肝胆相照,一样米养百样人。
神弓射雕:义包括对诺言的遵守,刘备在先,关羽自然不可能因为曹操的厚待而改变对刘备的诺言了。
  
  28. 关公是不是太爱美了,尤其是对自己的胡子,曹操问他有几根胡子,他自己是这么说的:“约数百根。每秋月约退三五根。冬月以皂纱囊裹之,恐其断也。”
  男人这么在乎自己的漂亮的胡子,显得有那么点女人气。但这才是大英雄本色,我爱美也没什么不好意思的 !我就爱美了!我美得理直气壮!我有这么漂亮的胡子,你们还没有呢。再想想,也只有这样英雄气概的人物说出这种话才显得理直气壮罢。因为成大事者不拘小节嘛。
  而且好像古人,似乎对别人的漂亮胡子也怀着一种赞赏、羡慕的态度。因为没有任何人因为美髯公的胡子问题提出非议。(215)

才子:呵呵,有点道理
凌云雕龙:宦官、小孩、老人、妇女等怕为嘴上无毛,美髯为壮年男子所独有,现今回教世界仍是一堆大胡子掌权。
神弓射雕: 关羽就是孤傲,爱面子,这是他的有点也是缺点
  
  29. 关羽挂印封金后,过五关斩六将。每到关口,介绍自己时总自称“汉寿亭侯关某也”。他既然已经挂印,为何总不忘提及自己的爵位?我以小人之心猜度一下,是不是他有点虚荣心捏?(232)

才子:关羽可没有passport
凌云雕龙:汉寿亭侯为汉官,不同于互表私封,当时杂号天公将军、阳明皇帝一大堆,就是没有朝廷封官来得根正苗红。  
神弓射雕:还是爱面子啊,呵呵

  30. 关羽终于到了袁绍的地盘,却见曹操的两拨人马跑来给他送来了通关文书。关都过完了,这是不是也太马后炮了?真没什么诚意,太不仗义了。(234)

才子:剧情需要
凌云雕龙:可能是关羽走得太快,也可能是曹操忘了给,等到想起来,关羽已过五关。
  
  31. 孙策死后,其弟孙权接掌大权,书上是这么形容他的相貌:“孙权生得方颐大口,碧眼紫髯。”
  难道孙权是混血儿?那么他爸爸到底是跟谁生得他呢?那时候的交通还不发达,东吴距离欧洲也挺远的,这真是一个好玩的问题。(248)

才子:无语
凌云雕龙:刘备还手长过膝,刘邦大腿还有七十二黑子,都是一堆奇怪的家伙。
神弓射雕:三国时期其实少数民族已大量融如汉人中,可能孙权的生母是少数民族或有少数民族血统也未定。

注:本文引文及战事情节请详见原书。我所选择的版本是“人民文学出版社”1973年12月北京第三版,2000年8月北京第6次印刷的《三国演义》,后注数字为页码。


《三国演义》,隨筆記(四)

  17. 刘备被吕布逼得向许都逃亡的路上,在猎户刘安家投宿。刘安这厮为了让刘备吃到“野味”竟然杀死了自己的妻子!刘备牵马时才发现“一妇人杀于厨下,臂上肉已都割去了”。
  我觉得刘安这厮太不厚道,想拍马屁为什么不割自己的肉,反而杀了妻子。从这里可以看出其实他对刘备是没有什么诚意的,我记得春秋战国时期,一个君主到处逃亡,路上没有食物,臣子就割了自己的肉给主子吃,这才是真正的忠心。而且这个人割肉后也没有死,所以刘安为什么要杀死自己的妻子再割肉呢?显然这个人精神不正常,随便找了点借口就行凶杀人好满足自己的暴力倾向,绝非善类。
  而刘备的表现也很有意思“玄德不胜伤感,洒泪上马。”他到底怎么看刘安的行为呢?他是感激刘安?还是可怜其妻?这里没有说清楚,但见到恶行居然没有明确的表态,显然是伪善。所以我就不明白刘备怎么有那么高的人望。
  还有汉朝杀人是不是也太随便了,首先没有一个正当的杀妻理由,难道女人在汉末就那么不值钱?(163-164)

才子:那东周的落难老公子,即是晋文公重耳;乱世之秋,人命如草菅,再者刘备已经吃了肉,罚刘安也于事无补,只有赏了,当然,是由老曹后买单;当时对女性很歧视的——如衣服,那像现在——河东狮吼半边天
凌云雕龙:战乱还有互子而食,自的儿子吃下心,但是别人的儿子就没关系,为何不割自己的肉,因为痛啊!这种发誓给别人去死(万一如何,隔壁死光光...)刘备当然不屑,起码传开来有损名声。
孟起:这件事如果联系上下文来看的话,伪善的帽子似乎不能盖到老刘头上吧.人老刘都穷途末路了,还表什么态?一句"不胜伤感"的描述已经说明其态度了.倒是曹操有点惺惺惜惺惺的嫌疑了,其时曹刘尚是联盟.得知此事后,老曹大手一挥,赏赐了"杀妻好汉"大把的金子,以彰其行嘛.难怪毛宗纲看了这段要点评说这赏金倒又足够杀妻好汉再娶一房媳妇了,只可惜未必还有不怕死的敢嫁就是了:)
  
  18. 白门楼一役,吕布被审,看到自己从前的部下说“我待诸将不薄,汝等何忍背反?”宋宪回答“听妻妾言,不听将计,何谓不薄?”吕布的表现是“默然”。
  我觉得吕布是个很浪漫的人,有点像一个冲动的小孩子,可以为了自己的欲望和爱人做出许多任性的事情,这样的性格或许可爱,但真不能成大事。而且诸将就一定对吗?吕布现在失败了所以他们掌握着话语权,可以说他的失败是由于偏听妻妾言。吕布的默然,是后悔了?还是在以沉默反对他们的这种说法?(169)
  
才子:大势所趋,窝囊被擒
凌云雕龙:吕布除了不听诸将所谏,还深爱诸将妻子,所以诸将不肯尽忠,理所当然。
神弓射雕:死到临头除了后悔还能作什么?

  19. 陈宫终于被曹操抓住了,两人有这样一段对话:
  操曰:“公台别来无恙!”
  宫曰:“汝心术不正,吾故弃汝!”
  操曰:“吾心不正,公又奈何独事吕布?”
  宫曰:“布虽无谋,不似你诡诈奸险。”
  操曰:“公自谓足智多谋,今竟何如?”
  宫顾吕布曰:“恨此人不从吾言!若从吾言,未必被擒也。”
  操曰:“今日之事当如何?”
  公大声曰:“今日有死而已!”
  我抄了这么一大段,还是不理解陈宫为何弃了曹操。而且他对吕布的指责跟那个大将宋宪有点类似。如果吕布真的听了他们的话,仍然失败,他们还会那么理直气壮地叫嚣吗?陈宫的建议不见得是最佳的选择,但吕布输了他就有了批评的权利,其实他这样的性格太孤傲了。我若是陈宫,就会想办法推测吕布的性格,然后定计,想一想怎样使吕布听从我的意见。所以归根结蒂,是他自己没有眼光,辅错了人,是他没有水平。如果他真想发挥自己的实力,即便不选择曹操,也可以选择刘备或者孙策呀。(169)

才子:难道陈宫能找到貂蝉2号,进行侧面控制?再者曹操是什么人——枭雄,吕布呢——容易晕的人,刘备——大耳贼,孙策——太远了,在江夏呢,且陈宫寻主时,他还在袁术手下
凌云雕龙:此与陈宫高傲有关,陈宫不能左右曹操,但是吕布却曾纳言于陈宫,所以陈宫离开曹操不觉遗憾,只是吕布不能尽听陈宫,觉得有点美中不足。
神弓射雕:陈宫不降曹操是面子问题,选择吕布是因为吕布的重用,至少早期是这样的。
  
  20. 汉献帝手书血诏,联系忠心的亲贵,想杀了曹操。我就想曹操不是可以随便杀死的。正值乱世,曹操为一方霸主,果杀之,岂不乱上添乱,曹操一方的统一局面将被打破,其内部争权夺利的纷争必起。如果失去这样一个强势人物,那么汉献帝又要倚仗谁的力量呢?所以真的很同情这个傀儡皇帝,天下大事已不能为他所主。(176)
  后来衣带诏事败,还牵连到献帝已怀孕五月的董妃,曹操甚至不能允许这个女人生完孩子再死,想想这样的皇帝当起来还有什么意思!真的是大势已去了。(207)

才子:既然是傀儡,其也只能赌一赌
凌云雕龙:曹操只不过是改良版的董卓,杀了董卓,还有曹操,就算杀了曹操,也不愁后继无人,因为曹操也未能统一天下,曹操的军粮还掺有人肉,时局也不是多安定。地球不会因为少了一人而不转,更何况逐鹿中原群雄多多。
  
  21. 刘备被曹操软禁在许都时,为了防止曹操谋害,开始种田。我觉得刘备真傻,一个征战四方的英雄,忽然灭掉志向当起了农民,这是不是很不合理?谁看不出那是在韬晦呢?但是反过来想,种田也能被人看出是在有所图谋;显露个性志向却更加危险。做人真难呀!这时候想当凡人都已经很困难了。(180)

才子:难道去涉猎?到处是密探,也只能呆在家里,逗猫逗狗务农读简了
凌云雕龙:刘备种田为高招,若不养老务农,难不成还锻练身体习武艺,这更会使人起疑心。想想看,一个人每天聚众吃喝玩乐,与另一个动辄召集群众讲几句话,谁的威胁大?
 
注:本文引文及战事情节请详见原书。我所选择的版本是“人民文学出版社”1973年12月北京第三版,2000年8月北京第6次印刷的《三国演义》,后注数字为页码。


《三国演义》,隨筆記(五)

  22. 喜欢曹操煮酒论英雄时说的这段话:“夫英雄者,胸怀大志,腹有良谋,有包藏宇宙之机,吞吐天地之志者也。”(181)

才子:前面老曹说龙的那段也蛮牛牛的
凌云雕龙:除非没有远见,所以才近视。
  
  23. 关张闻知刘备被曹操请去,赶忙手提宝剑跑去护主。我要是曹操见关张这样紧张,反而要疑心刘备的居心,如果不是心存反逆至于这么紧张吗?明显有鬼。(182)

才子:老曹也说了——此非‘鸿门会’,当然看出来了,否则他吃饱了撑的找个‘菜农’大谈英雄?再说了,当时刘备已是其囊中物,老曹只是戏弄戏弄他,进而打消刘备的进取之心,给他施压
凌云雕龙:关羽及张飞若能带锄头、铲子,那就更好了。兵器不离身,当然有玄外之音,所以刘备种田不舞剑,有一定道理。
孟起:老刘以前是老曹对头啊,三让徐州那会。曹操为人怎么样,杨修没有反逆苗头吧?只是在脑筋急转弯方面盖过了点曹丞相的风头而已,还不一样让找个借口给砍了。可见怕曹操加害未必就是表明自己心里有鬼了。这段描写只是说明丞相是杀人不眨眼滴

  24. 袁术灭了公孙瓒后,刘备向曹操请兵截击其派往徐州的军队,当时他是这么想的:“我不就此时寻个脱身之计,更待何时?”
  从这里可以看出皇叔并非想保全献帝的汉室,他真正想得的是天下,否则也不会这么着急地脱身,这时他全然忘记看到衣带诏后的忠言。他有没有想过一旦他走了,那么献帝的杀曹大计不是更加遥遥无期了?而且没有他的保护,献帝不是更加地危险?(183)
  后来衣带诏事败,牵连甚广,曹操杀死了所有可以抓住的相关人等。我就想这几人一死就真的显出刘备的精明了。(206)
  我是知道三国的结果,所以会有这样的疑问。但是作者为什么对刘备那么地偏心眼呢?

才子:乱世之中总要有个光辉点(否则这小说岂非很乱?)
凌云雕龙:不管刘备要保全汉献帝,或是自己得天下,总得离开曹操,老是为曹操办事,久而久之,就会弄假成真变成曹操的军队。至于衣带诏事发,曹操听从程昱的话,不积极打击犯罪(实际上刘备早就跑了,扩大事端也找不到人),而是用兵讨伐刘备,以诏书调马腾入京。下令通缉没有用,那只适用在控制势力有效。
神弓射雕:刘备若留下来就不叫勇敢,而叫愚蠢了。没有实力如何灭操?实际上到了后来,也就是刘备一人在一直高举着反曹的大棋。
  
  25. 关于祢衡,作者着墨很多,祢衡狂妄地侮辱了曹操及其手下。操罚他去当鼓吏时,有这么一段很妙:
  左右喝曰:“何不更衣!”衡当面脱下旧破衣服,裸体而立,浑身尽露。坐客皆掩面。衡乃徐徐着裤,颜色不变。操叱曰:“庙堂之上,何太无礼?”
  衡曰:“欺君罔上乃谓无礼。吾露父母之形,以显清白之体耳!”
  原来裸体抗议,早在近2000年前的汉末就有了,真的太有意思了。所以中国的古人倒是比现代人敢于以行动表达自己的不满,而中国人的这个好传统现在竟然被西人发扬光大起来。
  弥衡冲撞黄祖后,为其所斩。我就觉得弥衡是在是个相当狂妄的人,他怎么就看不到别人的优点呢?这样恃才傲物的人真是自取灭亡,最可悲的是他的才华根本就没有展示的机会也没有被任何人所用,所以他到底有没有才华?也是个存疑的问题。
  曹操最后对他的评价真的很中肯、厚道,而且一针见血,“腐儒舌剑,反自杀矣!”(199-202)

才子:弥衡是一面能找出缺点的镜子,就像是一杯苦药
凌云雕龙:自以为是总是故作清高,裸衣击鼓就以为侮辱曹操,吕布一定很希望让貂蝉用这种方式侮辱。真不晓得祢衡如何盘算?事实上祢衡并非死在有才无才,而是态度太过高傲,纵使有才也不能随便骂人,更何况祢衡才能未显,既无用兵胜仗,又无笔墨留世,文武难具。
神弓射雕:一届狂士,若生在几十年后的晋朝也许还能活的很好。
  
  26. 吉平医生知道了衣带诏的秘密,为了向国舅董承表忠心,“咬下一指为誓”。好像古人古人表忠心的方式就是伤害自己或者是亲人的身体甚至性命,这样的例子真的太多了(赵氏孤儿就是个特别明显的例子)。我觉得挺野蛮的。
  吉平决定毒杀曹操,告密者揭发后,其被曹操刑讯逼供,打了四个小时,“劈开肉裂,血流满阶”“身上无容刑之处”“截去其九指”最后吉平“撞阶而死”,曹操“令分其之体号令”。
  太惨了!太惨了!这就快成恐怖片了,一看到这些我就想到《切肤之爱》里面的片断。我觉得这几段描写如果拍成恐怖片,视觉效果一定震撼。(203-205)

才子:中国古代刑罚据记载是很残忍的
凌云雕龙:人皆怕痛,若非忠烈之士,通常熬不过酷刑,这也是发誓伤身的理由,而且数量有限,比较珍贵。若以伤一指为誓,此人只能发九誓,十指尽断,就无指可誓,除非换成脚趾。


关于“习惯”的种种

很多天没有上网、没有更新博客。我没有生病、心情也并非不快。只是在考验自己能否拒绝一种习惯。也许这样的行为有点无谓罢。
但习惯这个东西却是我的一个死穴。当我按照习惯的方式重复着什么的时候,我会忽然在某段时间反省自己,是否过于沉迷于什么了?是否自己已经陷入了一种僵化的程式中?我希望能停下来回头看看,自己能否抽离于习惯的生活。

有时习惯也可以叫做执着,但是执着地无聊下去,岂非太过无趣?

这就好象吸毒成瘾,最后抽死了,也就什么都没了。

忽然想到了很多可以成为习惯的事情:婚姻、工作、爱情、生活、生死……


他的都好理解,但生死事大,一个人能习惯几次?可活着的人岂非都是看惯了旁人的生死。以前我自问过一个很傻的问题,既然人人都知道有生必有死,为什么还要
生存下去。我死后或许连一抔土都不会拥有。那么曾经的过往又算得了什么?归于死寂,如果宇宙都没了,那倒真干净。所以略掉人生中间的段落,那么可以有这样
的一个等式:出生=死亡。这显然是一个不合理的命题。
也许是我太无聊才会想到这样的问题。

还是说习惯。通过两天远离网络的生活,我发现自己真的是自控能力很强的人,至少我没有怎样地沉迷其中。所以我又可以怀着游戏的心情继续上网、继续博客了。


惯,其实如果能在习惯中创造点什么,人生也就没有什么可以遗憾的了。创造出的东西是需要被分享的,如果只和自己分享,那就是自我安慰,也就无所谓创造。分
享自然是要和人们进行的,这样才有的分。所以我喜欢博客,看到别人的留言,甚至是点击,我都会很高兴。至少我觉得一个人的存在是建立在别人的基础上。无所
谓认同,甚至反对都是很好的存在方式。

大家通过彼此的确认来证明你我的存在。是马克思还是恩格斯说的这么一句话:“人是
社会关系的总和。”。这是位喜欢《反杜林论》的姐姐十分推崇的一句话。我就想伟大人物说出的话就是不一般,概括性强、言简意赅,而且直指问题的核心。如果
是社会关系的总和,其实人活着似乎就更加地不是为自己而活,他总要被诸多的社会关系所牵制。但是人们活着就是为了证明自己的存在。这样以不是为自己而活的
方式来证明自己的存在的方式,真的是挺没有意思。最后的结果就是压抑自己的个性,屈从于社会的安排,在社会的竞争中修正自己,以立于不败之地。
众所周知,站在时代潮头的人物,他们的存在基本上会被大多数人认可的,甚至还有名留史册的机会。一旦被典籍记录,那么这种存在就真的和时间同朽,这在一个人而言真的是了不得的事情。可见他们是在习惯中创造了那些超越于习惯的东西,也就是不平凡的功绩了。

但是为什么这些人就能够在平凡的陈规中有着那么伟大的创造呢?我本想转到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上,但或许这和个人的睿智、努力等等天资的气质分不开呢?

之这是一个让人费解的题目,以我的才智也只能想到这里为止了。因为我仍旧摆脱不了被人认同的窠臼,我不能甘于寂寞。所以我想什么都摆脱不了一个固定的模
式,这也就是我最大的习惯。暂时不上网不博客只是反抗小习惯的方法,但是对这种束缚思想的习惯与力量,我就当真无法抛弃了。

前面说完伟人后面又提到我自己,好像我要和他们试比高似的。我只是顺着话头说到那里而已。我本想以一个平凡人的眼光看看伟人们之所以伟大的原因。但显然以我的能力不能完成这样任务,所以我只能以一个凡人的视角仰视着那些伟大的人物。

而我自己对人生的设想就是能以滋润的平凡生活终结一生。当然这就需要大家多多地点击我以证明你、我的存在
!说到这里感觉我又像是活在数目字的基础上了,那干脆自己点自己结了。但我还是知道地,这种自欺欺人的方式有多无趣,自己证明自己是很没有说服力地!
所以大家努力地点我吧,好让我更清楚地知道我存在着!
否则花花又会找不着北了,可爱的宝宝们能看着我就这么晕下去吗?
使出你们的力量拯救我吧!佛说: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又有人说:一花一世界。一个人显然不止一世界那么简单。所以救了我可不止一个人那么简单,那要造多少个七级浮屠捏!这是多么伟大的功绩捏!大家努力地救人吧

说到这里有点像打广告了,而且越说越离谱。不过这么推演地说下来还真挺有意思

不知道为什么,我现在说什么都习惯跑题,这就好像女孩子们的聊天内容,恐怕能从掏耳朵聊到天上的月亮,但我也没办法,我的生活很多都是在口水中度过的。能游离于主题已经很不容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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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1月12日,補注:
姑娘,你當時真的很無聊~~~

《谁来和我干杯》——繁华一梦

繁华一梦


  一

  那时候的华侨俱乐部,总经理是蔡文锦,八面玲珑,酒量极高,比起喝黑松汽水来,更是无人能敌,又一次,他喝汽水我喝酒,就曾被他灌得七荤八素,连自己是那么回去的都不知道。

  那是我平生第一次大醉,却不幸不是最后一次。

  现在还在舞国流连的名大班依菲和老宗,那时候已经在华侨了,繁华一梦,转眼二三十年,眼看着风流转换,物是人非,他们心里不知道是不是也有很多感慨。

  继华侨之后,万国联谊社、华都、国际、夜巴黎、仙乐斯、维纳斯、第一、米高梅,各舞厅次第兴起,也曾各领一时风骚,当年的名女艳姬,有些至今居然还能遇见,居然还是好朋友,喝过两杯后,想起当年,心里也不知道是什么滋味。


  二

  那时候上班的女孩,和现在多少有些不同,因为去舞厅的客人也不同了,就连那一点虚假而弱的情趣,都被抛在脑后。

  唯一让人觉得有一点开心的是,那时候上班的女孩中,有很多人才的归宿都不错,而且临夏风标,依旧可人,甚至连那一点豪气和义气都不减当年。

  看到她们,我总是会觉得很高兴,很快乐。


2005年3月14日 星期一

换个曲子-阿莱城的姑娘

阿莱城的姑娘 - The Girl From Arles

::URL::
http://www.panda123.cn/Panda123/classical/c-1-13.ram


克拉乌斯

你说自己喜欢的是“德国时代的克拉乌斯”。但是我喜欢“整个的克拉乌斯”。人生应该不只“爱情”那么简单,正因为他热爱祖国热爱那些人民,所以我想说他懂得“爱”,爱情并不止男女之爱那麽简单吧,如果一个人只爱着他的恋人,这不是一个健康完全的人,这样的人其实不懂得“爱”是什么。

尤利乌斯抛弃了家庭的纠葛追求克拉乌斯,我觉得这个男人是她精神上的支柱。试想如果没有这样的一个男人,尤利乌斯会幸福吗?也许悲剧的结局不能算作幸福吧。但那样的爱情与追求,作为一个人而言已经没有什么缺憾了。

我想池田老师之所以让尤利乌斯失去记忆,也许就是希望她不要被当初的爱情所迷惑,要公平地让她在两个“陌生人”:克拉乌斯和公爵之间做出选择,让尤利乌斯看清楚整个的克拉乌斯:那个没有光环、没有优雅的仪态,;整日生活在逃亡中狼狈的革命者,这和伯爵有着很大的差距。但是尤利乌斯最后仍然选择了克拉乌斯,与他共同甘苦,因为她爱得是克拉乌斯这个完全的人。只有这样他们的爱情也锻炼出真正的品格。

克拉乌斯也许只能以消极的拒绝来逃避尤利乌斯的追求,因为那爱得深沉。不因一己之欲而伤害自己的挚爱,他选择避开,而不是自私的占有。当他在遥远的西伯利亚,仍然痛苦地考虑到当初的逃避是正确的。 “人生得意须尽欢”,不是吗?但是克拉乌斯没有,他没有为了暂时的拥有和快乐去拥抱尤利乌斯,这真的要下一番决心,因为这样才有痛苦和挣扎,这才是个有血有肉的可爱的男人。

当时让我最为痛苦的是因为革命,克拉乌斯甚至丧失了自己天赋的音乐才能。但是在和尤利乌斯合奏后,他只是轻描淡写地说那是战争所致。我觉得这是一个真正成熟的男人,他为了革命已经没有什么可抛弃的了。不敢爱、不能演奏心爱的小提琴也无所怨,而惟有革命、以及大多数人的幸福,才是他人生的归宿。

我一直喜欢克拉乌斯,从没有一个虚拟的漫画人物这样的吸引着我。我想说一句很不要脸的话,我真的是“爱”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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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在“喜欢池田理代子的人们”论坛(请看我的第一个链接)上,回复水纹的帖子,我觉得她似乎是对俄国时代的克拉乌斯有些失望。所以花花站出来声援了一下我的最爱克拉乌斯。

我会永远支持你的的克拉乌斯!!我真的太喜欢你了!真的!这种喜欢是无法言喻的,我只能好像抽风般歇斯底里地在心中狂吼着!

可能有些朋友会莫名其妙我在说什么:

7年前,我无意中看到了漫画《奥尔菲斯之窗》,一看之下不能自拔!但可恨的盗版商没有出完后面的书。苦寻无路,终于在网络时代,我搜到了“喜欢池田理代子的人们”书迷论坛,认识那里很多朋友以及可爱的版主way。不是他们我不会那么快地知道《奥尔菲斯之窗》的结局;不是他们我会以为自己注定孤獨。

七年后,我终于看到了四拼一的版本,千般不愿阅读如此糟蹋经典的版本,但实在是太久了!我已经忍不住了!回到家,一夜未能成眠,我不敢想象这就是少女漫画吗?一语成谶,没有想到池田老师会以那么悲惨的结局收尾!不能再说了!

今天我把从前写过的帖子都贴出来,希望热爱漫画的朋友如果有机会可以看看这套书。这毕竟是我最爱的漫画!
2005-3-14


初见的瞬间

“初见的瞬间”——这是一个很好的题目

因为“奥尔菲斯之窗”会让我想起很多很多,也许会离题万里,但那又怎样?

什么时候开始看漫画的呢?很可笑,以前的我对于漫画是排斥的:那么大的眼睛,不和比例,放在真人的身上——想象一下我会晕倒的,还有很多的不满意。更有一点,我是个强烈的民族主义者,对于日本的东西我可是敬谢不敏。这种可笑的民族主义情节,使我在很長的一段時間里与“日本漫画”保持距离。

后来,我上了高中,认识了一个永远的朋友——虽然现在我已失去了他的友谊,他热爱漫画,怎么去形容这种热爱呢?——漫画是他的第二个生命。我和他的志趣简直是两极的。这样一个认真的人(对了,他也创作漫画),不能理解我对于漫画的反感。他开始不厌其烦地向我介绍有关日本漫画的种种,也许是迫于这热情的关系,我开始阅读他所拥有的漫画。这是一个深渊,像很多人一样,我不由自主地陷了进去——什么所谓的民族情绪也被漫画稀释了。在高中那么紧张的时代,我象一个不知餍足的饕餮,吞咽着漫画带给我的快乐。阅读的速度是惊人的,慢慢地朋友庞大的书库早已满足不了我的胃口。

“还有什么吗?”这时他会很认真地在那里思考——很可爱的样子。
有一次他忽然笃定地对我说,“想起来了,你还记得《奥尔菲斯之窗》吗?”
“什么?没听说过!”
“就是哪个女扮男妆的故事。”

是呀,我想起来了,那是一套“不起眼”的书:印刷不好;人的眼睛、嘴巴又那么大;不喜欢作者的画风……这就是我看《奥尔菲斯之窗》的第一印象(当时的我还在为筱原千绘着迷)。朋友却说,这是一个好故事。因为没得看了,而且是在他的极力推荐下,我才决定去欣赏一个故事。

开始时只是散漫地看着,可是随着时间的流逝,这散漫变成了无以复加的沉重。光线是昏暗的,一如当时的心情。一夜的时间,已看尽了那个时代的沧桑。每个人所背
负的沉痛,生命中的重与轻,由不得你去选择,不能承受那些命运所赐予你的吗?人生的意义是个太大的题目,每个人都有他的选择、他的定义。克拉乌斯的执著与坚定信念是我神往的,在奥尔菲斯之窗他遥望着北方——俄罗斯的天空,我触不到他,只是在很远很远的地方注视着。走了,义无反顾的,为了比爱情更重要的。死亡就是他的归宿,英雄并不是只有正首丘才能被称为英雄的!!!尤利乌斯一个本该平凡的女子,一个因为家族的争斗而迷失了方向的德国女孩,因着克拉乌斯的出现成为了一个坚强、美丽的女人。

第一次看,为了那充满宿命的恋情而辗转难眠。后来呢?威鲁克里希老师、尤利乌斯的母亲、福里蒂丽、那个小女仆、大卫、校长、莫里斯,这一场串的名字远不止一个故事那么简单。在每一次的阅读中他们带给我的感动是不同的。很坦白地说,我哭了,为着所记录的每一个名字,我都曾落泪。直到现在,无论已看了多少遍的《奥尔菲斯之窗》,只要一拿起他,我还是会流泪。是不敢再看了,但总是禁不住诱惑,在不只不觉中泪水便流了下来。

一个朋友看过了《奥尔菲斯之窗》,“很可笑,都已经上大学了,却会为漫画流泪。”
“为什么?”
“不知道,只是看着看着,泪水就流了下来。”——现在他成了我的好朋友。

因为我的喜爱,朋友将《奥尔菲斯之窗》送给了我。此刻,我们虽然生活在同一个城市,但即使是碰见了,也是会装做陌路吧?!可至少我还拥有《奥尔菲斯之窗》,还拥有我们共同的回忆,我想这也就足够了。

《奥尔菲斯之窗》——一部漫画,我的回忆,我的信念,那个光辉年代的向往。
2002年10月11日夜于林大


偏执的人

这是关于一部漫画的文章,是过去的记忆。也许有人会认得他,甚至是喜欢的。那么我们是有缘的。不想讲故事的内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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偏执,这个词应该不属于我,虽然我的哲学成绩也许不好,可惟独辩证法却是运用自如。基本上我不会对什么东西太执着,当然也就不是个偏执的人了。但是什么东西都有例外,例外的东西大多可贵,我的例外就是对《奥尔菲斯之窗》的偏执,因此我认为这个偏执是可贵的。

偏执的是,我只选择看漫画。对于《奥尔菲斯之窗》,我只选择看那充满了墨香的书籍,在一页一页的翻看中,想象的空间是无限的,在我的世界里我可以尽情地幻想。克拉乌斯的声音、尤利乌斯的声音,他们之间每一个细微的动作、交换的眼神,甚至是自己去制作背景音乐。那是一个仅仅属于我的——《奥尔菲斯之窗》的世界。其实如果说有声音那不太确切,感觉自己就像是故事的一个无声的旁白,我默默地用自己的眼睛看着,融在里面——像是个隐身人。很难想象有一天,里面的人物忽然可以动了,忽然可以说话了,忽然间你可以接触到他们了,无论是在广播里、电视中或是舞台上。电影版的《基督的最后的诱惑》,原著小说是卡赞扎基斯、导演是马丁斯科塞斯、演员是威廉•达福,组合不可谓不著名,拍得也很令人感到震撼——不能说不好,只是引起了很多人的愤怒。基督徒怎能允许威廉•达福就那么成为了基督?!他的口中竟然冒出基督的声音?!你能告诉我上帝应该怎样吗?!我想那只有上帝自己才最清楚——当然我是个唯物主义者。不能想象那种被固化了的身体、动作、声音、神态。《奥尔菲斯之窗》下的人们是怎样的呢?我想我是知道的,但又是不知道的,可是我也不想知道除了书以外更多的东西了——一个食古不化的人。

讲个插曲:自己只拥有前八本的《奥尔菲斯之窗》,太久了,很想知道后面的故事,没有任何的渠道。但是忘记了是第几本书的扉页上,有这样一个画面,在一扇窗中,克拉乌斯温柔地抚着尤利乌斯的发——这是在八本故事中没有的情景。他是在哪里发生的?是什么时候?他们难道真的摆脱了宿命,生活在一起了吗?他们会有一个孩子吗——那一定很可爱的?……这种想象是折磨人的,因为我是无论如何不可能知道后面的事情,可也是美好的。尤利乌斯不顾一切地,去了一个陌生国度,为了一个他爱的人。对于他们的事情,我知道的仅限于此。有时我甚至以为,这就是最后的结局了,一个开放式的结局,由着痴心的读者兀自地想着……那时很想知道更多,但当时我却连自己是幸福的,都没有自觉。现在我再也不用去希翼奇迹的发生了,因为结局就是奥尔菲斯之窗所寓言的……。看吧,我是一个偏执的人!——《奥尔菲斯之窗》而已。

偏执的是,我只选择池田理代子,这部作品。《奥尔菲斯之窗》是一部有瑕疵的作品,但是我的私心,却仍然认为这瑕疵无损于他的完美(其实所谓“完美”,岂非都是有瑕疵的)。这部作品中,作者给了我太美好的体验——也许会带着一生吧。这样,我也爱屋及乌地喜欢上了池田理代子,我对他的了解没有什么,仅限于《奥尔菲斯之窗》。所以,我选择不再阅读他其它的著作。因为我永远不想破坏那完美的印象,我不敢知道他会有让我不喜欢的作品,当然每个人都有成长的过程,都有失败的经历,但是我惟独不想看到池田理代子的,我希望他在我的心目中是最美的。感谢他没有再继续创作下去,就到这里就好了。看吧,我是一个偏执的人!——池田理代子而已。

偏执的是,我只选择与自己分享《奥尔菲斯之窗》。好的东西,是应该众乐乐的吧。以前,我喜欢和别人去分享我所深爱不已的《奥尔菲斯之窗》,之后呢?是我迫切的询问加着热情的眼神,“还好吧……”、“不错……”,没有更多的了,为了照顾我的热情他们有时候也会多表达一下。我努力过,结果总是这样,没有什么人欣赏他,很奇怪,我不理解。后来,想通了,为什么要将他介绍给他们,他们的看不下去、不懂、不理解,对他的美好又有什么损伤呢?也许吧,我又懂得多少。独自
一个人的享受,永远的场景:一张床,我坐在上面,背后的枕头让我很舒服,旁边的桌子有一盏台灯,发出昏暗的光。这些好象都没有改变,我长大了,为他沉得更深了。看吧,我是一个偏执的人!——只与自己分享池田理代子的《奥尔菲斯之窗》而已。

还有我不是一个偏执的人。
2002年10月14日


《谁来和我干杯》——酒界转生

酒界转生


  一

  我本来也是个喝酒的人,而且喝得很多,跟很多酒界中的名人大将都喝过酒,而且拼过酒。

  喝酒有名的人,未必真的能喝,有的以酒龄胜,有的以慢酒胜,还有的只不过徒有虚名而已。

  千金易得,一将难求。喝酒的人虽多,真正能成为大将的,却没有几个。

  在影剧团里,王羽是真的能喝,非但能连尽十余杯面不改色,而且能长期抗战,再加上他的出手灵敏、反应快、猜拳快也是顶尖高手,酒不胜拳胜,就是拼不醉你,还是一样可以把你放倒。

  徐少强也是高手,喝酒又快又稳又狠,只要一看准机会,有时甚至会一连敬你几大杯,而且喝的都是既不加冰也不加水的纯白兰地,一直要喝到躺下为止。

  要他躺,可真不容易。

  其余的人之中,张冲喝酒极稳,很少醉,曾志伟是个很好玩的朋友,喝酒也痛快,有一次在统一,曾经被我骗了一次,连尽三大杯精纯的白兰地,此后逢人叫苦,说我不够意思。

  在女孩中,杨丽花素有酒名,大家都知道她能喝,陈丽丽也不错,罗维的夫人也是大将,只不过罗大导只赌不喝,罗夫人的酒也就不多喝了。

  其实女星中真正能喝的是李菁,一两瓶XO下去,当它没事,恬妮喝伏特加如喝开水,都是女中豪杰,可敬可佩。

  可是我最佩服的还是陈定山和卜少夫两位。


  二

  我第一次陪定公喝酒的时候,定公已经八十六岁了,仍然健饮健谈,谈笑风生,喝掉大半瓶白兰地后仍然可提笔作画,一笔字更是写得清丽娟秀,妩媚入骨。

  他的夫人十云女士,自己虽然滴酒不喝,对定公喝酒却只有照顾,而无啰嗦,中国女性所有的美丽,我几乎都在她身上看到了。

  被大家公称为“二哥”的卜少夫先生,如今已七十有七,可是一套白西服穿得笔挺时,风采依然不输少年。

  二哥喝起酒来更厉害,从中午到午夜,从午夜喝到天亮,要是有谁想溜走,被他一把抓住,只有乖乖自罚一杯。

  数十年来,港台两地,喝酒被他放倒的英雄好汉,也不知有多少了,二哥的腰杆却仍然笔挺如故,信乃人中之杰,也令人不得不佩服。


  三

  我常常认为,一个人如果还能吃得下、喝得下,就是个有福气的人。

  现在我已经连一滴酒都不能喝下了,我不喝酒,倒不是因为怕死,而是因为一喝下去之后,那样子实在可怕。

  我第四次因为不听医生的又住进医院时,护士小姐们听说我“又来了”,大家集体来看我,而且说准备要送一个“最佳勇气奖”。

  这个奖我确实不敢要了。

  不喝酒之后,别的倒也没什么,只不过觉得日子变得长了些,朋友也好像变得少了些。

  平时常常到家里来的朋友,如今都说:“那小子不喝酒了,去了也没意思,又不能两个人面对面坐着干瞪眼。”

  我还有一个做电脑的朋友说得更妙:“以前一看到古龙能喝酒就害怕,更怕被他灌醉,简直不敢找他吃饭,现在他不喝了,找他吃饭好像也变得没意思了。”

  现在我也懂了,人生中有很多事都是这样子的,一个人只要还活着,就要学会懂得这些。他活得才会比较快了一点。


2005年3月5日 星期六

去火并瘦身着

前两天没什么胃口,还上火了,脸上长了很多大包,照这个趋势再长下去,我一定会毁容地!问题越来越严重,我决定给自己败火,喝了好几天的干山楂泡水,没什
么改善。我想可能是肺火太盛,就买了一大堆鲜百合、干百合煮汤喝,连着六天,煮了5锅汤,饿了就吃百合,渴了就喝百合汤。用爸爸的话说,我就快成神仙
了……感觉就是百合这个东西通便利尿,但我的火却越烧越旺!鼻子就好像火焰喷射器……


百合喝完了,开始炖红枣银耳汤,粘粘糊糊的特别好喝,不过听说枣吃多了也上火……但这锅汤真的很好喝……有一种说不出来的醇厚香味。


银耳还有很多,这个星期的主攻食谱是红枣银耳汤。以前也熬过百合、银耳、莲子汤,这个也相当好喝。

还有一个去火的方法,就是“康师傅绿茶”。有一次,连着两个星期每天早中晚三餐是奶和酸奶,结果一下子火就上来了,无意中喝了两瓶“康师傅绿茶”竟全好了,挺奇妙的。
最好的败火方法就是绿茶,但是好绿茶太贵,坏绿茶难喝,所以我只能选择便宜的绿茶饮料。
据说莲子心很便宜,如果喝完银耳汤,我还火着,只能泡莲子心喝了……



要再说说奶制品,花花是过敏体质,所以鸡蛋、花生这种蛋白质食品我是不能不多吃的,否则眼睛会很痒很痒……医生也说了就是连奶我也要少喝为妙,但是面对奶
的诱惑我可是不能随便说不的!顶着巨大的压力仍然坚持天天喝奶,这种为奶奉献的精神就好像在绝壁上走钢丝的人,大家是不是应该热烈鼓一下掌呢。太感动
了,先给自己鼓几巴掌。


我就在去火的过程中,瘦了下来。接着我就把所有的衣服都试穿了一遍,还是有点紧。没关系,至少春装已经可以穿上了,到了夏天我要幸福地迈向98斤。



注:
1. 各位想瘦的美女帅哥们,每天中午我都会吃很多的绿色蔬菜,今天就是白菜、青椒、尖椒。但是白菜是白菜汆丸子,我只吃了一个丸子;青椒是青椒炒土豆,我只吃了三片土豆。其实花花老是没什么胃口


2. 还有,别忘了运动,不能见到椅子就坐着,放点节奏性强的音乐,跟着扭扭蹦蹦的,很舒服。


3. 
熬汤就千万别放糖。本来我就不太喜欢甜的东西,如今正在减肥,如果多吃点糖就会胖吧。其实咖啡应该也可以用来减肥,我喝咖啡后总是感觉像打了兴奋剂,全身
血脉通畅,充满活力,总是想要动动。而且咖啡通便,不过对我没什么用,已经有抗体了。喝咖啡最好不要放糖,否则味道就冲淡了,不过可以多多地加奶,因为咖
啡好像不利钙的吸收,这样两种物质是不是就能中和了?哦,我又想喝康宝蓝了……我瘾大了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