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6月8日 星期一

§1德行第一(11-20)

十一
  管寧、華歆共園中鋤菜,見地有片金,管揮鋤與瓦石不異,華捉而擲去之。又嘗同席讀書,有乘軒冕過門者,寧讀如故,歆廢書出看。寧割席分坐,曰:“子非吾友也!”
管寧是呆子,華歆知變通。
  注釋:
  1.傅子曰:寧字幼安,北海朱虛人,齊相管仲之後也。
  2.魏略曰:寧少恬靜,常笑邴原、華子魚有仕宦意。及歆位司徒,上書讓寧。寧聞之,笑曰“子魚本欲作老吏,故榮之耳!”
出世、入世,不過是個人選擇不同,管寧何必責難華歆。管寧姿態倒是很清高,可實際呢,不過是個酸腐儒生,其見識氣量同華歆相比,不值一提。

十二
  王朗每以識度推華歆。歆蠟日嘗集子姪燕飲,王亦學之。友人向張華說此事,張曰:“王之學歆,皆是形骸之外,去之所以更遠。”
男裝版東施效顰。
此處“學”便是“模仿”,人與人本來不同,無論怎樣學都不會是同一本尊,故“形骸之外”乃自然之事。試問,世間能有幾人學人學到“形神兼備”?張華過于嚴苛。
抑或,張華想說,王朗的學習,徒勞無功?
  注釋:
  1.魏書曰:朗字景興,東海郯人,魏司徒。
  2.禮記曰:天子大臘八。伊耆氏始為臘。蠟,索也。歲十二月,合聚萬物而索饗之。
  五經要義曰:三代名蠟,夏曰嘉平,殷曰清祀,周曰大蠟,總謂之蠟。
  晉博士張亮議曰:蠟者,合聚百物索饗之,歲終休老息民也。蠟者,祭宗廟五祀。“傳曰:蠟,按也,祭則新故交接也。”秦、漢已來,蠟之明日為祝歲,古之遺語也。
  3.王隱晉書曰:張華字茂先,范陽人也。累遷司空,而為趙王倫所害。

十三
  華歆、王朗俱乘船避難,有一人欲依附,歆輒難之。朗曰:“幸尚寬,何為不可?”后賊追至,王欲舍所攜人。歆曰:“本所以疑,正為此耳。既已納其自託,寧可以急相棄邪?”遂攜拯如初。世以此定華、王之優劣。
  注釋:
  1.華嶠譜敘曰:歆為下邽令,漢室方亂,乃與同志士鄭太等六七人避世。自武關出,道遇一丈夫獨行,願得與俱,皆哀許之。歆獨曰:“不可。今在危險中,禍福患害,義猶一也。金無故受之,不知其義,若有進退,可中棄乎?”眾不忍,卒與俱行。此丈夫中道墮井,皆欲棄之。歆乃曰:“已與俱矣,棄之不義。”卒共還出之而後別。
一件小事看出華歆其人,遠見卓識、審慎周密,不允則已、一諾千金、擔當到底。管寧所謂“老吏”之說,謬矣,可堪一笑。

十四
  王祥事后母朱夫人甚謹。家有一李樹,結子殊好,母恒使守之。時風雨忽至,祥抱樹而泣。祥嘗在別牀眠,母自往闇斫之;值祥私起,空斫得被。既還,知母憾之不已,因跪前請死。母於是感悟,愛之如己子。
王祥不是白癡,便是沽名釣譽之輩。
不過,朱夫人確實過分,晚上不睡偷偷跑去打王祥,夠變態~~~王祥反應很有意思,得悉後母為沒打到自己而遺憾,反跪下以死謝罪~~~這到底是奴才心理,還是做戲給外人看?

看過所有校箋發現,王祥“抱樹而泣”、“跪前請死”,恐怕是逼不得已。否則恐怕會面臨更大報復。
文末說“母於是感悟”,也許并非出于感動,可能是迫于鄰里、社會輿論的壓力罷。或者,祥的至孝不過是自保的手段。
  注釋:
  1.晉諸公贊曰:祥字休徵,瑯琊臨沂人。
  祥世家曰:祥父融,取高平薛氏,生祥;繼室以廬江朱氏,生覽。
  晉陽秋曰:后母數譖祥,屢以非理使祥,弟覽輒與祥俱。又虐使祥婦,覽妻亦趨而共之。母患,方盛寒冰凍,母欲生魚,祥解衣將剖冰求之,會有處冰小解,魚出。
  蕭廣濟孝子傳曰:祥后母忽欲黃雀炙,祥念難卒致。須臾,有數十黃雀飛入其幕。母之所須,必自奔走,無不得焉。其誠至如此。
  蕭廣濟孝子傳曰:祥后母庭中有李,始結子,使祥書視鳥雀,夜則迻鼠。一夜風雨大至,祥抱樹而泣至曉。母見之惻然。
  2.虞預曰:祥以后母故,陵遲不仕。年向六十,刺史呂虔檄為別駕。時人歌曰:“海、沂之康,寔賴王祥,邦國不空,別駕之功。”累遷太保。天子大臘八。
一個王祥便足以使“幫國不空”。可見,晉之孝道,衰頹之至,欲振乏力呀……

十五
  晉文王稱阮嗣宗至慎,每與之言,言皆玄遠,未嘗臧否人物。
呵,同司馬昭聊天,怎麼敢不謹慎些~~~
  注釋:
  1.魏書曰:文王諱昭,字子上,宣帝第二子也。(笑死了,一看就是晉人寫的魏書)
  2.魏氏春秋曰:阮籍字嗣宗,陳留尉氏人,阮瑀子也。宏達不羈,不拘禮俗。兗州刺史王昶請與詳見,終日不得與言,昶愧嘆之,子以不能測也。口不論事,自然高邁。
“口不論事,自然高邁”,此言似有鄙夷之意。
  3.李康家誡曰:昔嘗待坐於先帝,時有三長史俱見。臨辭出,上曰:“為官長,當清、當慎、當勤,修此三者,何患不治乎?”并受詔。
  上顧謂吾等曰:“必不得已而去,於斯三者何先?”
  或對曰:“清固為本。”
  復問吾,吾對曰:“清慎之道,相須而成,必不得已,慎乃最大。”
  上曰:“卿言之得矣。可舉近世能慎者誰乎?”
  吾乃舉故太尉荀景情、尚書董仲達、僕射王公仲。
  上曰:“此諸人者,溫恭朝夕,執事有格,亦各其慎也。然天下之至慎者,其唯阮嗣宗乎!每與之言,言及玄遠,而未嘗評論時事,臧否人物,可謂至慎乎!”

十六
  王戎云:與嵇康居二十年,未嘗見其喜慍之色
  注釋:
  1.康集敘曰:康字叔夜,譙國銍人;
  王隱晉書曰:嵇本姓溪,其先避怨徙上虞,移譙國銍縣。以出自會稽,取國一支,音同本奚焉;
  虞預晉書曰:銍有嵇山,家於其側,因氏焉;
  康別傳曰:康性含垢藏暇,愛惡不爭于懷,喜怒不寄於顏。所知王濬沖在襄城,面數百,未嘗見其疾聲朱顏。此亦方中之美範,人倫之勝業也;
  文章敘錄曰:康以魏長樂亭主壻,遷郎中,拜中散大夫。
  2.定論:康家本姓奚,會稽人。先自會稽遷于譙之銍縣,改為嵇氏,取稽字之上,加山以為姓,蓋以志其本也。

十七
  王戎、和嶠同時遭大喪,俱以孝稱。王雞骨支牀,和哭泣備禮。武帝謂劉仲雄曰:卿數省王、和不?聞和哀苦過禮,使人憂之。仲雄曰:和嶠雖備禮,神氣不損;王戎雖不備禮,而哀毀骨立。臣以和嶠生孝,王戎死孝。陛下不應憂和嶠,而應憂戎。(晉陽秋曰:世祖及時談以此貴戎也。)
  注釋:
  1.晉諸公贊曰:戎字濬沖,瑯琊人,太保祥宗族也。文皇帝輔政,鐘會薦之曰:“裴楷清通,王戎簡要。”即俱辟為掾。晉踐祚,累遷荊州刺史。以平吳功,封安豐候;(清通者,中清而外通也平;簡要者,知禮法之本而所行者簡。二者皆老莊之道。)
  晉陽秋曰:戎為豫州刺史,遭母憂,性至孝,不拘禮制,飲酒食肉,或觀棋奕,而容貌毀悴,杖而後起。時汝南和嶠亦名士也,以禮法自持。處大憂,量米而食,然顦顇哀毀,不逮戎也。
  2.王隱晉書曰:劉毅字仲雄,東萊掖人,漢城陽景王後也。亮直清方,見有不善,必評論之,王公大人望風憚之。僑居陽平,太守杜恕致為功曹,沙汰郡吏三百余人。三魏僉曰:“但聞劉功曹,不聞杜府君。”累遷尚書司隸校尉。

十八
  梁王、趙王,國之近屬,貴重當時。裴令公歲請二國租錢數百萬,以恤中表之貧者。或譏之曰:“何以乞物行惠?”裴令公曰:“損有余,補不足,天之道也。”
  注釋:
  1.朱鳳晉書曰:宣帝張夫人生梁孝王彤,字子徽,位至太宰;桓夫人生趙王倫,字子彝,位至相國;
  2.晉諸公贊曰:裴楷字叔則,河東聞喜人,司空秀之從弟也。父徽,翼州刺史,有俊識。楷特精易義,累遷河南尹、中書令,卒。
  3.名士傳曰:楷行已取與,任心而動,毀譽雖至,處之晏然,皆此類。

十九
  王戎云:“太保居在正始中,不在能言之流;及與之言,理中清遠。將無以德掩其言。”
  注釋:
  1.晉陽秋曰:祥少有美德。

二十
  王安豐遭艱,至性過人。裴令王弔之,曰:“若使一慟果能傷人,濬沖必不免滅性之譏。”
  注釋:
  1.曲禮曰:居喪之禮,毀瘠不形,視聽不衰。不勝喪,乃此於不慈不孝;
  孝經曰:毀不滅性,圣人之教也。
那麼我是不是可以說,裴楷沒人性?當然,這也可以解釋為,他在提醒王戎要注意。
再看曲禮和孝經對人的要求,實在太沒人味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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