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2月13日 星期一

§1-06 晉靈公不君

《古代漢語》

第一單元

文選

左傳

晉 靈 公 不 君

  

  晉靈公不君。厚斂以彫牆。從臺上彈人,而觀其辟丸也。宰夫不孰,殺之,寘諸畚,使婦人載以過朝。趙盾、士季見其手,問其故而患之。將諫,士季曰;“諫而不入,則莫之繼也,會請先,不入,則子繼之。”三進及溜,而後視之。曰:“吾知所過矣,將改之。”稽首而對曰:“人誰無過?過而能改,善莫大焉。詩曰:‘靡不有初,鮮克有終。’夫如是,則能補過者鮮矣。君能有終,則社稷之固也,豈惟羣臣賴之。又曰:‘袞職有闕,惟仲山甫補之。’能補過也。君能補過,袞不廢也。”

  

  猶不改。宣子驟諫。公患之,使鉏麑賊之。晨往,寢門闕矣。盛服將朝,尚早,坐而假寐。麑退,歎而言曰:“不忘恭敬,民之主也。賊民之主,不忠;棄君之命,不信。有一於此,不如死也。”觸槐而死。

  

  秋九月,晉侯飲趙盾酒,伏甲將攻之。其右提彌明知之,趨登曰:“臣侍君宴,過三爵,非禮也。”遂扶以下。公夫獒焉。明搏而殺之。盾曰:“棄人用犬,雖猛何為!”且出。提彌明死之。

  

  初,宣子田於首山,舍于翳桑。見靈輒餓,問其病,曰:“不食三日矣。”食之,舍其半。問之,曰:“宦三年矣,未知母之存否。今近焉,請以遺之。”使盡之,而為之簞食與肉,寘諸橐以與之。既而與為公介,倒戟以禦公徒,而免之。問何故,對曰:“翳桑之餓人也。”問其名居,不告而退。——遂自亡也。

  

  乙丑,趙穿攻靈公於桃園。宣子未出山而復。大史書曰:“趙盾弑其君。”以示於朝。宣子曰:“不然。”對曰:“子為正卿,亡不越竟,反不討賊,非子而誰?”宣子曰:“烏呼!‘我之懷矣,自詒伊慼’,其我之謂矣!”

  

  孔子曰:“董狐,古之良史也,書法不隱。趙盾,古之良大夫也,為法受惡。惜也,越竟乃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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