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2月4日 星期六

毛病(一):

我説話總是盡量做到滴水不漏,貌似很嚴謹的樣子,其實是無聊;
於討論於文字於自我認識沒有太多益處,可又改不過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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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2月26日,補記:
這其實是一種自我的保護~~~
舉個例子,比如在我表達意見時,會以貌似謙虛的口吻說:其實我不是太懂的,就是以外行人的眼光看……
大多是這樣開場,然后開始評論,那么即便有錯,對方也不會深責,因為你“不懂”嘛、因為你是“
外行~~~

反而,真正的謙虛是,不懂就不要開口,要注意聆聽~~~
但,更多時候,我們喜歡表達意見,說得太多反而聽不到別人在講什么~~~
或者,對話的作用無非就是為了印證自己根深蒂固的態度和想法——要說明的是,有時候我們所說的“根深蒂固”是你自己根本沒有自覺的,明白我的意思嗎?

記得,很早以前,曾說過,不懂得印象派,對印象派還頗有貶斥的態度;
結果,過了若干年,某個夏夜,獨自坐在北海荷花塘邊,望向永安橋,影影綽綽間,宛然一副卓絕的印象派畫作,自此深愛之。

可見,很多你一時不明白、或者你以為惡的事物,當你經歷過一段或長或短的時間,隨著知識同感受的累積,你才會領悟得到。這就要求你,千萬不要妄自評論,否則那只能證明你的無知和幼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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