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3月27日 星期一

今天是我的生日

25嵗了。
子君在《我的前半生》中說過,三十三嵗的她已經過掉了人生中的一半。
如果我在五十嵗上死掉,那麽今天也可以總結我的前半生。
哈哈,如果活到了一百嵗,豈不是要到半百才可稱之爲前半生?
活過一個世紀,靠得不僅是身體,拼得該是那顆不老的心吧。

高中時,跟別人迷過邁克爾·傑克遜。
迷什麽?不知道,反正她喜歡,我也喜歡。
我記得,那個小傢伙曾癡迷迷地對我說:他說自己不會活過四十嵗,如果他死了,我們要聼什麽?
是呀,聼什麽?
當初要死要活的,仍然不尷不尬地過著光鮮、糟糕、名譽掃地的日子。
我也早不再聼他的歌了。

爲什麽說到生日,縂談到死?
因爲有生有死,每一次生日,都向死亡走進一步,無所謂悲觀人生,不過是陳述事實。

嗯……其實我對生日的態度好像nazimi。
我不要說他是誰,因爲這是個小秘密。
哦,忽然想起,昨天emule上竟然出現了《Level E》的种子,記得要看看王子的日記呀。
是不是好巧?

好了,在此真心地感謝那些祝福我生日快樂的傢伙們。
雖然每次我都自問:生日爲什麽一定要快樂?
且放下那些永無答案的問題。
許下心願:
今年死活也要敗到Creative 的 Zen Vision,hoh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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